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工业、科学和医疗(ISM)设备的射频骚扰测量——PN-EN IEC 55011
三句话速览
适用于工作频率范围为0 Hz至400 GHz的工业、科学和医疗(ISM)设备的发射标准。该检测依据 PN-EN IEC 55011:2026-06 (wersja angielska; wprowadza EN IEC 55011:2025 [IDT], CISPR 11:2024 [IDT]);认可范围中使用的编号形式:认可范围引用的是不带IEC字样的形式——“PN-EN 55011”(15个实验室,截至2026年9月22日的状态);没有一个引用带IEC字样的形式。本条目的实验室检索字段也是这样写的:现行有效的编号比认可范围所用的编号新,因为2026-06版是在三个月前发布的。该数字是在认可范围数据库的参考文件字段中统计的——“实验室”标签页也在同一字段中检索。整个程序共 9 个步骤;主要用于:产生或在局部使用射频能量的工业、科学和医疗设备、感应加热和介质加热设备、高频焊机——典型的第2组设备、电火花加工(EDM)设备和电弧焊设备——在本标准中有各自的限值表。
要点速览
- 标准: PN-EN IEC 55011:2026-06 (wersja angielska; wprowadza EN IEC 55011:2025 [IDT], CISPR 11:2024 [IDT])
- 类别: 电子与电磁兼容
- 操作步骤数: 9
- 认可范围中使用的编号形式: 认可范围引用的是不带IEC字样的形式——“PN-EN 55011”(15个实验室,截至2026年9月22日的状态);没有一个引用带IEC字样的形式。本条目的实验室检索字段也是这样写的:现行有效的编号比认可范围所用的编号新,因为2026-06版是在三个月前发布的。该数字是在认可范围数据库的参考文件字段中统计的——“实验室”标签页也在同一字段中检索
- 文件状态(2026年9月22日): 2026年6月17日版本变更:现行有效的是PN-EN IEC 55011:2026-06,PN-EN 55011:2016-05连同修改单A1:2017-06、A11:2020-07和A2:2021-08于当天撤销
- 自2026年6月17日起现行有效的编号: PN-EN IEC 55011:2026-06(英文版),106页——等同采用EN IEC 55011:2025 [IDT]和CISPR 11:2024 [IDT];ICS 33.100.10;技术机构KT 104(电磁兼容)
概述
开头的提醒——这里的编号也变了,而且是在2026年。PN-EN 55011:2016-05已于2026年6月17日撤销,被PN-EN IEC 55011:2026-06取代,后者等同采用EN IEC 55011:2025和CISPR 11:2024。新编号中增加了IEC字样。撤销范围包括母标准及其全部三个修改单:A1:2017-06、A11:2020-07和A2:2021-08。 因此,认可范围中写有“PN-EN 55011:2016-05”的一行(即使带有全部修改单),自2026年6月起引用的是已撤销的文件。这是本数据库所描述标准中的第二个此类情况——第一个是试验Cab,同样的变化发生在2026年9月9日。
这是发射标准,所以给出的数值是限值。本数据库中描述的PN-EN 50130-4正好相反:那里的数字是设备必须承受的试验电平。这里的数字是设备不得超过的界限。比较自己认可范围中两行的读者——一行是抗扰度标准,另一行是发射标准——面对的是同一个词的两种相反含义。
范围,引自CISPR 11:2024文本(第1章):“This document applies to industrial, scientific and medical electrical equipment operating in the frequency range 0 Hz to 400 GHz and to domestic and similar appliances designed to generate and/or use locally radio-frequency energy. This document covers emission requirements related to radio-frequency (RF) disturbances in the frequency range of 9 kHz to 400 GHz.” 一句话中有两个不同的范围,很容易混淆:本标准涵盖的设备从0 Hz起工作,但发射要求涵盖的是9 kHz以上的频段。对于国际电联《无线电规则》意义上的ISM射频应用,发射要求的上限是18 GHz,而不是400 GHz。 2024年版在范围中增加了2009年版没有的内容:工业、科学和医疗机器人(附有示例——焊接、喷涂、搬运、加工、装配、医疗、教学和实验用机器人)以及具有收发功能的ISM设备。同时它明确规定,发射要求不适用于无线电发射机的预期发射——但适用于复合发射,例如设备的无线电部分与非无线电部分之间互调产生的发射。其他CISPR发射标准涵盖的设备不在本标准范围之内。
