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按PN-Z-04007-2测定工作场所空气中的臭氧——一项现行有效的标准,在氮氧化物存在下测定

环境 PN-Z-04007-2

三句话速览

在关于工作场所空气的波兰旧标准中,这一项是个例外:PKN卡片上没有撤销注记,因此这项1994年的标准现行有效。该检测依据 PN-Z-04007-2:1994 (wersja polska);标题中的条件在范围中丢失了:在氮氧化物存在下测定臭氧。范围中没有一条记录在方法一栏中重复这一条件——那里只写着“Stężenie ozonu”[臭氧浓度]。整个程序共 7 个步骤;主要用于:在存在氮氧化物时测量工作场所空气中臭氧的浓度、电弧焊、高压设备和紫外灯的工作场所、对照NDS 0.15 mg/m³评价职业暴露——在没有短时值的情况下。

要点速览

  • 标准: PN-Z-04007-2:1994 (wersja polska)
  • 类别: 环境
  • 操作步骤数: 7
  • 状态(PKN卡片2026年9月23日状态): 现行有效——卡片上既没有“撤销日期”字段,也没有“被……取代”一行。1994年12月15日发布,4页,KT 159,ICS 13.040.30
  • 取代: PN-Z-04007-01:1982——波兰文版
  • 相邻标准中的例外: 同一系列、同一KT 159的标准均已撤销:氯(PN-Z-04037-03)自2010年起,甲醛(PN-Z-04045-02)自2011年起,氧化锌(PN-Z-04100-03)自2014年起。这一项现行有效

概述

状态(PKN卡片2026年9月23日状态)。PN-Z-04007-2:1994——波兰文版。发布日期1994年12月15日,页数4,技术机构KT 159(工作环境中的化学和粉尘危害),ICS 13.040.30,“取代:PN-Z-04007-01:1982——波兰文版”。卡片上既没有“撤销日期”字段,也没有“被……取代”一行——该标准现行有效。这使它有别于同一系列、同一技术机构的相邻标准:氯的测定(PN-Z-04037-03)于2010年撤销,甲醛的测定(PN-Z-04045-02)于2011年撤销,氧化锌的测定(PN-Z-04100-03)于2014年撤销。

标题中包含一个在引用时会丢失的条件。完整标题说的是在氮氧化物存在下测定臭氧。这不是修饰语:在产生臭氧的地方——电弧焊、紫外灯、高压设备旁——空气中都存在氮氧化物,而它们会干扰测定。该标准正是针对这种情况编写的。认可范围中没有一条记录在方法一栏中重复这一条件;那里写的是“Stężenie ozonu”[臭氧浓度]或“Stężenie/zawartość ozonu”[臭氧浓度/含量]。

实验室引用的是什么(在范围数据库上的测量,2026年9月23日读取):按所有书写形式为18个实验室的21条记录;按记录开头匹配为17个实验室的20条记录——“实验室”标签页显示的就是这个数字。这里差异很小,因为写法格外统一:“PN-Z-04007-2:1994”出现在16条记录中,旧方式(“PN-94/Z-04007-2”)只有一条。这与氯和氧化锌的情况相反,那里以旧方式为主。

有两条记录排除了第7条。写法为“PN-Z-04007-2:1994 z wyłączeniem pkt. 7”[排除第7条],而该标准共四页。第7条涉及什么,我们不提供——我们没有标准文本。其中一条记录在旁边给出了实验室自有程序的编号(“EV-IR-53 wydanie 1 z dnia 14.10.2019 r.”[带版次和日期的程序编号])。

技术与标题一致。有二十条记录申报分光光度法,而标准标题说的是可见光分光光度法。在这里,与关于氯和甲醛的标准(其标题说的是比色法)不同,范围中和标准中的技术名称是一致的。

测量范围。申报的有:(0.01 – 0.25)mg/m³、(0.0125 – 0.19)mg/m³、(0.0125 – 0.25)mg/m³、(0.014 – 0.200)mg/m³、(0.0150 – 0.450)mg/m³、(0.025 – 0.25)mg/m³;以样品中质量表示为(0.001 – 0.01)mg、(0.00100 – 0.0100)mg和(0.0010 – 0.015)mg。

这些数字针对什么——以及为什么这里很特殊。臭氧的NDS为0.15 mg/m³,没有NDSCh或NDSP值;见附件1第451项,其文本由2026年3月26日条例(《法律公报》2026年第447项,自2026年4月2日起生效)赋予。没有短时值意味着评价完全依据八小时时间加权平均浓度。范围的上限接近NDS:0.19和0.200 mg/m³只比0.15 mg/m³高一点,有一个实验室给出的上限为0.450 mg/m³。结果超出范围上限时,不得外推读数——必须缩短采样时间或减少空气体积。从0.01 mg/m³起的下限可以测到约NDS的十五分之一。

