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车辆内饰材料燃烧特性——试样经火焰作用15 s后的水平燃烧速度,单位mm/min;PN-ISO 3795

汽车 PN-ISO 3795

三句话速览

道路车辆以及农林拖拉机和机械乘员舱材料的水平燃烧速度:厚度不超过13 mm的试样水平夹持于U形框架中,经高38 mm的燃烧器火焰作用15 s,测量火焰在测量点之间蔓延所需的时间;结果B = s/t × 60,单位mm/min;不着火或在第一个测量点前熄灭的试样,燃烧速度为0 mm/min。该检测依据 PN-ISO 3795:1996 (wersja polska; wprowadza ISO 3795:1989 [IDT]);认可范围覆盖情况(2026年10月10日读取):7家实验室,数据库副本中8条记录,7份现行PCA文件中均有该标准,无暂停条目;“实验室”标签页(“PN-ISO 3795”)——5家实验室(不含AB 029和AB 1501)。整个程序共 6 个步骤(合计约 1 天);主要用于:轿车、货车、旅行车和客车以及农林拖拉机和机械乘员舱的内饰材料和部件(ISO 3795:1989,第1章)、评定生产批次燃烧特性的均匀性;不评定车内实际火灾行为、认可范围中:7家实验室;其中5家与联合国欧洲经济委员会第118号法规一起引用该标准。

要点速览

  • 标准: PN-ISO 3795:1996 (wersja polska; wprowadza ISO 3795:1989 [IDT])
  • 类别: 汽车
  • 操作步骤数: 6
  • 各步骤合计时间: 1 天
  • 状态(PKN目录卡截至2026年10月10日): PN-ISO 3795:1996(波兰语版)现行;采用ISO 3795:1989,该标准于2026年8月29日在ISO复审中被确认(iTeh目录)
  • 火焰(5.3、5.4、7.3、7.4): 本生灯内径Ø 9.5 mm,关闭进气口时火焰38 mm,燃气约38 MJ/m³(例如天然气);作用15 s;首次试验前稳定至少1 min
  • 试样(6.1、6.2): 长356 mm,产品厚度 ≤ 13 mm;沿最大燃烧速度方向至少5个试样;最小尺寸:宽3–60 mm → 长356 mm;60–100 mm → 至少138 mm

概述

标准内容。ISO 3795:1989(第1章):测定道路车辆(轿车、货车、旅行车、客车)以及农林拖拉机和机械的乘员舱所用材料在小火焰作用后的水平燃烧速度的方法。可对内饰材料和部件单独或以组合形式进行试验,厚度最大13 mm,用于评定生产批次燃烧特性的均匀性。由于车内条件(应用和位置、使用条件、点火源)与试验条件不同,该方法不适合评定车内所有实际燃烧特性。第二版(1989年)取代了1976年版,并将范围扩大到农林拖拉机和机械;该标准由ISO/TC 22和ISO/TC 23委员会编制。据引言,评定基于以下假设:若材料在小火焰作用下的燃烧速度为零或很低,则乘员舱内发生火灾的可能性不大;该方法主要以美国程序US-FMVSS 302为基础,引入支撑试样的金属丝是为了减少对试样行为的主观评判。PKN目录卡上PN-ISO 3795:1996的“Zakres”(范围)栏全文(我方译文):“给出了车辆内部供人员使用空间所用材料燃烧特性的试验方法。规定了试验原理、仪器和测量设备、试样形状和尺寸及其取样方式。给出了试验描述、燃烧程度的计算以及试验报告中应给出的数据”(目录卡上句末无句号)。