分类决定适用哪张表——而且分类在测量之前进行。本标准对设备进行两次相互独立的划分: 分组。第2组是为处理材料或为检查和分析而有意产生或仅仅使用射频能量(以电磁辐射、电感耦合或电容耦合的形式)的设备。第1组是本标准涵盖的所有其他设备。 一条有实际意义的提醒:第1组的定义在不同版本之间发生了变化。在2003年版中,它是正面定义的——即产生或使用传导耦合射频能量、且该能量为设备自身内部运行所必需的设备。在2009年版中,它是反面定义的:“group 1 contains all equipment in the scope of this standard which is not classified as group 2 equipment”。沿用旧资料中定义的人,对设备的分组可能与现行标准的分组不同。 分类。A类是适用于除住宅以外、且不直接连接到为住宅建筑供电的低压电网的所有场所的设备。B类是适用于住宅以及直接连接到此类电网的场所的设备。A类设备满足A类限值,B类设备满足B类限值。 一项不属于测量的义务:本标准要求制造商或供应商以标识或在文件中告知用户设备的类别和组别,并在文件中说明两者的含义。对于含有引弧或稳弧装置的电弧焊设备(以及此类独立装置),本标准要求告知用户这是A类设备。
在哪里测量——以及为什么这对两个类别不是同一个决定。本标准规定了两种评定途径:在标准试验场地上,或现场(in situ),即在设备安装地点。2003年版直接写明:A类设备可由制造商选择在试验场地上或在现场测量,而B类设备必须在标准试验场地上测量。允许现场测量的原因是设备的尺寸、复杂程度或运行条件使其无法被运到试验场地。 2024年版保留了两种途径,并按频率范围将其区分:对标准试验场地的要求允许检测工作频率达18 GHz的ISM射频应用,而现场评定的要求涵盖1 GHz以下的频段。
本标准在引言中解释的CISPR与国际电联之间的职责划分:CISPR通过对设备的评定来限制骚扰——在标准试验场地上,或在无法以其他方式进行时在工作地点;国际电联负责在设备使用地点正常运行期间限制骚扰。本标准指出,对于许多类型的ISM应用,制造商、安装者或用户应考虑到额外的国家法规——涉及许可和对当地无线电业务的保护——尤其是在指定的ISM频段以外以及18 GHz以上工作时。
本条目不提供的内容及原因。我们不提供任何限值。2024年版至少包含21张限值表,按组别、类别、端口类型(交流电源、直流电源、有线网络)、测量地点(试验场地或现场)和频段划分——电火花加工设备和电弧焊设备另有单独的表。我们读过的文本摘录包括引言、范围和规范性引用文件;其中没有这些表。因此,在这里给出一个“针对PN-EN IEC 55011”的数字,与其说是不完整,不如说是误导:不指明组别、类别、端口和测量地点,这样的数字就没有适用对象。 我们也不提供2024年版措辞中的组别和类别定义——上面引用的定义出自2003年版和2009年版,并已在本条目中注明。A类的定义在这两个版本中一字不差;第1组的定义已经变过一次,所以我们不假定它在2009年之后没有再变。
方法原理
先把设备归入某个组(1或2)和某个类(A或B),由此确定适用的限值表。然后测量电源端口和有线网络端口上的骚扰电压以及辐射骚扰——在标准试验场地上,或对于无法运到试验场地的设备,在安装地点。将测得的数值与所确定的组别、类别、端口和频段所对应的限值进行比较。
应用领域
- 产生或在局部使用射频能量的工业、科学和医疗设备
- 感应加热和介质加热设备、高频焊机——典型的第2组设备
- 电火花加工(EDM)设备和电弧焊设备——在本标准中有各自的限值表
- 利用射频能量对材料进行检查和分析的实验室和分析仪器
- 产生射频能量的医疗设备(透热疗法、电外科)
- 在国际电联指定的ISM频段内工作的ISM射频照明和紫外线照射器
- 工业、科学和医疗机器人——2024年版明确将其纳入范围
- 设计用于产生或在局部使用射频能量的家用及类似器具
关键参数
| 参数 | 数值 |
|---|---|
| 认可范围中使用的编号形式 | 认可范围引用的是不带IEC字样的形式——“PN-EN 55011”(15个实验室,截至2026年9月22日的状态);没有一个引用带IEC字样的形式。本条目的实验室检索字段也是这样写的:现行有效的编号比认可范围所用的编号新,因为2026-06版是在三个月前发布的。该数字是在认可范围数据库的参考文件字段中统计的——“实验室”标签页也在同一字段中检索 |
| 文件状态(2026年9月22日) | 2026年6月17日版本变更:现行有效的是PN-EN IEC 55011:2026-06,PN-EN 55011:2016-05连同修改单A1:2017-06、A11:2020-07和A2:2021-08于当天撤销 |
| 自2026年6月17日起现行有效的编号 | PN-EN IEC 55011:2026-06(英文版),106页——等同采用EN IEC 55011:2025 [IDT]和CISPR 11:2024 [IDT];ICS 33.100.10;技术机构KT 104(电磁兼容) |
| 上一版本及其撤销日期 | PN-EN 55011:2016-05——2026年6月17日撤销,连同修改单A1:2017-06、A11:2020-07和A2:2021-08——该版本修改采用CISPR 11:2015及其修改单 [MOD]——即带有欧洲的修改,而2026-06版等同采用CISPR 11:2024 |
