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按 EN ISO 16911-1 测量排放管道中气体流速和体积流量的指南——不确定度要求不同的三类测量目的(定期测量与等速采样、自动流量计校准、其他 EU ETS 测量),取自 US EPA Method 2G 的 2D 皮托管准则,用于旋流评估的 L 型皮托管以及修正后的不确定度预算示例,CEN/TR 17078
三句话速览
烟囱和管道中废气的流速和体积流量用手工参比方法 EN ISO 16911-1 测量,技术报告 CEN/TR 17078 说明其哪些要求适用于哪种测量目的。该检测依据 CEN/TR 17078:2017;在认可范围中的覆盖(读取于 03.10.2026):11 家实验室,数据库副本中 15 条记录,PCA 中 13 个条目;“实验室”选项卡(“CEN/TR 17078”)——0,因为报告总在另一项标准之后。整个程序共 5 个步骤;主要用于:固定源废气——使 EN ISO 16911-1 的要求与流速和体积流量测量的目的相适应(1、5.2、6.7.1)、指令 2010/75/EU 涵盖的装置以及按第 601/2012 号条例采用基于测量方法的 EU ETS 装置(5.2.1)、废气:气体流速和体积流量(差压法和风速计法)以及粉尘采样和浓度——PCA 中 11 家实验室的认可范围。
要点速览
- 标准: CEN/TR 17078:2017
- 类别: 环境
- 操作步骤数: 5
- 状态(截至 03.10.2026): CEN/TR 17078:2017——CEN 目录中“Published”(iTeh,读取于 03.10.2026),发布于 22.03.2017;PKN 检索中没有该文件(03.10.2026)
- 文件类型(1、5.1.2): CEN 技术报告——仅为 EN ISO 16911-1:2013 提供指南;无自己的方法,不重复标准文字
- 测量目的(6.7.1): 1——按 EN 15259 的定期监测和等速控制;2——自动流量计校准和流场分布;3——其他 EU ETS 定期测量
概述
本文件涵盖的内容。这是一份 CEN 技术报告(Technical Report),不是标准:它没有自己的测量方法,并且——如其在 5.1.2 中所述——不重复 EN ISO 16911-1:2013 的文字、表格或图,只引用其条款,因此没有标准文本就无法使用。范围(第 1 章)全文:报告“仅为欧洲标准 EN ISO 16911-1:2013 的应用提供指南”,“不为 EN ISO 16911-2:2013 的应用提供指南”(自动流量计)。我们阅读的是 SIST-TP CEN/TR 17078:2017 的 iTeh 样本(CEN/TR 17078:2017 文本,英文):从标题页经欧洲前言、目录、引言和第 1–5 章直至 6.8.1(含)。样本之外的是 6.8.2–6.18(管道截面积、性能特性和要求、现场勘察、测量平面和测点数、测量前检查——密封性、S 型皮托管、单点重复性、旋流——质量控制、含壁面效应修正的计算、不确定度)、第 7–9 章(对标准附录 A 和 F 的指南)以及报告附录 A 和 B(示例程序:旋流程度、S 型管密封性检查)。我们也核对了最终草案 FprCEN/TR 17078:2016 的较早样本——其中第 1–5 章文字相同。
依据 CEN/TR 17078:2017 文本(第 1–5 章、6.1–6.8.1)。报告由 CEN/TC 264“空气质量”(秘书处 DIN)根据欧盟委员会和 EFTA 的授权编制;它是应各国镜像委员会就如何理解 EN ISO 16911-1:2013 某些要求作出澄清的请求而制定的。全部或部分采用该报告可由各成员国监管机构决定(5.1.1)。规范性引用(2):EN 14181、EN 15259:2007、EN ISO 16911-1:2013、EN ISO 16911-2:2013、ISO 10780。