🧵 软体家具材料组合(面料、内衬、填充物)被阴燃香烟点燃的性能——在由450 × 300 mm和450 × 150 mm两个直角钢框组成的试验架上组装(座面与靠背交接处),持续阴燃判据(五种情况,包括一小时后仍阴燃)和有焰燃烧判据(任何火焰),PN-EN 1021-1

材料与无损检测 PN-EN 1021-1

三句话速览

以阴燃香烟为点火源,评定软体座椅所用材料组合(面料、2 mm以内的内衬、填充物)的可点燃性:在两个铰接并锁定成直角的钢框(靠背450 × 300 mm,座面450 × 150 mm)组成的试验架上组装试样,再现座面与靠背的交接处;点燃指持续阴燃(包括阴燃至试样边缘或放置香烟一小时后仍在阴燃)或出现任何火焰。该检测依据 PN-EN 1021-1:2014-12 (wersja angielska; EN 1021-1:2014 IDT);认可范围覆盖(读取于02.10.2026):8家实验室,数据库副本中11条记录;“实验室”标签页:“PN-EN 1021-1”——6家实验室、9个项目,“EN 1021-1”——1家(AB 1897),生产服务器(02.10.2026);AB 1501不可见。整个程序共 5 个步骤;主要用于:软体座椅的面料和填充物、扶手椅、椅子、座椅——材料组合可点燃性评定(8家实验室)、与第2部分(火柴火焰)、BS 5852一起进行的软体家具试验,船舶上与FTP规则第8部分(IMO)一起。

要点速览

  • 标准: PN-EN 1021-1:2014-12 (wersja angielska; EN 1021-1:2014 IDT)
  • 类别: 材料与无损检测
  • 操作步骤数: 5
  • 状态(卡片截至02.10.2026): PN-EN 1021-1:2014-12现行(英文版,发布于15-12-2014);PN-EN 1021-1:2007于15-12-2014废止
  • 版本(据PKN卡片): PN-EN 1021-1:2014-12,英文版;23页,KT 100,ICS 13.220.40和97.140;采用EN 1021-1:2014 [IDT]
  • 持续阴燃(3.1): a)燃烧加剧须灭火;b)试验期间烧毁;c)阴燃至边缘或贯穿全厚度;d)施加点火源1 h后仍阴燃;e)最终检查时有迹象

概述

本标准内容。PKN目录卡片PN-EN 1021-1:2014-12(英文版;卡片该字段在附录列表处截断;我们对波兰文卡片的翻译)的范围:“本欧洲标准规定了以阴燃香烟为点火源时,评定软体座椅所用面料和填充物等材料组合可点燃性的试验方法。本试验只测定软体座椅所用材料组合的可点燃性,而非包含这些材料的某一成品家具的可点燃性。它给出可点燃性的指示,但不保证成品的表现。本标准包含四个附录:附录A(资料性)设计人员和规范编制人员指南,附录B(资料性)试验报告格式范例,附录C(资料性)试验装置的清洁,附录D(资料……”。标准文本我们阅读的是SIST EN 1021-1:2014(EN 1021-1:2014)试读摘录,从封面到6.2条开头(试验室,第9页);其余部分——6.2–6.4条(试验室、计时器、作为点火源的香烟)、第7–10章(制备和状态调节、组装、试验过程、试验报告)以及附录A–D(包括规范性附录D——浸水)——我们没有。

