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壁炉炉芯和开放式壁炉试验——产品分部分PN-EN 16510-2-2

建筑 PN-EN 16510-2-2

三句话速览

16510系列中针对嵌入式器具——壁炉炉芯和开放式壁炉——的产品分部分,其周围结构与建筑物成为一体。该检测依据 PN-EN 16510-2-2:2023-06 (wersja angielska; wprowadza EN 16510-2-2:2022 [IDT]);产品分部分的对象:手动加燃料的嵌入式固体燃料器具以及燃烧固体燃料的开放式壁炉。整个程序共 7 个步骤;主要用于:用于嵌入安装的壁炉炉芯的初始型式试验(ITT)、开放式壁炉和无炉门运行器具的试验、建筑产品在系统3下的性能声明试验。

要点速览

  • 标准: PN-EN 16510-2-2:2023-06 (wersja angielska; wprowadza EN 16510-2-2:2022 [IDT])
  • 类别: 建筑
  • 操作步骤数: 7
  • 产品分部分的对象: 手动加燃料的嵌入式固体燃料器具以及燃烧固体燃料的开放式壁炉
  • 器具的周围结构: 与建筑物成为一体——这是产品分部分2-2与2-1(独立式或内置式加热器)的区别
  • 功能改动: 允许——有或无功能改动的器具

概述

PKN目录卡中的适用范围,原文照录(我们的译文):“本文件适用于手动加燃料的嵌入式固体燃料器具,无论有无功能改动,在无炉门或有炉门的情况下运行(炉门既可处于关闭状态,也可关闭和开启),也涵盖燃烧固体燃料的开放式壁炉。这些器具的周围结构与建筑物成为一体[…]”。

关于名称的说明,名称可能引起误解。产品分部分的标题为“嵌入式器具,包括开放式壁炉”——而不是“壁炉炉芯”。各实验室在其报价中正是将该产品分部分描述为涉及壁炉炉芯,这一描述就对象而言是准确的,但并不是文件的标题。在认可范围和报告中引用的是标准标识,而不是其俗称。

本产品分部分与2-1的区别。三点,全部明确写在适用范围中。第一——安装:器具的周围结构与建筑物成为一体,这改变了散热条件和对相邻构件的要求。第二——允许功能改动,而产品分部分2-1没有这一规定。第三——本产品分部分涵盖无炉门运行的器具和开放式壁炉,即燃烧室永久向房间开放的情况。

为什么开放式壁炉是另一种测量情况。无炉门运行的器具直接从房间取用空气,无法密闭,因此不适用为燃烧室封闭的器具规定的密封性试验。根据指定实验室的描述,对B型和BE型器具——燃烧室开放——不提密封性要求,而是测定1 Pa负压下的待机损失。

试验持续时间——与房间加热器相同。同一来源指出,对于嵌入式器具(包括开放式壁炉),间歇燃烧木柴时额定热输出下的试验时间为40分钟,连续燃烧木柴的器具为1.5小时。粉尘排放的测量持续整个燃料批次的燃尽过程,自装料时起算。

防火安全试验在此尤为重要。嵌入式器具安装在由建筑材料构成的外壳内,往往邻近可燃构件。根据指定实验室的描述,试验在烟囱抽力设定为15±2 Pa的条件下进行,冷杉木装料质量至少为热平衡试验所用燃料质量的150 %,辐射区记录的温度超过环境温度不得多于65 K。测量壁板与器具的距离由制造商确定——试验所核实的正是制造商关于可燃构件防护的声明。

取代一项标准及其六项修改单。目录卡的“取代”字段列出:PN-EN 13229:2002(波兰语版)以及波兰语版的PN-EN 13229:2002/A1:2005、/A2:2006、/AC:2007、/AC:2014-09和德文版及英文版的/A2:2005。对实验室而言,这意味着引用旧标准连同任何修改单如今都已整体过时——仅更新修改单是不够的。