| 与指令的关系——引用新版本之前需核实的事项 | PN-EN 55011:2016-05的目录卡上有“Dyrektywa: 2014/30/EU”[Dyrektywa = 指令]一行;PN-EN IEC 55011:2026-06的卡片上没有这一行(截至2026年9月22日的状态)。这是关于卡片的事实,不是结论:我们没有查明新版本是否已作为协调标准在《欧盟官方公报》上公布。这一点有实际意义,因为与EMC指令的符合性推定来自协调标准,而不仅仅是最新的标准——这由欧盟公布决定,而不是由PKN发布决定 |
| 版本变更对检测结果意味着什么 | 部分查明。与CISPR出版物的一致程度发生了变化:2016-05版修改采用CISPR 11:2015 [MOD](带欧洲修改),而现行的2026-06版等同采用CISPR 11:2024 [IDT]——即欧洲修改不复存在,其内容我们不了解。2024年版还扩大了范围(机器人、具有无线电功能的设备)。限值表是否变化以及变化多少,我们未能查明——而决定结果的正是这些表。因此,未核对新版本中相应的表之前,不应把变更前的结果视为现行有效 |
| 我们掌握的标准文本覆盖到哪里 | CISPR 11:2024的摘录包括前言、CISPR第39/2号建议、引言、第1章(范围)和第2章(规范性引用文件),以及列有24张表的目录。其中既没有关于分类的章节,也没有任何限值表——而在本标准中决定结果的正是这些 |
| 本标准涵盖设备的工作范围 | 0 Hz – 400 GHz——这是设备的工作范围,而不是发射要求的范围 |
| 发射要求的范围 | 9 kHz – 400 GHz——只在本标准给出限值的频段内进行测量 |
| 国际电联意义上的ISM射频应用的要求范围 | 9 kHz – 18 GHz——比一般范围窄——这是第1章中的区分 |
| 在标准试验场地上评定——最高频率 | 最高18 GHz——这是2024年版第1章(范围)中的数字;载有相应要求的第6.3条本身,我们只从目录中得知——其文本我们没有读过 |
| 现场评定——范围 | 最高1 GHz——这是2024年版第1章(范围)中的数字;第6.4条我们只从目录中得知。这是为因尺寸、复杂程度或运行条件而无法在试验场地上检测的设备规定的途径 |
| 第2组 | 为处理材料或为检查和分析而有意产生或仅仅使用射频能量(以辐射、电感耦合或电容耦合的形式)的设备——措辞出自CISPR 11:2009版;2024年版的这一部分我们没有 |
| 第1组 | 本标准涵盖的、未归入第2组的所有设备——措辞出自2009年版——是反面定义。在2003年版中是正面定义(传导耦合的射频能量,为设备内部运行所必需)。这一定义已经变过一次 |
| A类 | 适用于除住宅以外、且不直接连接到为住宅建筑供电的低压电网的所有场所的设备——2003年版和2009年版措辞相同 |
| B类 | 适用于住宅以及直接连接到为住宅建筑供电的低压电网的场所的设备——措辞出自2003年版 |
| 按类别确定测量地点 | A类——标准试验场地或现场,由制造商选择;B类——标准试验场地——出自2003年版(第5章)的规定 |
| 限值 | 本条目不提供任何数值——2024年版至少有21张限值表,按组别、类别、端口类型、测量地点和频段划分;EDM设备和电弧焊设备另有单独的表。我们读过的文本摘录不包括这些表,而一个不指明组别、类别和端口的数字将没有适用对象 |
标准
- 标准编号
- PN-EN IEC 55011:2026-06 (wersja angielska; wprowadza EN IEC 55011:2025 [IDT], CISPR 11:2024 [IDT])
- 标准名称(波兰语)
- Urządzenia przemysłowe, naukowe i medyczne — Charakterystyki zaburzeń o częstotliwości radiowej — Poziomy dopuszczalne i metody pomiaru
- 标准名称(英语)
- Industrial, scientific and medical equipment — Radio-frequency disturbance characteristics — Limits and methods of measurement
分步操作程序
-
归入组别
判定设备是否为处理材料或为检查和分析而有意产生或使用射频能量(第2组),或者不是(第1组)。这一判定在测量之前作出,并确定适用的限值表。关于整个程序的说明:各步骤的顺序和内容是我们根据2024年版第1章以及2009年版和2003年版中的组别和类别定义还原的——2024年版中关于分类和测量的章节我们没有,因此无法确认现行版本是否恰好如此进行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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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入类别