依据EN 1021-1:2014文本(前言、引言、第1–6.1章)。本标准由CEN/TC 207“家具”(秘书处UNI)编制;取代EN 1021-1:2006。据前言的主要变化:修改点火源质量规格,并修改程序,如前两个点火源之一在试验结束前自行熄灭,可放置第三个点火源。引言:本标准属于不同点火源下软体家具可点燃性系列标准;此处点火源为阴燃香烟。范围(第1章):以阴燃香烟评定软体座椅面料和填充物等材料组合可点燃性的方法;只测定材料组合的可点燃性,而非成品家具。定义(第2章):持续阴燃——无焰的放热氧化,自行蔓延(不依赖点火源),可伴或不伴炽热;有焰燃烧——气相燃烧并发光;可燃性;可点燃性——材料、产品或部件被点燃产生火焰或持续阴燃的难易程度;点火源;面料——软垫最外层;内衬——面料与填充物之间、公称厚度不超过2 mm的层(更厚者视为填充物);填充物——面料下的主要软垫材料,可由多种材料组成。点燃判据(第3章):下列任一情况即为持续阴燃:a)燃烧加剧,继续试验不安全而须灭火;b)试验期间阴燃至大部分被烧毁;c)试验期间阴燃至试样边缘(上缘或下缘、侧边或贯穿全厚度);d)施加点火源一小时后仍在阴燃;e)最终检查(9.3)时显示持续阴燃迹象;注:实际上,炭化但阴燃不发展的材料与阴燃扩展的材料之间通常有明显区别。有焰点燃指出现由阴燃源引发的任何火焰。原理(第4章):使软垫材料组合受阴燃点火源作用;该组合以程式化形式再现座面与靠背(或座面与扶手)的交接处;试验测定在试验架上组装的整个组合(面料、内衬、填充物)的可点燃性;给出成品家具表现的指示,但不作保证;结果不得用于单个组分(见附录A);注:取自旧家具的试样可能与相同材料使用前的结果不同。安全(第5章):本方法具有相当大的危险;试验宜在不燃通风柜或防烟的单独试验室中进行;须备有灭火设施——手持或固定喷水器、灭火器、灭火毯、一桶水;阴燃可能难以完全扑灭,有时须将组合浸入水中。试验架(6.1):两个铰接的矩形框架,锁定成直角;侧边和铰接边用25 mm × 3 mm扁钢;钢网(开孔约15–150 mm²,图2中为28 mm × 6 mm钢板网)安装在框架上缘下方(6 ± 1) mm处;垂直框架上缘和水平框架前缘装450 mm × 65 mm × 3 mm面板;靠背框内尺寸(450 ± 2) mm × (300 ± 2) mm,座面框(450 ± 2) mm × (150 ± 2) mm;铰链杆10 mm,轴线位于框架后构件后方(22,5 ± 0,5) mm;用M10螺栓或销锁定;支腿使底座下方至少有50 mm净空;试验架置于能供气和排烟的试验室内。图1:面料搭接20 mm,折到框架下至钢网处并用夹子固定。所读摘录到此为止(6.2开头:试验室——容积大于20 m³的房间或有气流的较小试验室)。

状态(卡片截至02.10.2026)。PN-EN 1021-1:2014-12(英文版)卡片无“已废止”标注——标准现行有效:发布日期15-12-2014,23页,价格组L,日用品部门,KT 100木制品和木基材料委员会,ICS 13.220.40和97.140,“采用:EN 1021-1:2014 [IDT]”,“替代:PN-EN 1021-1:2007 – 波兰文版”。PN-EN 1021-1:2007(波兰文版,采用EN 1021-1:2006)——于15-12-2014废止,由2014-12版替代。PKN以“PN-EN 1021-1”检索(02.10.2026)还显示PN-EN 1021-1:2006(英文和德文)和PN-EN 1021-1:1999(波兰文)。2014版无波兰文版。

多少家实验室及以何种形式(认可范围数据库副本,数据截至17.09.2026,读取于02.10.2026)。编号1021-1出现在8家实验室的11条记录中:AB 053(4——同一项目在多个场所)、AB 023、AB 029、AB 225、AB 304、AB 1280、AB 1501、AB 1897(各1)。在PCA网站当前认可范围中(读取于02.10.2026,版次自16.07.2025至01.09.2026),8家均列有该编号:AB 029、AB 053和AB 225注明“2014-12”;AB 023、AB 304、AB 1280和AB 1501未注年份;AB 1897写作“EN 1021-1:2014”并仍列“EN 1021-1:2006”。没有一行以粗斜体排印。“实验室”标签页检索以所输入文字开头的条目:以“PN-EN 1021-1”检索显示6家实验室、9个项目(AB 023、AB 029、AB 053、AB 225、AB 304、AB 1280),以“EN 1021-1”检索——AB 1897——已于02.10.2026在labcoda.pl生产服务器上用该标签页的查询核实。AB 1501不可见:其记录中“BS 5852 PN-EN 1021-1 PN-EN 1021-2 Kodeks FTP…”写在同一字段内,编号不在开头。

