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用于测定有机化合物的废气采样——PN-Z-04008-4
三句话速览
这是一项关于采样和样品制备的标准,而不是关于测定的标准。该检测依据 PN-Z-04008-4:1999 (wersja polska);引用规模(在认可范围数据库上测量,2026年9月23日读取):37个实验室的84条记录——按记录“PN-Z-04008-4”的开头匹配,即本条目“实验室”标签页的检索方式。整个程序共 8 个步骤;主要用于:测量工业装置单个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排放、为测定废气中的苯酚和甲酚、甲醇、N,N-二甲基甲酰胺和N,N-二甲基乙酰胺、1,3-二氧戊环和1,3,5-三噁烷而采样、为综合许可证和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平衡核算而进行的测量。
要点速览
- 标准: PN-Z-04008-4:1999 (wersja polska)
- 类别: 环境
- 操作步骤数: 8
- 引用规模(在认可范围数据库上测量,2026年9月23日读取): 37个实验室的84条记录——按记录“PN-Z-04008-4”的开头匹配,即本条目“实验室”标签页的检索方式
- 标准涉及的内容: 样品的采集和为分析所作的制备——色谱测定本身不在其范围内
- 检测对象: 参数与空气相近的废气(排放)——这是标题中的限制,不是修饰语
概述
状态(PKN卡片2026年9月22日状态)。PN-Z-04008-4:1999现行有效——卡片上没有撤销注记,也没有“被……取代”一行。1999年5月27日发布,8页,ICS 13.040.40,技术机构KT 280(空气质量)。
关于编号的说明:PN-Z-04008系列的分册涉及两个不同的对象。PN-Z-04008这个编号让人联想到工作场所空气,第7分册正是如此——PN-Z-04008-7:2002《工作环境空气采样和结果解释原则》(现行有效,含补充件Az1:2004)。本条目涉及的第4分册描述的是另一件事:废气即排放的采样。这一区别在卡片的两个字段上可以看出:第7分册由KT 159(工作环境中的化学和粉尘危害)负责,ICS为13.040.30(工作场所空气);第4分册由KT 280(空气质量)负责,ICS为13.040.40(固定源排放)。因此,系列编号并不决定标准的对象——起决定作用的是技术机构和ICS分类。我们记下这一点,是因为我们自己在查阅卡片之前就犯过这个错误,直到在认可范围上测量时才发现:所有含该标准的记录,其检测对象都是“Gazy odlotowe”[废气]。
标准涵盖什么,不涵盖什么。本标准描述采样以及为分析所作的制备。测定本身——色谱分离、检测、校准——不在其中。因此,认可范围中仅引用PN-Z-04008-4:1999这一编号,并不能说明结果是通过何种测定获得的,也不能说明其不确定度;它只说明样品是如何到达实验室的。这与我们在其他采样标准中记下的观察相同:只有标准编号的范围行描述的是一项操作或一份文件,而不是已完成的检测。
三种采样方式。标准卡片明确给出了范围:采集和制备废气样品,采用(1)活性炭吸附并用溶剂解吸,(2)硅胶吸附并用溶剂解吸,以及(3)在吸收液中吸收。方式的选择不是随意的——取决于要测定哪些化合物。对下一句话的保留:这里描述的是一般分析实践,而不是标准的内容,因为我们没有标准文本;我们不知道其附录给出了哪些选择标准。在实践中,活性炭结合非极性和弱极性化合物,硅胶用于活性炭在解吸时不能释放的极性化合物,而吸收液——用于与吸收瓶中试剂发生化学反应的化合物。本标准包含若干附录:进行预备试验的指南、结果计算,以及有助于选择采样和样品制备方式的信息。方式的选择专门有一个附录,这一事实本身在这里就是内容:并不存在适用于所有有机化合物的单一默认采样方式。
“参数与空气相近”是适用条件,而不是描述。标准标题中包含一项容易被当作修饰语读过的限制。本标准涉及参数与空气相近的废气。这一条件究竟要求什么——温度、湿度和成分的什么界限——我们不知道,因为我们没有标准文本;我们只知道有这一条件,而且它写在标题中。从一般分析实践而非从标准可知,为什么要设置这样的限制:高温、潮湿或溶剂浓度高的气体会改变吸附床的行为。无论如何,标题中带有这一限制的标准都不是适用于任何排放源采样的通用文件——在与空气不同的气体上引用它的实验室,应当能够说明它依据什么认为该条件已经满足。