报告指出标准附录 F 不确定度计算示例中公式 (F.10) 有误,建议用报告第 8 章的示例替换该示例(5.1.2)。标准适用于工业排放指令 2010/75/EU 涵盖的装置,以及排放交易指令 2003/87/EC 涵盖、必须或选择按欧盟委员会第 601/2012 号条例(MRR)采用基于测量方法的装置(5.2.1)。标准的要求是按最严格的目的设定的——EU ETS 等级 4,±2,5 %——尽管标准也涵盖要求较低的目的,如辅助等速采样;质量控制水平应取决于目的的不确定度要求,对要求较低的目的可以降低(5.2.2)。按工业排放指令,在用于合规评估或报告(需确定排放质量)的定期监测中,以及在手工采集污染物时控制等速条件,都需测量流速和体积流量(5.3.1)。在 EU ETS 中,自动流量计须按 EN 14181 及相应 EN 标准进行质量保证,即满足 EN ISO 16911-2 的要求,其校准用 EN ISO 16911-1 的某一技术进行(5.3.2)。表 1(依据第 601/2012 号条例)给出基于测量方法的最大允许不确定度:CO2 排放源——±10 %(等级 1)、±7,5 %(2)、±5 %(3)、±2,5 %(4);N2O 排放源——±10 %、±7,5 %、±5 %,无等级 4。排放源每年排放超过 5000 吨 CO2 当量或占整个装置年排放量 10 % 以上时视为等级 4;允许不确定度是浓度分析仪和流量计的合成不确定度,扩展到 95 % 置信区间,因此两部分份额相等时流量约分得 ±1,8 %(5.3.2)。安装新流量计前可能要求表征测量平面的流场分布;出于其他监管原因校准流量计同样在标准范围内(5.3.3)。对 2D 皮托管,标准引用 US EPA Method 2G,报告转录了其主要要求(表 2):探头校准接受准则在 0° 时 ±3°(偏航角和俯仰角)——使用前;参考刻线宽度 ≤ 1,6 mm;连接探头与压力读数仪的管路直径 ≥ 3,2 mm;偏航角测量装置的不确定度 ≤ ±1°;水平直线度检查 < 5°——现场测量前;角度测量装置旋转位置检查测量前 ±1°、测量后 ±2°;角度装置校准接受准则为相对于三角块已知角度 ±2°。希望使用 2D 管的实验室应满足 US EPA Method 2G 的全部要求;这些要求不适用于标准本身已描述的手动 S 型皮托管(6.5.2)。测定测量平面旋流时,标准规定使用 S 型、3D 或 2D 皮托管;报告另外推荐 L 型皮托管(6.6.2)。报告对测量目的的分组与标准不同——按推荐的质量控制(6.7.1):目的 1——按 EN 15259 用于合规的定期监测或需确定排放质量的报告,以及手工采样时的等速条件控制;目的 2——按 EN 14181 和 EN ISO 16911-2 校准自动流量计或表征流场分布,用于 EU ETS 或其他要求;目的 3——EU ETS 指令要求的其他定期测量。对于原理、示踪法和装置热输入的条款(6.5.1、6.6.3–6.6.5)以及技术选择(6.7.2、6.7.3),报告写明“无需指南”。
状态(截至 03.10.2026)。在 iTeh 目录中(读取于 03.10.2026),CEN/TR 17078:2017 的状态为“Published”,发布日期 22.03.2017,阶段 60.60,委员会 CEN/TC 264,工作组 WG 23(管道中流速和体积流量的手工和自动测量),授权 M/401。在 PKN 检索中(检索词“CEN/TR 17078”和“TR 17078”,03.10.2026)没有该文件——结果中只有主题不同的 EN ISO 17078 系列标准,因此我们不给出波兰编号和标题;本条目中的波兰文标题是我们的翻译。在四条记录中实验室写作“CEN/TR 17078:2017-03”——月份与 CEN 发布月份(2017 年 3 月)一致。EN ISO 16911-1 标准由单独条目“管道中气体的流速和体积流量——皮托管(手工参比方法)”介绍。