实验室检测什么(PCA中的项目)。软体座椅的面料和填充物、扶手椅、座椅、家具和软垫组合——“可点燃性”:有焰燃烧和持续阴燃、燃烧蔓延、受试组合的毁损、阴燃至试样边界。8家均在同一或相邻项目中列有PN-EN 1021-2;AB 304和AB 1501还列有BS 5852,AB 1501列有FTP规则第8部分(IMO),AB 029和AB 1897列有床垫标准(EN 597-1、EN 597-2),AB 225和AB 029列有PN-EN 13772(窗帘)。

容易得到看似正确结果的环节。结论:结果适用于在试验架上组装的材料组合——不适用于成品家具,也不适用于单一面料或泡沫;不注明填充物的“符合EN 1021-1的面料”不是本标准的结果。判据:点燃还包括放置香烟一小时后仍在阴燃以及最终检查时有持续阴燃迹象——香烟自行熄灭不代表结果合格(自2014年起此时放置第三个点火源)。内衬:厚于2 mm的层已属填充物——组合方式不同。旧家具材料:结果可能与相同新材料不同。试验架:框架尺寸和钢网距边缘(6 ± 1) mm影响香烟与组合的接触。

我们未提供的内容。我们没有6.2–6.4条(除20 m³容积外的试验室要求、计时器、香烟参数——包括2014年修改的质量)、第7–10章(状态调节、组装、香烟放置位置和时间、最终检查、试验报告)以及附录D(浸水)——因此不提供点火源参数、状态调节条件和试验过程。

方法原理

用受试材料(面料、如有则内衬、填充物)在由两个直角框架组成的钢制试验架上组装组合,再现座面与靠背的交接处,并在交接处放置阴燃香烟;观察是否发生持续阴燃(燃烧加剧、烧毁、阴燃至试样边缘、一小时后仍阴燃或最终检查时有迹象)或出现任何火焰。

应用领域

关键参数

参数数值
状态(卡片截至02.10.2026)PN-EN 1021-1:2014-12现行(英文版,发布于15-12-2014);PN-EN 1021-1:2007于15-12-2014废止
版本(据PKN卡片)PN-EN 1021-1:2014-12,英文版;23页,KT 100,ICS 13.220.40和97.140;采用EN 1021-1:2014 [IDT]
持续阴燃(3.1)a)燃烧加剧须灭火;b)试验期间烧毁;c)阴燃至边缘或贯穿全厚度;d)施加点火源1 h后仍阴燃;e)最终检查时有迹象
有焰点燃(3.2)由阴燃源引发的任何火焰
试验架(6.1)框架:靠背(450 ± 2) × (300 ± 2) mm,座面(450 ± 2) × (150 ± 2) mm,成直角;扁钢25 × 3 mm;钢网位于边缘下(6 ± 1) mm;净空≥ 50 mm
内衬(2.7)公称厚度不超过2 mm的层;更厚者计为填充物
2014版的变化(前言)点火源质量新规格;前两个点火源之一在试验结束前熄灭时放置第三个
认可范围覆盖(读取于02.10.2026)8家实验室,数据库副本中11条记录;“实验室”标签页:“PN-EN 1021-1”——6家实验室、9个项目,“EN 1021-1”——1家(AB 1897),生产服务器(02.10.2026);AB 1501不可见

标准

标准编号
PN-EN 1021-1:2014-12 (wersja angielska; EN 1021-1:2014 IDT)
标准名称(波兰语)
Meble — Ocena zapalności mebli tapicerowanych — Część 1: Źródło zapłonu: tlący papieros
标准名称(英语)
Furniture — Assessment of the ignitability of upholstered furniture — Part 1: Ignition source smouldering cigarette