确定设备是预定用于住宅以及直接连接到为住宅建筑供电的低压电网的场所(B类),还是用于其他场所(A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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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评定地点
B类设备在标准试验场地上检测。对于A类,制造商可以选择试验场地或现场评定——当尺寸、复杂程度或运行条件使得无法在试验场地上检测时,采用后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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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受试设备的运行模式
运行条件的选择应符合正常使用情况并产生最大骚扰;对于第2组,本标准对运行条件以及峰值和加权测量另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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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量传导骚扰
在电源端口(交流电源,以及适用时的直流电源)和有线网络端口上测量骚扰电压,所用频段和检波器应与由组别和类别确定的表相对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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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量辐射骚扰
测量辐射场,直至该设备所要求的最高频率——本标准根据设备内部的最高频率在单独的表中给出这一频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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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限值比较
将测得的数值与所确定的组别、类别、端口和测量地点所对应的表中的限值进行比较。超过限值意味着不满足该类别的要求——并不自动意味着该设备属于A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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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用户提供信息
无论测量结果如何,制造商或供应商都应以标识或在文件中告知用户设备的类别和组别,并在文件中说明这两个术语的含义。对于带引弧或稳弧装置的电弧焊设备,本标准要求注明A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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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同分类记录结果
报告中给出组别、类别、测量地点、所检测的端口和所用的检波器。缺少这四项信息的结果,无法还原它是与哪张表进行比较的。
所需设备与仪器
| 设备 | 示例 | 参考价格 |
|---|---|---|
| 符合CISPR 16-1-1的测量接收机或频谱分析仪 | 本标准对该仪器规范作了规范性引用 | — |
| 用于测量传导骚扰的人工电源网络(LISN)及其他耦合装置 | 要求见CISPR 16-1-2 | — |
| 用于测量辐射骚扰的测量天线和试验场地 | 要求见CISPR 16-1-4 | — |
| 标准试验场地(开阔试验场OATS、电波暗室)或 | 对于无法运输的设备——在安装地点进行测量的设备 | — |
| 准峰值、峰值和平均值检波器 | 测量程序见CISPR 16-2-1及后续部分 | — |
| 在本标准规定的运行模式下为受试设备供电和加载的设备(对于机器人,本标准给出了单独的运行模式表:固定式和移动式) | — |
职业健康与安全
- 第2组设备产生大功率射频能量——包括在测量期间,都应遵守制造商规定的间距和屏蔽
- 现场评定是在安装地点运行中的设备上进行的——此时测量工位进入工厂的作业区,面临工厂自身的危险
- 感应加热和介质加热设备附近的电磁场可能超过人体允许值——适用有关电磁场防护的单独法规,与本标准无关
- 电弧焊设备和电火花加工设备兼有电气危险以及热和光的危险
- 在测量传导骚扰的整个过程中,人工电源网络和耦合装置都带有电网电压
常见问题
该检测依据哪项标准?