产品分部分不能单独起作用。它始终与通用部分PN-EN 16510-1一起使用,后者包含整个系列通用的试验方法。在认可范围中仅引用产品分部分2-2不足以描述该试验;反之,仅引用第1部分也不能指明器具类型。报告中应同时列出这两个文件。

我们不予给出的内容。我们没有产品分部分的文本——PKN有偿提供(44页,ICS 97.100.30,英文版)。我们不予给出:排放和效率限值、完整的试验条件、将浓度折算到烟气氧含量的方法以及结果计算规则。

方法原理

将器具安装在再现与建筑物一体化安装条件的试验台上,燃烧手动加入的固体燃料,按系列通用部分测量热工量和烟气成分。产品分部分2-2在此基础上增加:将适用范围扩展到无炉门运行的器具和开放式壁炉、允许功能改动,以及在设定烟囱抽力下进行的防火安全试验,该试验核实制造商关于器具周围可燃构件防护的声明。

应用领域

关键参数

参数数值
产品分部分的对象手动加燃料的嵌入式固体燃料器具以及燃烧固体燃料的开放式壁炉
器具的周围结构与建筑物成为一体——这是产品分部分2-2与2-1(独立式或内置式加热器)的区别
功能改动允许——有或无功能改动的器具
炉门涵盖:无炉门的器具以及炉门关闭的、可关闭和开启的器具
燃烧室开放的器具不提密封性要求;而是测定1 Pa负压下的待机损失(指定实验室的描述)
热平衡试验持续时间间歇燃烧木柴时40分钟;连续燃烧木柴时1.5小时
防火安全试验烟囱抽力15±2 Pa;辐射区温升不超过环境温度以上65 K
版本与取代PN-EN 16510-2-2:2023-06,发布于01-06-2023;取代PN-EN 13229:2002及六项修改单(A1:2005、A2:2005 en和de、A2:2006、AC:2007、AC:2014-09)
按被取代标准进行的试验结果是否可比不能自动可比。试验方法本身已改变——热平衡试验的持续时间、粉尘排放测量的方式和时段以及安全试验的范围。指定机构TÜV SÜD指出,以往报告中的数据必须核查是否符合新要求,如不符合,可能需要重新试验,在某些情况下甚至需要新的型式试验
过渡日期欧盟委员会07-11-2023的(EU) 2023/2461号实施决定将16510系列各产品分部分采纳为协调标准;新旧标准的并存期为09-11-2023至09-11-2024;09-11-2025之后,每个投放市场的产品都必须具有按新要求更新的性能声明
目前适用的(截至22-09-2026的状态)PN-EN 16510系列的产品分部分连同通用部分PN-EN 16510-1。被取代的标准不是可接受的试验依据——与PN-G-04513:1981不同,后者这一已撤销标准由法律文件维持有效
共同使用始终与通用部分PN-EN 16510-1一起使用——产品分部分不包含系列通用的试验方法
限值和试验条件我们不予给出——我们没有产品分部分的文本(44页,英文版)

标准

标准编号
PN-EN 16510-2-2:2023-06 (wersja angielska; wprowadza EN 16510-2-2:2022 [IDT])
标准名称(波兰语)
Mieszkaniowe urządzenia spalające paliwo stałe — Część 2-2: Urządzenia zabudowane, w tym z otwartym ogniem
标准名称(英语)
Residential solid fuel burning appliances — Part 2-2: Inset appliances including open fires