认可范围给出的内容——以质量表示的限值,而不是以浓度表示。在范围数据库上的测量(2026年9月22日,含该标准的84条记录)显示出一种规律,这直接源于它是一项采样标准:与之相关申报的范围最常以样品中的质量表示,而不是以浓度表示——例如苯酚和甲酚为“(2 – 1000) µg w próbce”[样品中µg],甲醇为“(10 – 1000) µg w próbce”[样品中µg],N,N-二甲基乙酰胺为“(0,002 – 4) mg w próbce”[样品中mg]。原因与按PN-Z-04435:2011测定空气中氢氧化钠时相同(本数据库中的另一个条目):以mg/m³表示的限值取决于抽取的气体体积,因此不预先固定单一体积的实验室以质量给出限值。部分范围同时给出两个数字,例如“(0,520 – 800) mg/m³”对应“(0,0260 – 4,00) mg w próbce”[样品中mg]——只有成对给出才是完整的信息。
“Emisja związków organicznych (z obliczeń)”[有机化合物排放(计算值)]——计算得出的量,而非测得的量。在含该标准的范围记录中,有23条的方法为“Emisja związków organicznych (z obliczeń)”[有机化合物排放(计算值)],另有20条的方法为“Pobieranie próbek do oznaczania stężeń związków organicznych”[用于测定有机化合物浓度的采样]。排放(单位时间的质量)不是测出来的——它由浓度和气体体积流量计算得出,而流量来自按另一项标准进行的单独测量。因此,标有“(z obliczeń)”[计算值]的结果,其不确定度至少由两个分量组成,不得当作直接测量对待。由按PN-C-04576-14:1973的三项测定计算得出的总氮也属同样情况——该标准在本数据库中有自己的条目。
一项比欧洲标准存续更久的国家标准。一种相关方法——用活性炭和溶剂解吸测定单个气态有机化合物的质量浓度——曾由PN-EN 13649:2005(等同采用EN 13649:2001)描述。该标准已于2018年8月8日撤销,其卡片没有指明同等级别的后继文件;而在流通中的是一份级别更低、日期更新的文件——CEN/TS 13649:2014,其标题更宽,因为它还涵盖热解吸。与此同时,作为国家标准、早二十年的PN-Z-04008-4:1999仍然现行有效。我们没有查明CEN/TS 13649:2014是否正式取代了EN 13649:2001——出版商的目录说明指向这一点,但那是摘要,而不是文件本身。
我们不提供的内容。我们没有PN-Z-04008-4:1999的文本——该标准需付费,而且没有可以查看试读片段的国际对应标准。上述全部内容来自PKN目录卡片(范围、标题、出版数据、技术机构、ICS)以及在认可范围数据库上的测量。因此我们不提供:采样管中吸附剂的质量和对照层的大小、允许的穿透、解吸溶剂清单和要求的解吸效率、推荐的流量和样品体积、吸收液的组成,以及附录中预备试验具体包括什么。所有这些量都会影响结果。我们单独指出这一点,是因为在检索该标准的内容时,我们得到了一份恰好包含这类细节的描述——那是复述我们自己的查询,而不是来自任何资料;这些细节没有进入本条目。
方法原理
使计量体积的、参数与空气相近的废气通过捕集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元件。本标准规定了三种方式:活性炭吸附后用溶剂解吸、硅胶吸附并用溶剂解吸,以及在吸收液中吸收。方式的选择取决于待测化合物的性质,是标准一个单独附录的内容,预备试验和结果计算的指南也是如此。所得溶液——解吸后的洗脱液或吸收液——即为气相色谱分析的样品,而气相色谱分析本身仍不在本标准范围内。
应用领域
- 测量工业装置单个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排放
- 为测定废气中的苯酚和甲酚、甲醇、N,N-二甲基甲酰胺和N,N-二甲基乙酰胺、1,3-二氧戊环和1,3,5-三噁烷而采样
- 为综合许可证和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平衡核算而进行的测量
- 解读在采样之外单独出现“Emisja związków organicznych (z obliczeń)”[有机化合物排放(计算值)]的认可范围
- 判定范围中的某一行涉及的是采样还是整个测定
关键参数
| 参数 | 数值 |
|---|---|
| 引用规模(在认可范围数据库上测量,2026年9月23日读取) | 37个实验室的84条记录——按记录“PN-Z-04008-4”的开头匹配,即本条目“实验室”标签页的检索方式 |
| 标准涉及的内容 | 样品的采集和为分析所作的制备——色谱测定本身不在其范围内 |
| 检测对象 | 参数与空气相近的废气(排放)——这是标题中的限制,不是修饰语 |