进行测量的法律依据。卫生部长关于工作环境中有害健康因素检测和测量的条例第16条(统一文本——《法律公报》2025年第949项):“Badania i pomiary wykonuje się zgodnie z metodami określonymi w Polskich Normach, a w przypadku braku takich norm, metodami rekomendowanymi i zwalidowanymi przez laboratoria (…)”[检测和测量按照波兰标准规定的方法进行;如无此类标准,则采用实验室推荐并确认的方法(……)]。这里确实有波兰标准——而且现行有效——因此它就是法规所指明的方法,而不是替代方案。

我们不提供的内容。我们没有标准文本。我们不提供采样方式、空气体积、吸收液的组成、消除氮氧化物干扰影响的方法、测量波长以及结果的计算。我们也不提供两个实验室所排除的第7条的内容。

方法原理

空气中的臭氧被截留在吸收液中,所产生的颜色用可见光分光光度法测量。该标准是针对空气中存在氮氧化物的情况编写的——即针对臭氧与氮氧化物同时产生的工作场所。空气中的浓度由样品中臭氧的质量除以所采集的空气体积计算得出。我们不描述消除氮氧化物影响的方法:我们没有标准文本,而这正是该方法的核心。

应用领域

关键参数

参数数值
状态(PKN卡片2026年9月23日状态)现行有效——卡片上既没有“撤销日期”字段,也没有“被……取代”一行。1994年12月15日发布,4页,KT 159,ICS 13.040.30
取代PN-Z-04007-01:1982——波兰文版
相邻标准中的例外同一系列、同一KT 159的标准均已撤销:氯(PN-Z-04037-03)自2010年起,甲醛(PN-Z-04045-02)自2011年起,氧化锌(PN-Z-04100-03)自2014年起。这一项现行有效
标题中的条件在范围中丢失了在氮氧化物存在下测定臭氧。范围中没有一条记录在方法一栏中重复这一条件——那里只写着“Stężenie ozonu”[臭氧浓度]
引用规模——两个数字对应两个集合按所有书写形式为21条记录/18个实验室;按记录开头匹配为20条记录/17个实验室——“实验室”标签页显示的是后者(2026年9月23日读取)
写法格外统一“PN-Z-04007-2:1994”——16条记录;旧方式“PN-94/Z-04007-2”——1条。与氯和氧化锌相反,那里以旧方式为主
排除两条记录:“z wyłączeniem pkt. 7”[排除第7条]——针对一项四页的标准。第7条涉及什么,我们不提供:我们没有标准文本
技术分光光度法——20条记录;与标准标题一致(“用可见光分光光度法”)
测量范围(0.01 – 0.25)、(0.0125 – 0.19)、(0.0125 – 0.25)、(0.014 – 0.200)、(0.0150 – 0.450)和(0.025 – 0.25)mg/m³;以样品中质量表示为(0.001 – 0.01)、(0.00100 – 0.0100)和(0.0010 – 0.015)mg
限值——以及其中没有什么臭氧:NDS 0.15 mg/m³;清单中没有NDSCh或NDSP条目(附件1第451项,按《法律公报》2026年第447项的文本)。评价完全依据八小时时间加权平均浓度
这对范围意味着什么0.19和0.200 mg/m³的上限仅略高于0.15 mg/m³的NDS——超出范围的结果需要缩短采样时间或减少空气体积,而不是外推。0.01 mg/m³的下限约为NDS的十五分之一
进行测量的法律依据卫生部长关于有害因素检测和测量的条例第16条(统一文本《法律公报》2025年第949项)。这里有现行有效的波兰标准,因此按它进行测量
我们不提供的内容采样方式、空气体积、吸收液组成、消除氮氧化物影响的方法、波长和计算——我们没有标准文本

标准

标准编号
PN-Z-04007-2:1994 (wersja polska)
标准名称(波兰语)
Ochrona czystości powietrza — Badania zawartości ozonu — Oznaczanie ozonu w obecności tlenków azotu na stanowiskach pracy metodą spektrofotometryczną w świetle widzialnym