分步操作程序

  1. 核查器具是否属于本产品分部分

    起决定作用的是安装方式:器具的周围结构与建筑物成为一体。没有这种周围结构的独立式或内置式器具归入产品分部分2-1,机械给料的颗粒器具归入2-6。

  2. 确定炉门的运行方式

    无炉门、炉门仅关闭,或炉门可关闭和开启。这决定适用密封性试验还是待机损失测量。

  3. 在试验台上再现安装

    按制造商说明和系列通用部分的要求安装器具。安装细节我们不予给出——它们在标准文本中。

  4. 额定热输出下的热平衡试验

    间歇燃烧木柴时40分钟,连续燃烧时1.5小时。排放参数记录和粉尘测量在装入燃料后立即开始。

  5. 测量密封性或待机损失

    燃烧室封闭的器具——按通用部分进行密封性试验。燃烧室开放的器具(B型和BE型)——1 Pa负压下的待机损失。

  6. 防火安全试验

    烟囱抽力设定为15±2 Pa;冷杉木装料质量至少为热平衡试验燃料质量的150 %。测量辐射区壁板温度——温升不超过环境温度以上65 K。

  7. 汇总结果并引用两个文件

    在报告中引用产品分部分PN-EN 16510-2-2连同通用部分PN-EN 16510-1。如果文件引用的是PN-EN 13229:2002连同任何修改单,该引用整体过时。

所需设备与仪器

设备示例参考价格
嵌入式器具试验台再现与建筑物一体化安装的外壳、试验烟囱、抽力稳定系统—
带壁板的测试角测量相邻构件的温度;壁板距离由制造商确定—
烟气分析仪(CO、NOx、OGC)用于测定排放的测量线路;OGC采用火焰离子化检测—
烟气粉尘测量系统测量持续整个燃料批次的燃尽过程—
待机损失测量系统用于燃烧室开放的器具,在1 Pa负压下—
多通道温度记录仪壁板、操作装置和烟气的温度—

试剂、培养基与耗材

试剂CAS详情
试验燃料—手动加入的固体燃料;种类和参数由标准规定——我们不予给出,因为我们没有文本
防火安全试验用冷杉木—尺寸6 × 4 cm或5 × 5 cm,装料质量至少为热平衡试验燃料质量的150 %(指定实验室的描述)
分析仪用标准气体—已知成分的混合气,用于校准测量线路

职业健康与安全

常见问题

该检测依据哪项标准?

该检测依据的标准为 PN-EN 16510-2-2:2023-06 (wersja angielska; wprowadza EN 16510-2-2:2022 [IDT]) — 《Residential solid fuel burning appliances — Part 2-2: Inset appliances including open fires》。

该方法的原理是什么?

将器具安装在再现与建筑物一体化安装条件的试验台上,燃烧手动加入的固体燃料,按系列通用部分测量热工量和烟气成分。产品分部分2-2在此基础上增加:将适用范围扩展到无炉门运行的器具和开放式壁炉、允许功能改动,以及在设定烟囱抽力下进行的防火安全试验,该试验核实制造商关于器具周围可燃构件防护的声明。

测量范围和准确度是多少?

产品分部分的对象:手动加燃料的嵌入式固体燃料器具以及燃烧固体燃料的开放式壁炉;器具的周围结构:与建筑物成为一体——这是产品分部分2-2与2-1(独立式或内置式加热器)的区别;功能改动:允许——有或无功能改动的器具;炉门:涵盖:无炉门的器具以及炉门关闭的、可关闭和开启的器具。

完成检测需要多长时间?

整个程序共 7 个步骤。标准未对每个步骤给出时长——实际用时取决于实验室自身的操作程序。

需要哪些设备?

嵌入式器具试验台、带壁板的测试角、烟气分析仪(CO、NOx、OGC)、烟气粉尘测量系统、待机损失测量系统、多通道温度记录仪。

该检测用于哪些场景?

用于嵌入安装的壁炉炉芯的初始型式试验(ITT);开放式壁炉和无炉门运行器具的试验;建筑产品在系统3下的性能声明试验;核实制造商声明的与可燃构件的距离;PN-EN 13229:2002及其修改单撤销后更新认可范围中的引用。

需要采取哪些安全防护措施?

无炉门器具和开放式壁炉向试验室排放烟气——须有效通风并配备CO探测器;防火安全试验是有意的热过载——试验台须有人持续监护并有防火保护;安装外壳整个表面都会发热——器具本身以外也有烫伤风险;木材燃烧烟气含有多环芳烃——通过封闭系统采样;灰渣和未燃尽木材须冷却后清除,放入不燃容器。

哪家实验室可以开展此项检测?

该检测由通过 ISO/IEC 17025 认可的实验室开展。在 LabCoda 上可按标准编号检索 PN-EN 165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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