| 方式1 | 活性炭吸附并用溶剂解吸——非极性和弱极性化合物 |
| 方式2 | 硅胶吸附并用溶剂解吸——极性化合物 |
| 方式3 | 在吸收液中吸收——与吸收瓶中试剂发生反应的化合物 |
| 标准的附录 | 预备试验指南、结果计算以及选择采样方式的信息——方式的选择不是随意的 |
| 最终测定技术 | 气相色谱法——在标准标题中指明,但标准中没有描述 |
| 申报范围的形式 | 最常以样品中的质量表示(样品中µg或mg),因为以mg/m³表示的限值取决于采集的气体体积;部分范围同时给出两个数字 |
| 认可范围中的范围示例 | 苯酚和甲酚:样品中(2–1000)µg;甲醇:样品中(10–1000)µg;DMAC:样品中(0.002–4)mg;DMFA:样品中(0.002–2.0)mg |
| 排放(计算值) | 84条记录中的23条——由浓度和气体体积流量计算得出的量,不是测得的;不确定度至少由两个分量组成 |
| 与同一系列第7分册的区别 | 第4分册:KT 280(空气质量),ICS 13.040.40——排放。第7分册(PN-Z-04008-7:2002):KT 159,ICS 13.040.30——工作场所空气 |
| 相关的欧洲标准 | PN-EN 13649:2005(活性炭和溶剂解吸)已于2018年8月8日撤销,卡片上没有后继文件;流通中的是级别更低、标题更宽的CEN/TS 13649:2014 |
| 引用规模 | 认可范围中84条记录,检测对象均为“Gazy odlotowe”[废气](在范围数据库上测量,2026年9月22日;按标准字段计数——与“实验室”标签页检索所用的字段相同) |
| 因缺少文本而不提供的内容 | 吸附剂和对照层的质量、允许的穿透、溶剂清单、解吸效率、流量和样品体积、吸收液的组成 |
标准
- 标准编号
- PN-Z-04008-4:1999 (wersja polska)
- 标准名称(波兰语)
- Ochrona czystości powietrza — Pobieranie próbek — Pobieranie próbek gazów odlotowych (emisja) o parametrach zbliżonych do powietrza i ich przygotowanie do analizy metodą chromatografii gazowej
- 标准名称(英语)
- Air purity protection — Sampling — Sampling of waste gases (emission) with parameters similar to air and their preparation for gas chromatography analysis
分步操作程序
-
检查标准是否适用
确定废气的参数是否与空气相近——这一条件写在标准标题中。我们不提供该条件的界限:我们没有标准文本,因此不知道其中是如何规定的。在引用之前,请在标准本身中核实。
-
选择采样方式
根据待测化合物的性质从三种方式中选择一种:活性炭(非极性和弱极性)、硅胶(极性)、吸收液(发生化学反应的)。标准对此有一个单独的附录——选择不是随意的。
-
预备试验
按标准附录中的指南进行预备试验。其目的是检查所采用的采样方式和样品体积是否适合该排放源和待测化合物。
-
采集样品
使计量体积的气体通过捕集元件。记录体积:对于本标准,测定范围通常以样品中的质量申报,没有体积就无法换算为以mg/m³表示的浓度。
-
为分析制备样品
对吸附剂进行溶剂解吸,或从吸收瓶中定量收集吸收液并定容至已知体积。所得溶液即为色谱分析的样品。
-
测定——不在标准范围内
按实验室自己的检测程序用气相色谱法进行测定。标准在标题中指明了技术,但没有描述分离、检测和校准——这些要素应在实验室的程序中查找,而不是在标准中。
-
计算结果
按标准附录中的指南计算结果。将浓度与气体体积和所采用的参照条件相关联,并连同这些条件一起给出结果。
-
区分浓度与排放
如果范围包括“Emisja związków organicznych (z obliczeń)”[有机化合物排放(计算值)],须注意这是由浓度和来自单独测量的气体体积流量计算得出的量。在报告中以“(z obliczeń)”[计算值]注明,不要将其作为直接测量的结果呈现。
所需设备与仪器
| 设备 | 示例 | 参考价格 |
|---|---|---|
| 带抽吸系统的采样探头 | 带抽取气体体积测量的泵——体积直接进入将样品中质量换算为浓度的计算 | — |
| 活性炭吸附管 | 用于非极性和弱极性化合物的捕集元件;采样后用溶剂解吸 | — |