分步操作程序

  1. 核查方法是否适合该工作场所

    该标准是为在氮氧化物存在下测定臭氧而编写的。选择方法之前,须核查工作场所是否存在氮氧化物——在电弧焊、紫外灯和高压设备旁,它们与臭氧同时出现。

  2. 采集空气样品

    在标准规定的条件下使空气通过吸收液,并记录空气体积。我们不提供标准中的条件——我们没有其文本。

  3. 可见光分光光度测量

    对照校准曲线测量溶液的颜色。认可范围中有20条记录申报这一技术,它与标准标题一致。

  4. 换算为空气中的浓度

    用样品中臭氧的质量除以所采集的空气体积。各实验室范围的下限从0.01 mg/m³起,上限达到0.25–0.45 mg/m³。

  5. 与限值对照

    与NDS浓度0.15 mg/m³比较(附件1第451项,按《法律公报》2026年第447项的文本)。清单中没有臭氧的短时值——短时浓度升高的评价不能以NDSCh为依据,因为没有规定这样的数值。

  6. 结果超出范围时的处理

    范围的上限有时只比NDS略高。超出范围的结果需要缩短采样时间或减少空气体积重新测量——不得从延长的校准曲线上读取。

  7. 如范围中有排除,须加以记录

    范围中有两条记录在排除第7条的情况下引用本标准——如果范围中有排除,报告应予注明。

所需设备与仪器

设备示例参考价格
带吸收器的空气采样装置抽取的空气体积进入浓度计算,并决定范围的下限;我们不提供标准的要求——我们没有文本—
可见光范围分光光度计标准标题指明在可见光下测量;范围中有20条记录申报分光光度法—
容量玻璃器皿和标准溶液用于绘制校准曲线;我们不提供溶液的组成—
实验室的检测程序排除第7条的记录之一在旁边给出了实验室自有程序的编号(“EV-IR-53 wydanie 1 z dnia 14.10.2019 r.”)—

职业健康与安全

常见问题

该检测依据哪项标准?

该检测依据的标准为 PN-Z-04007-2:1994 (wersja polska) — 《Ochrona czystości powietrza — Badania zawartości ozonu — Oznaczanie ozonu w obecności tlenków azotu na stanowiskach pracy metodą spektrofotometryczną w świetle widzialnym》。

该方法的原理是什么?

空气中的臭氧被截留在吸收液中,所产生的颜色用可见光分光光度法测量。该标准是针对空气中存在氮氧化物的情况编写的——即针对臭氧与氮氧化物同时产生的工作场所。

测量范围和准确度是多少?

状态(PKN卡片2026年9月23日状态):现行有效——卡片上既没有“撤销日期”字段,也没有“被……取代”一行。1994年12月15日发布,4页,KT 159,ICS 13.040.30;取代:PN-Z-04007-01:1982——波兰文版;相邻标准中的例外:同一系列、同一KT 159的标准均已撤销:氯(PN-Z-04037-03)自2010年起,甲醛(PN-Z-04045-02)自2011年起,氧化锌(PN-Z-04100-03)自2014年起。这一项现行有效;标题中的条件在范围中丢失了:在氮氧化物存在下测定臭氧。范围中没有一条记录在方法一栏中重复这一条件——那里只写着“Stężenie ozonu”[臭氧浓度]。

完成检测需要多长时间?

整个程序共 7 个步骤。标准未对每个步骤给出时长——实际用时取决于实验室自身的操作程序。

需要哪些设备?

带吸收器的空气采样装置、可见光范围分光光度计、容量玻璃器皿和标准溶液、实验室的检测程序。

该检测用于哪些场景?

在存在氮氧化物时测量工作场所空气中臭氧的浓度;电弧焊、高压设备和紫外灯的工作场所;对照NDS 0.15 mg/m³评价职业暴露——在没有短时值的情况下;解读在臭氧旁边列有一项1994年、至今仍有效的标准的认可范围。

需要采取哪些安全防护措施?

臭氧对呼吸道有强烈刺激性,其0.15 mg/m³的NDS属于清单中最低之列——测量是在本身就构成危害的空气中进行的;臭氧没有规定短时值(NDSCh)——短时浓度升高无法通过与短时值比较来评价,因为不存在这样的数值;标准标题中包含“在氮氧化物存在下”这一条件;仅引用编号而不带这一条件,无法告诉委托方该方法是针对何种情况编写的;范围的上限有时只比NDS高一点——从延长的校准曲线上读取的超出范围的结果看起来正确,其实并不正确;从一项四页的标准中排除第7条,意味着排除了文件的重要部分——解读范围时值得核查它涉及什么。

哪家实验室可以开展此项检测?

该检测由通过 ISO/IEC 17025 认可的实验室开展。在 LabCoda 上可按标准编号检索 PN-Z-0400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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