检测过程(ISO 3795:1989,第3–8章——几乎完整阅读了文本)。燃烧速度是燃烧距离与烧过该距离所用时间之商,单位mm/min。原理:试样水平放置于U形夹持器中,在燃烧箱内用低能量火焰作用于其自由端15 s;试验确定火焰是否以及何时熄灭,或火焰通过测定距离所需的时间。 • 仪器:燃烧箱(最好为不锈钢,带观察窗,底部有通风孔,顶部周围有缝隙,四只10 mm的支脚,带熔融物接盘);由两个耐腐蚀材料U形框架组成的夹持器——下框架的销钉同时是燃烧距离起点和终点的测量点;用直径0.25 mm、间距25 mm的耐热金属丝支撑;试样底面距箱底178 mm,夹持器前缘距箱体末端22 mm,夹持器侧边距箱壁50 mm;内径9.5 mm的本生灯,灯口位于试样开口端下缘中点下方19 mm;热值约38 MJ/m³的燃气(例如天然气);金属梳至少110 mm,每25 mm有7–8个光滑圆齿;精度0.5 s的秒表。燃烧箱可放在通风橱内,通风橱容积为燃烧箱的20–110倍,任一尺寸不大于其他尺寸的2.5倍;在燃烧箱位置前后100 mm处测得的垂直气流速度——0.1–0.3 m/s。 • 试样:形状和尺寸按图6(长356 mm),厚度等于产品厚度,不大于13 mm(较厚的产品从不朝向乘员舱的一面机械减薄)。若产品尺寸不允许:宽3–60 mm时长356 mm(以产品宽度试验),宽60–100 mm时长至少138 mm;宽小于60 mm且长小于356 mm者、宽60–100 mm且长小于138 mm者以及宽小于3 mm者不用本方法试验。至少五个试样;燃烧速度与材料方向有关时,取样方向应使测得的速度最大。从成卷材料上沿全幅宽截取至少500 mm长的一段,试样距边缘至少100 mm并等距截取。复合材料按均质材料试验;非复合的分层,若位于距乘员侧13 mm深度以内,则各层分别试验。 • 状态调节:在23 ± 2 °C和相对湿度50 ± 5 %下至少24 h且不超过7天,直至试验时。 • 试验:带绒毛或簇绒表面的试样逆毛向梳理两次;试样朝向乘员舱的一面向下、朝向火焰放置;关闭燃烧器进气口时火焰高38 mm,首次试验前至少燃烧1 min;推入夹持器,15 s后切断燃气;从火焰根部通过第一个测量点时开始计时,观察燃烧较快的一面;结束——火焰到达最后一个测量点或提前熄灭时(此时测量至熄灭点的燃烧距离;燃烧部分指表面或内部分解的部分)。若试样不着火、燃烧器熄灭后不继续燃烧或在第一个测量点前熄灭,报告中给出燃烧速度0 mm/min。下一次试验前燃烧箱和夹持器温度应不高于30 °C。 • 结果:B = s/t × 60 [mm/min],其中s——燃烧距离,mm;t——烧过该距离所用时间,s。

状态(PKN目录卡截至2026年10月10日)。PN-ISO 3795:1996(波兰语版)目录卡无撤销标记:标题“Pojazdy drogowe oraz ciągniki, maszyny rolnicze i leśne -- Określanie palności materiałów stosowanych wewnątrz pojazdów”(道路车辆以及拖拉机、农林机械——车辆内部所用材料燃烧特性的测定;我方译文),发布于24-10-1996,10页,物流、运输与包装部门,KT 17车辆和道路运输技术委员会,“采用:ISO 3795:1989 [IDT]”,ICS 43.020、13.220.40和65.060.01,无“取代”和“被取代”栏。PKN检索,检索词“ISO 3795”(2026年10月10日):编号为3795的仅此一张目录卡。iTeh目录(2026年10月10日读取)中ISO 3795:1989的状态为“Published”,最近一次定期复审于2026年8月29日以确认该标准结束。

实验室数量及书写形式(2026年10月10日的认可范围数据库副本,以及2026年10月10日读取的现行PCA文件)。编号3795出现在7家实验室的8条记录中:AB 029、AB 082(2条记录)、AB 128、AB 304、AB 1280、AB 1501和AB 1552;7份现行PCA文件中均有该标准,无暂停条目。书写形式:“PN-ISO 3795:1996”(AB 082、AB 1552)、不带年份的“PN-ISO 3795”(AB 128、AB 304、AB 1280)、不带连字符的“PN ISO 3795:1996”(AB 029)和“ISO 3795”(AB 1501)。“实验室”标签页(“PN-ISO 3795”)显示5家实验室;AB 029和AB 1501因编号写法不同不在其中。5家实验室在同一条目中将该标准与联合国欧洲经济委员会第118号法规一起引用:AB 128、AB 304(附件6)、AB 1280(附件6–10)、AB 1501和AB 1552(附件6);其中3家(AB 128、AB 1501、AB 1552)还引用美国FMVSS 302。

实验室检测内容(副本和PCA文件)。对象:车辆内部和内饰结构所用材料(AB 029、AB 304、AB 1280、AB 1501、AB 1552)、塑料及其制品(AB 082、AB 128)、橡胶和密封材料(AB 082)。检测量:燃烧速度(全部;AB 128范围0–300 mm/min)、燃烧时间和火焰蔓延距离(AB 082、AB 1280、AB 1501、AB 1552)、“燃烧程度”(AB 304——波兰标准目录卡的“Zakres”栏如此称呼计算结果,而在ISO文本中即燃烧速度burning rate);技术描述为“水平燃烧法”(AB 128)、“单火焰法”(AB 1280、AB 1501)、“燃烧箱法”(AB 082)。AB 1280在同一条目中还有熔融性和耐燃油及润滑油吸收性,检测量中还包括火焰传播、可燃性和燃烧滴落物。