多少实验室、以何种形式(认可范围数据库副本,数据截至 17.09.2026,读取于 03.10.2026)。带“CEN/TR”前缀的编号 17078 出现在 11 家实验室的 15 条记录中:AB 073、AB 322、AB 409、AB 412、AB 746、AB 833、AB 835、AB 875、AB 994、AB 1382、AB 1642。在 PCA 现行文件中(读取于 03.10.2026,版本日期从 07.05.2025 到 02.10.2026),该编号出现在同样 11 家实验室的 13 个条目中——记录更多,是因为 AB 875 处一个含标准的单元格覆盖三行(粉尘采样、浓度和排放)。该报告从不单独出现:十家实验室把它写在 EN ISO 16911-1 之后(AB 409 写作“PN-EN 16911-1:2013-07”,没有“ISO”),AB 875 则写在 PN-EN 13284-1:2018-02(粉尘采样和浓度)之后。“实验室”选项卡按值的开头检索,而报告总在第二位,因此对检索词“CEN/TR 17078”显示 0 家实验室;对“PN-EN ISO 16911-1”——20 家,其中包括十一家中的九家(不含 AB 409 和 AB 875)。已于 03.10.2026 在生产服务器 labcoda.pl 上用选项卡查询核实。
实验室检测什么(PCA 中的条目)。所有条目都涉及废气,大多位于“为受监管领域进行的固定源大气排放定期测量”部分。差压法测定差压高于 5 Pa 时的气体流速和体积流量:AB 073、AB 322、AB 746、AB 833、AB 994;“动压 > 5 Pa”:AB 835,仅体积流量:AB 409(动压)和 AB 1642;高于 10 Pa:AB 412 和 AB 1382。风速计法测流速:AB 322——范围 (1,0–6) m/s,AB 833——(0,5–10) m/s。AB 875 在测定粉尘浓度的采样以及重量法粉尘浓度(范围 (0,5–50) mg/m3)处引用该报告,与 PN-EN 13284-1:2018-02 一起——即报告中的目的 1(等速条件控制)。在数据库副本中,AB 073 处报告被归到粉尘浓度;在 PCA 现行文件中它位于流速和体积流量处。AB 746 的部分范围已暂停(粗斜体)——含该报告的条目不属于其中。
容易得到看似正确结果的地方。选择质量控制时:EN ISO 16911-1 的要求按 EU ETS 等级 4 设定(±2,5 %,仅流量约 ±1,8 %),报告允许对要求较低的目的予以降低——但只有在测量前已明确测量目的(6.7.1 中的 1、2 或 3)时才可以;在为 EU ETS 校准流量计时采用简化控制,会得到看不出错误、却达不到所需不确定度的结果。使用 2D 管时:表 2 的要求只是 US EPA Method 2G 中的一部分——报告要求采用其全部要求。计算不确定度时:标准附录 F 的示例中公式 (F.10) 有误;照此示例建立的预算会重复该错误,报告推荐其自身第 8 章的示例(5.1.2)。关于测量本身和计算(测量平面、密封性、壁面效应修正、标准状态),报告在 6.10–6.16 中论述,我们未读——请参见上面所列名称的 EN ISO 16911-1 条目。
我们未给出的内容。报告的 6.8.2–6.18、第 7–9 章以及附录 A 和 B 我们未读,因此不给出针对各测量目的的推荐要求(6.9 中表格的内容)、测点数、密封性、重复性和旋流检查的准则、不确定度预算示例以及修正后公式 (F.10) 的内容。我们也不说明该报告是否已在波兰作为 PKN 文件采用,或波兰监管机构采用了其哪些部分——所读来源中没有这些信息。
方法原理
报告不引入自己的方法:测量平面各点的流速用 EN ISO 16911-1 的技术测量(各种类型的皮托管或风速计),体积流量由平均流速和截面积求得。报告为三类测量目的——定期监测与等速控制、自动流量计校准与流场表征、其他 EU ETS 定期测量——分别规定推荐的质量控制水平,转录 US EPA Method 2G 中 2D 皮托管的准则,增加用于旋流评估的 L 型管,并替换标准附录 F 的不确定度预算示例。