该检测依据的标准为 PN-EN IEC 55011:2026-06 (wersja angielska; wprowadza EN IEC 55011:2025 [IDT], CISPR 11:2024 [IDT]) — 《Industrial, scientific and medical equipment — Radio-frequency disturbance characteristics — Limits and methods of measurement》。
该方法的原理是什么?
先把设备归入某个组(1或2)和某个类(A或B),由此确定适用的限值表。然后测量电源端口和有线网络端口上的骚扰电压以及辐射骚扰——在标准试验场地上,或对于无法运到试验场地的设备,在安装地点。
测量范围和准确度是多少?
认可范围中使用的编号形式:认可范围引用的是不带IEC字样的形式——“PN-EN 55011”(15个实验室,截至2026年9月22日的状态);没有一个引用带IEC字样的形式。本条目的实验室检索字段也是这样写的:现行有效的编号比认可范围所用的编号新,因为2026-06版是在三个月前发布的。该数字是在认可范围数据库的参考文件字段中统计的——“实验室”标签页也在同一字段中检索;文件状态(2026年9月22日):2026年6月17日版本变更:现行有效的是PN-EN IEC 55011:2026-06,PN-EN 55011:2016-05连同修改单A1:2017-06、A11:2020-07和A2:2021-08于当天撤销;自2026年6月17日起现行有效的编号:PN-EN IEC 55011:2026-06(英文版),106页——等同采用EN IEC 55011:2025 [IDT]和CISPR 11:2024 [IDT];ICS 33.100.10;技术机构KT 104(电磁兼容);上一版本及其撤销日期:PN-EN 55011:2016-05——2026年6月17日撤销,连同修改单A1:2017-06、A11:2020-07和A2:2021-08——该版本修改采用CISPR 11:2015及其修改单 [MOD]——即带有欧洲的修改,而2026-06版等同采用CISPR 11:2024。
完成检测需要多长时间?
整个程序共 9 个步骤。标准未对每个步骤给出时长——实际用时取决于实验室自身的操作程序。
需要哪些设备?
符合CISPR 16-1-1的测量接收机或频谱分析仪、用于测量传导骚扰的人工电源网络(LISN)及其他耦合装置、用于测量辐射骚扰的测量天线和试验场地、标准试验场地(开阔试验场OATS、电波暗室)或、准峰值、峰值和平均值检波器、在本标准规定的运行模式下为受试设备供电和加载的设备(对于机器人,本标准给出了单独的运行模式表:固定式和移动式)。
该检测用于哪些场景?
产生或在局部使用射频能量的工业、科学和医疗设备;感应加热和介质加热设备、高频焊机——典型的第2组设备;电火花加工(EDM)设备和电弧焊设备——在本标准中有各自的限值表;利用射频能量对材料进行检查和分析的实验室和分析仪器;产生射频能量的医疗设备(透热疗法、电外科);在国际电联指定的ISM频段内工作的ISM射频照明和紫外线照射器;工业、科学和医疗机器人——2024年版明确将其纳入范围;设计用于产生或在局部使用射频能量的家用及类似器具。
需要采取哪些安全防护措施?
第2组设备产生大功率射频能量——包括在测量期间,都应遵守制造商规定的间距和屏蔽;现场评定是在安装地点运行中的设备上进行的——此时测量工位进入工厂的作业区,面临工厂自身的危险;感应加热和介质加热设备附近的电磁场可能超过人体允许值——适用有关电磁场防护的单独法规,与本标准无关;电弧焊设备和电火花加工设备兼有电气危险以及热和光的危险;在测量传导骚扰的整个过程中,人工电源网络和耦合装置都带有电网电压。
哪家实验室可以开展此项检测?
该检测由通过 ISO/IEC 17025 认可的实验室开展。在 LabCoda 上可按标准编号检索 PN-EN 55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