容易得出看似正确结果的地方。第一——材料方向:对于不同方向燃烧速度不同的材料,标准要求试样取向使测得的速度最大;“简单地纵向”切取的试样得出较低且符合要求的结果。第二——朝向火焰的一面:试验的是朝向乘员舱、朝下放置的一面;翻转的试样测的是另一表面。第三——未逆毛向梳理的绒面材料燃烧情况不同。第四——“0 mm/min”表示试样未着火或在第一个测量点前熄灭;火焰已通过第一个测量点后才熄灭时不得填写此值——此时应按至熄灭点的距离计算速度。第五——分层:非复合的分层产品应逐层试验至13 mm深度,而非整体试验。第六——在热的燃烧箱(高于30 °C)中重复试验会加快燃烧。

我们不提供的内容。图1–5中燃烧箱和夹持器的尺寸以及图6中的试样宽度(我们只读到长度356 mm)、试验报告的内容以及允许燃烧速度的要求——标准给出的是方法,限值由法规和客户规范规定(例如联合国欧洲经济委员会法规),我们在此未阅读这些文件。

方法原理

将车辆内饰材料试样(厚度不超过13 mm)水平固定在U形夹持器中,朝向乘员舱的一面向下,在标准燃烧箱内用高38 mm的本生灯火焰作用于其自由端15 s;测量火焰在测量点之间蔓延的时间,或至熄灭的燃烧距离。燃烧速度B = s/t × 60,单位mm/min;不着火或在第一个测量点前熄灭 = 0 mm/min(ISO 3795:1989,第4、7、8章)。

应用领域

关键参数

参数数值
状态(PKN目录卡截至2026年10月10日)PN-ISO 3795:1996(波兰语版)现行;采用ISO 3795:1989,该标准于2026年8月29日在ISO复审中被确认(iTeh目录)
火焰(5.3、5.4、7.3、7.4)本生灯内径Ø 9.5 mm,关闭进气口时火焰38 mm,燃气约38 MJ/m³(例如天然气);作用15 s;首次试验前稳定至少1 min
试样(6.1、6.2)长356 mm,产品厚度 ≤ 13 mm;沿最大燃烧速度方向至少5个试样;最小尺寸:宽3–60 mm → 长356 mm;60–100 mm → 至少138 mm
状态调节(6.3)至少24 h,不超过7天,23 ± 2 °C,相对湿度50 ± 5 %
夹持器和燃烧箱(5.1、5.2)金属丝Ø 0.25 mm,间距25 mm;试样底面距箱底178 mm;灯口在试样端部下缘下方19 mm;夹持器距箱体末端22 mm,距箱壁50 mm
结果(第8章)B = s/t × 60 mm/min(s——燃烧距离,mm;t——时间,s);不着火或在第一个测量点前熄灭——0 mm/min;下次试验前燃烧箱和夹持器 ≤ 30 °C
通风橱(5.7)容积为燃烧箱的20–110倍;任一尺寸不大于其他尺寸的2.5倍;气流速度0.1–0.3 m/s
认可范围覆盖情况(2026年10月10日读取)7家实验室,数据库副本中8条记录,7份现行PCA文件中均有该标准,无暂停条目;“实验室”标签页(“PN-ISO 3795”)——5家实验室(不含AB 029和AB 1501)

标准

标准编号
PN-ISO 3795:1996 (wersja polska; wprowadza ISO 3795:1989 [IDT])
标准名称(波兰语)
Pojazdy drogowe oraz ciągniki, maszyny rolnicze i leśne — Określanie palności materiałów stosowanych wewnątrz pojazdów
标准名称(英语)
Road vehicles, and tractors and machinery for agriculture and forestry — Determination of burning behaviour of interior materials

分步操作程序

  1. 取样和试样制备

    至少5个试样,沿最大燃烧速度方向;成卷材料——沿全幅宽截取 ≥ 500 mm的一段,试样距边缘 ≥ 100 mm;厚度 ≤ 13 mm(从不朝向乘员舱的一面减薄)。