应用领域
- 固定源废气——使 EN ISO 16911-1 的要求与流速和体积流量测量的目的相适应(1、5.2、6.7.1)
- 指令 2010/75/EU 涵盖的装置以及按第 601/2012 号条例采用基于测量方法的 EU ETS 装置(5.2.1)
- 废气:气体流速和体积流量(差压法和风速计法)以及粉尘采样和浓度——PCA 中 11 家实验室的认可范围
关键参数
| 参数 | 数值 |
|---|---|
| 状态(截至 03.10.2026) | CEN/TR 17078:2017——CEN 目录中“Published”(iTeh,读取于 03.10.2026),发布于 22.03.2017;PKN 检索中没有该文件(03.10.2026) |
| 文件类型(1、5.1.2) | CEN 技术报告——仅为 EN ISO 16911-1:2013 提供指南;无自己的方法,不重复标准文字 |
| 测量目的(6.7.1) | 1——按 EN 15259 的定期监测和等速控制;2——自动流量计校准和流场分布;3——其他 EU ETS 定期测量 |
| EU ETS 允许不确定度,CO2 排放源(表 1)——合成结果的限值 | ±10 %(等级 1)、±7,5 %(2)、±5 %(3)、±2,5 %(4);浓度和流量的合成不确定度,扩展到 95 % |
| 等级 4 时流量的份额(5.3.2)——单一分量的目标值 | 在 ±2,5 % 中浓度与流量份额相等时约 ±1,8 % |
| 等级 4 阈值(5.3.2) | 排放源每年 > 5000 吨 CO2 当量,或 > 装置年排放量的 10 % |
| 2D 皮托管(表 2,依据 US EPA 2G)——仪器接受准则 | 探头校准 0° 时 ±3°;参考刻线 ≤ 1,6 mm;管路 ≥ 3,2 mm;角度装置 ≤ ±1°;直线度 < 5°;旋转位置测量前 ±1°、测量后 ±2° |
| 旋流(6.6.2) | 标准:S 型、3D 或 2D 管;报告另外推荐 L 型皮托管 |
| 标准附录 F(5.1.2) | 公式 (F.10) 有误;推荐报告第 8 章的不确定度预算示例 |
| 在认可范围中的覆盖(读取于 03.10.2026) | 11 家实验室,数据库副本中 15 条记录,PCA 中 13 个条目;“实验室”选项卡(“CEN/TR 17078”)——0,因为报告总在另一项标准之后 |
标准
- 标准编号
- CEN/TR 17078:2017
- 标准名称(波兰语)
- Emisja ze źródeł stacjonarnych — Wytyczne dotyczące stosowania EN ISO 16911-1 (tłumaczenie robocze tytułu; dokument istnieje w wersji angielskiej)
- 标准名称(英语)
- Stationary source emissions — Guidance on the application of EN ISO 16911-1
分步操作程序
-
明确测量目的
测量前把任务归入 6.7.1 中的目的 1、2 或 3——推荐的质量控制水平取决于此。CEN/TR 17078:2017 在 CEN 目录中为“Published”(读取于 03.10.2026)。
-
所需不确定度
对 EU ETS 确定排放源等级(表 1);等级 4 时流量约分得 ±1,8 %——此时适用 EN ISO 16911-1 的全部要求。
-
探头的选择和检查
S 型管——按标准;2D 管——US EPA 2G 的全部要求(表 2 列出主要要求);旋流评估时报告也允许使用 L 型管。
-
测量和计算
按 EN ISO 16911-1 和报告 6.10–6.16(平面、密封性、重复性、旋流、壁面效应修正)——这些条款我们未读,不予给出。
-
不确定度预算