| 硅胶吸附管 | 用于活性炭在解吸时不能释放的极性化合物的捕集元件 | — |
| 装有吸收液的吸收瓶 | 标准规定的第三种采样方式——用于与试剂发生化学反应的化合物 | — |
| 气相色谱仪 | 洗脱液或吸收液的最终测定;这一技术在标准标题中指明,但描述在实验室的文件中,而不在标准中 | — |
试剂、培养基与耗材
| 试剂 | CAS | 详情 |
|---|---|---|
| 活性炭(吸附剂) | — | 用于非极性和弱极性化合物的吸附床。我们不提供吸附床的质量和对照层的大小——我们没有标准文本 |
| 硅胶(吸附剂) | — | 用于极性化合物的吸附床,在活性炭解吸无效的场合使用 |
| 解吸溶剂 | — | 本标准规定用溶剂解吸;我们不提供溶剂清单和要求的解吸效率——这些量在我们没有的标准文本中 |
| 吸收液 | — | 标准规定的第三种采样方式;出于同样原因,我们不提供溶液的组成 |
职业健康与安全
- 在排放源采样是在测量平台上伴有高温气体进行——须遵守高处作业规则,并防止被探头烫伤
- 用于解吸吸附剂的溶剂具有挥发性、可燃性和有害性——解吸须在运转良好的通风橱中、戴耐化学品手套进行
- 所测定的化合物(苯酚、甲酚、二甲基甲酰胺、二甲基乙酰胺)有毒,其中一部分具有生殖毒性——不仅对进行分析的人员,对采样人员也须进行接触评估
- 采样后的吸附管中含有浓缩的污染物——须密封运输和保存,符合对样品的要求,用过的按危险废物处理
- 报告结果时须给出采集的气体体积和参照条件——没有样品体积的、以mg/m³表示的限值是不完整的数字
常见问题
该检测依据哪项标准?
该检测依据的标准为 PN-Z-04008-4:1999 (wersja polska) — 《Air purity protection — Sampling — Sampling of waste gases (emission) with parameters similar to air and their preparation for gas chromatography analysis》。
该方法的原理是什么?
使计量体积的、参数与空气相近的废气通过捕集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元件。本标准规定了三种方式:活性炭吸附后用溶剂解吸、硅胶吸附并用溶剂解吸,以及在吸收液中吸收。
测量范围和准确度是多少?
引用规模(在认可范围数据库上测量,2026年9月23日读取):37个实验室的84条记录——按记录“PN-Z-04008-4”的开头匹配,即本条目“实验室”标签页的检索方式;标准涉及的内容:样品的采集和为分析所作的制备——色谱测定本身不在其范围内;检测对象:参数与空气相近的废气(排放)——这是标题中的限制,不是修饰语;方式1:活性炭吸附并用溶剂解吸——非极性和弱极性化合物。
完成检测需要多长时间?
整个程序共 8 个步骤。标准未对每个步骤给出时长——实际用时取决于实验室自身的操作程序。
需要哪些设备?
带抽吸系统的采样探头、活性炭吸附管、硅胶吸附管、装有吸收液的吸收瓶、气相色谱仪。
该检测用于哪些场景?
测量工业装置单个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排放;为测定废气中的苯酚和甲酚、甲醇、N,N-二甲基甲酰胺和N,N-二甲基乙酰胺、1,3-二氧戊环和1,3,5-三噁烷而采样;为综合许可证和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平衡核算而进行的测量;解读在采样之外单独出现“Emisja związków organicznych (z obliczeń)”[有机化合物排放(计算值)]的认可范围;判定范围中的某一行涉及的是采样还是整个测定。
需要采取哪些安全防护措施?
在排放源采样是在测量平台上伴有高温气体进行——须遵守高处作业规则,并防止被探头烫伤;用于解吸吸附剂的溶剂具有挥发性、可燃性和有害性——解吸须在运转良好的通风橱中、戴耐化学品手套进行;所测定的化合物(苯酚、甲酚、二甲基甲酰胺、二甲基乙酰胺)有毒,其中一部分具有生殖毒性——不仅对进行分析的人员,对采样人员也须进行接触评估;采样后的吸附管中含有浓缩的污染物——须密封运输和保存,符合对样品的要求,用过的按危险废物处理;报告结果时须给出采集的气体体积和参照条件——没有样品体积的、以mg/m³表示的限值是不完整的数字。
哪家实验室可以开展此项检测?
该检测由通过 ISO/IEC 17025 认可的实验室开展。在 LabCoda 上可按标准编号检索 PN-Z-0400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