分步操作程序

  1. 材料和状态调节

    面料、如有则内衬(≤ 2 mm)和填充物;按第7章状态调节——不提供。PN-EN 1021-1:2014-12现行(卡片截至02.10.2026)。

  2. 组装试样组合

    将填充物和面料装在直角框架试验架上;面料搭接20 mm,折到框架下并用夹子固定(图1)。

  3. 放置香烟

    在座面与靠背交接处放置阴燃香烟;自2014年起,若两个之一在结束前熄灭则放置第三个——细节(第9章)不提供。

  4. 观察

    持续阴燃判据(a–e,包括1 h后仍阴燃)和有焰点燃判据(任何火焰);燃烧加剧危及安全时灭火。

  5. 最终检查和结果

    检查持续阴燃迹象(9.3);结果适用于材料组合而非家具;按第10章出具试验报告——不提供。

所需设备与仪器

设备示例参考价格
试验架两个25 × 3 mm扁钢框架以铰链(10 mm杆)连接,锁定成直角;钢网,450 × 65 × 3 mm面板(6.1,图1和图2)—
试验室或不燃通风柜> 20 m³的房间或有气流的较小试验室(6.2开头);其他要求不提供—
灭火设施手持或固定喷水器、灭火器、灭火毯、一桶水;可将组合浸入水中(5.3)—
点火源——阴燃香烟香烟参数(6.4)——不提供—

职业健康与安全

常见问题

该检测依据哪项标准?

该检测依据的标准为 PN-EN 1021-1:2014-12 (wersja angielska; EN 1021-1:2014 IDT) — 《Furniture — Assessment of the ignitability of upholstered furniture — Part 1: Ignition source smouldering cigarette》。

该方法的原理是什么?

用受试材料(面料、如有则内衬、填充物)在由两个直角框架组成的钢制试验架上组装组合,再现座面与靠背的交接处,并在交接处放置阴燃香烟;观察是否发生持续阴燃(燃烧加剧、烧毁、阴燃至试样边缘、一小时后仍阴燃或最终检查时有迹象)或出现任何火焰。

测量范围和准确度是多少?

状态(卡片截至02.10.2026):PN-EN 1021-1:2014-12现行(英文版,发布于15-12-2014);PN-EN 1021-1:2007于15-12-2014废止;版本(据PKN卡片):PN-EN 1021-1:2014-12,英文版;23页,KT 100,ICS 13.220.40和97.140;采用EN 1021-1:2014 [IDT];持续阴燃(3.1):a)燃烧加剧须灭火;b)试验期间烧毁;c)阴燃至边缘或贯穿全厚度;d)施加点火源1 h后仍阴燃;e)最终检查时有迹象;有焰点燃(3.2):由阴燃源引发的任何火焰。

完成检测需要多长时间?

整个程序共 5 个步骤。标准未对每个步骤给出时长——实际用时取决于实验室自身的操作程序。

需要哪些设备?

试验架、试验室或不燃通风柜、灭火设施、点火源——阴燃香烟。

该检测用于哪些场景?

软体座椅的面料和填充物、扶手椅、椅子、座椅——材料组合可点燃性评定(8家实验室);与第2部分(火柴火焰)、BS 5852一起进行的软体家具试验,船舶上与FTP规则第8部分(IMO)一起。

需要采取哪些安全防护措施?

标准警示本方法具有相当大的危险:在不燃通风柜或防烟试验室中进行,备喷水器、灭火器、灭火毯、一桶水;阴燃可能难以扑灭——有时须将组合浸入水中(第5章);技术提示:结果适用于在试验架上组装的材料组合——不适用于成品家具或单个组分;取自旧家具的材料可能得出不同结果。

哪家实验室可以开展此项检测?

该检测由通过 ISO/IEC 17025 认可的实验室开展。在 LabCoda 上可按标准编号检索 PN-EN 1021-1。

🔍 查找可开展此项检测的实验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