不按标准附录 F 的示例(公式 F.10 有误),而按报告第 8 章的示例(5.1.2)。
所需设备与仪器
| 设备 | 示例 | 参考价格 |
|---|---|---|
| S 型、3D、2D 或 L 型皮托管及微压计 | S 型由标准本身描述;2D——US EPA 2G 的要求(表 2);报告推荐 L 型用于旋流评估(6.5.2、6.6.2) | — |
| 偏航角测量装置 | 不确定度 ≤ ±1°;旋转位置检查测量前 ±1°、测量后 ±2°;对照三角块校准 ±2°(表 2) | — |
| 连接探头与压力读数仪的管路 | 2D 管用内径 ≥ 3,2 mm(表 2) | — |
| 风速计 | 认可范围中:风速计法测流速 (1,0–6) m/s 和 (0,5–10) m/s;报告对风速计的要求我们未读(6.9 在样本之外) | — |
职业健康与安全
- 测量在运行装置的烟囱和管道上进行——高处作业,开放测量口处有高温和有毒气体;报告在已读部分未给出安全规则
- 在正压管道上做密封性检查和重新连接探头管路有气体逸出的危险——报告的要求(6.12.2)我们未读
常见问题
该检测依据哪项标准?
该检测依据的标准为 CEN/TR 17078:2017 — 《Stationary source emissions — Guidance on the application of EN ISO 16911-1》。
该方法的原理是什么?
报告不引入自己的方法:测量平面各点的流速用 EN ISO 16911-1 的技术测量(各种类型的皮托管或风速计),体积流量由平均流速和截面积求得。报告为三类测量目的——定期监测与等速控制、自动流量计校准与流场表征、其他 EU ETS 定期测量——分别规定推荐的质量控制水平,转录 US EPA Method 2G 中 2D 皮托管的准则,增加用于旋流评估的 L 型管,并替换标准附录 F 的不确定度预算示例。
测量范围和准确度是多少?
状态(截至 03.10.2026):CEN/TR 17078:2017——CEN 目录中“Published”(iTeh,读取于 03.10.2026),发布于 22.03.2017;PKN 检索中没有该文件(03.10.2026);文件类型(1、5.1.2):CEN 技术报告——仅为 EN ISO 16911-1:2013 提供指南;无自己的方法,不重复标准文字;测量目的(6.7.1):1——按 EN 15259 的定期监测和等速控制;2——自动流量计校准和流场分布;3——其他 EU ETS 定期测量;EU ETS 允许不确定度,CO2 排放源(表 1)——合成结果的限值:±10 %(等级 1)、±7,5 %(2)、±5 %(3)、±2,5 %(4);浓度和流量的合成不确定度,扩展到 95 %。
完成检测需要多长时间?
整个程序共 5 个步骤。标准未对每个步骤给出时长——实际用时取决于实验室自身的操作程序。
需要哪些设备?
S 型、3D、2D 或 L 型皮托管及微压计、偏航角测量装置、连接探头与压力读数仪的管路、风速计。
该检测用于哪些场景?
固定源废气——使 EN ISO 16911-1 的要求与流速和体积流量测量的目的相适应(1、5.2、6.7.1);指令 2010/75/EU 涵盖的装置以及按第 601/2012 号条例采用基于测量方法的 EU ETS 装置(5.2.1);废气:气体流速和体积流量(差压法和风速计法)以及粉尘采样和浓度——PCA 中 11 家实验室的认可范围。
需要采取哪些安全防护措施?
测量在运行装置的烟囱和管道上进行——高处作业,开放测量口处有高温和有毒气体;报告在已读部分未给出安全规则;在正压管道上做密封性检查和重新连接探头管路有气体逸出的危险——报告的要求(6.12.2)我们未读。
哪家实验室可以开展此项检测?
该检测由通过 ISO/IEC 17025 认可的实验室开展。在 LabCoda 上可按标准编号检索 CEN/TR 170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