  2. 状态调节

    23 ± 2 °C,相对湿度50 ± 5 %,24 h至7天,直至试验。

    ⏱ 时间: 24 h – 7天 • 🌡 温度: 23 ± 2 °C

  3. 试验准备

    绒面试样逆毛向梳理两次;试样在夹持器中朝向乘员舱的一面向下;火焰38 mm,进气口关闭,稳定 ≥ 1 min。

  4. 点火

    推入夹持器,使试样端部处于火焰中;15 s后切断燃气。

    ⏱ 时间: 15 s

  5. 测量

    从火焰根部通过第一个测量点至最后一个测量点或至熄灭的时间(熄灭时测量燃烧距离);观察燃烧较快的一面。

  6. 结果和下一次试验

    B = s/t × 60 mm/min;不着火或在第一个测量点前熄灭——0 mm/min。下一次试验前燃烧箱和夹持器 ≤ 30 °C。PN-ISO 3795:1996现行(PKN目录卡截至2026年10月10日)。

所需设备与仪器

设备示例参考价格
带试样夹持器和接盘的燃烧箱最好为不锈钢;观察窗;底部通风孔和顶部缝隙;由两个带销钉(测量点)的U形框架和Ø 0.25 mm、间距25 mm的耐热金属丝组成的夹持器—
本生灯和燃气内径Ø 9.5 mm;热值约38 MJ/m³的燃气(例如天然气)—
金属梳至少110 mm,每25 mm有7–8个光滑圆齿——用于梳理绒面材料—
秒表精度0.5 s—
通风橱(可选)容积为燃烧箱的20–110倍,气流速度0.1–0.3 m/s—

试剂、培养基与耗材

试剂CAS详情
燃烧器用燃气—热值约38 MJ/m³,例如天然气(5.4)

职业健康与安全

常见问题

该检测依据哪项标准?

该检测依据的标准为 PN-ISO 3795:1996 (wersja polska; wprowadza ISO 3795:1989 [IDT]) — 《Road vehicles, and tractors and machinery for agriculture and forestry — Determination of burning behaviour of interior materials》。

该方法的原理是什么?

将车辆内饰材料试样(厚度不超过13 mm)水平固定在U形夹持器中,朝向乘员舱的一面向下,在标准燃烧箱内用高38 mm的本生灯火焰作用于其自由端15 s;测量火焰在测量点之间蔓延的时间,或至熄灭的燃烧距离。燃烧速度B = s/t × 60,单位mm/min;不着火或在第一个测量点前熄灭 = 0 mm/min(ISO 3795:1989,第4、7、8章)。

测量范围和准确度是多少?

状态(PKN目录卡截至2026年10月10日):PN-ISO 3795:1996(波兰语版)现行;采用ISO 3795:1989,该标准于2026年8月29日在ISO复审中被确认(iTeh目录);火焰(5.3、5.4、7.3、7.4):本生灯内径Ø 9.5 mm,关闭进气口时火焰38 mm,燃气约38 MJ/m³(例如天然气);作用15 s;首次试验前稳定至少1 min;试样(6.1、6.2):长356 mm,产品厚度 ≤ 13 mm;沿最大燃烧速度方向至少5个试样;最小尺寸:宽3–60 mm → 长356 mm;60–100 mm → 至少138 mm;状态调节(6.3):至少24 h,不超过7天,23 ± 2 °C,相对湿度50 ± 5 %。

完成检测需要多长时间?

各步骤所列时间合计约为 1 天。整个程序共 6 个步骤。

需要哪些设备?

带试样夹持器和接盘的燃烧箱、本生灯和燃气、金属梳、秒表、通风橱(可选)。

该检测用于哪些场景?

轿车、货车、旅行车和客车以及农林拖拉机和机械乘员舱的内饰材料和部件(ISO 3795:1989,第1章);评定生产批次燃烧特性的均匀性;不评定车内实际火灾行为;认可范围中:7家实验室;其中5家与联合国欧洲经济委员会第118号法规一起引用该标准。

需要采取哪些安全防护措施?

明火和燃气——在燃烧箱内试验,必要时在气流速度受控的通风橱内进行;灭火器放在伸手可及处;塑料和泡沫的燃烧产物刺激呼吸道——通风(标准以燃烧产物对操作人员造成的不适来说明限制通风橱内气流速度的理由);熔融燃烧的材料会滴落——燃烧箱底部放接盘,戴手套和护目镜。

哪家实验室可以开展此项检测?

该检测由通过 ISO/IEC 17025 认可的实验室开展。在 LabCoda 上可按标准编号检索 PN-ISO 37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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