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固体燃料炉灶试验——产品分部分PN-EN 16510-2-3

建筑 PN-EN 16510-2-3

三句话速览

16510系列中针对手动加燃料的家用炉灶的产品分部分,其主要功能是烹饪,向房间供热为次要功能。该检测依据 PN-EN 16510-2-3:2023-06 (wersja angielska; wprowadza EN 16510-2-3:2022 [IDT]);产品分部分的对象:手动加燃料、主要功能为烹饪的家用炉灶。整个程序共 7 个步骤;主要用于:固体燃料家用炉灶的初始型式试验(ITT)、配备锅炉、向生活热水或集中供暖系统供热的炉灶试验、系统3下的性能恒定性评估和验证(AVCP)。

要点速览

  • 标准: PN-EN 16510-2-3:2023-06 (wersja angielska; wprowadza EN 16510-2-3:2022 [IDT])
  • 类别: 建筑
  • 操作步骤数: 7
  • 产品分部分的对象: 手动加燃料、主要功能为烹饪的家用炉灶
  • 次要功能: 向器具安装所在的房间供热——这是产品分部分2-3与其他部分的区别
  • 一体式锅炉: 允许:提供生活热水和/或集中供暖

概述

PKN目录卡中的适用范围,原文照录(我们的译文):“本文件适用于手动加燃料的家用炉灶,其主要功能是烹饪,次要功能是向其安装所在的房间供热。此外,如果配备锅炉,它们还提供生活热水和/或集中供暖。[…] 本文件不适用于带辅助空气风机的器具或机械给料的器具。本文件规定了燃烧固体燃料的炉灶特性的性能恒定性评估和验证(AVCP)程序。”

功能的主次决定选用哪个产品分部分。这是该系列中唯一一个将房间供暖作为次要功能的产品分部分。主要功能为烹饪的器具归入产品分部分2-3,即使其结构类似房间加热器。反之:带有可加热食物的炉面的加热器仍是加热器,属于产品分部分2-1。分类依据器具声明的用途,而不是其外观。

六种允许使用的燃料——与产品分部分2-1的清单相同。目录卡列出:木柴、未经处理的压缩木材、木质颗粒、褐煤压块、矿物固体燃料、泥炭压块——均须符合器具制造商的说明。

与产品分部分2-1相同的排除。本产品分部分不适用于配备辅助供应燃烧空气风机的器具,也不适用于机械给料的器具。因此,机械给料的颗粒炉灶属于产品分部分2-6,该部分涵盖机械给料木质颗粒的房间加热器、嵌入式器具和炉灶。

其他适用范围中所没有的关于AVCP的一句话。产品分部分2-3的适用范围明确指出,本文件规定了炉灶特性的性能恒定性评估和验证(AVCP——assessment and verification of constancy of performance)程序。这是对建筑产品条例的引用:制造商声明性能,指定实验室作为第三方在系统3下对其进行评估。对实验室而言,这意味着该产品分部分不仅描述试验,还描述试验在合格评定中的作用。

两个ICS代码——两种功能的痕迹。目录卡给出ICS 97.040.20(炊事器具)和97.100.30(固体燃料采暖器具)。该系列的其他产品分部分只有后者。因此,目录分类反映了适用范围所描述的同一双重性。

取代一项标准及其五项修改单。“取代”字段列出PN-EN 12815:2004(波兰语版)以及A1:2005(英文版)、A1:2006、AC:2007、AC:2014-09和Ap1:2004(波兰语版)。引用旧标准连同任何修改单如今都已整体过时。

产品分部分不能单独起作用。它始终与通用部分PN-EN 16510-1一起使用,后者包含整个系列通用的试验方法。在认可范围中仅引用产品分部分2-3不足以描述该试验;反之,仅引用第1部分也不能指明器具类型。指定实验室(能源研究所——PIB)正是通过PN-EN 16510系列来描述其认可范围,并逐一列出针对各类器具(包括固体燃料炉灶)的产品分部分。

我们不予给出的内容。我们没有产品分部分的文本——PKN有偿提供(43页,英文版)。我们不予给出:排放和效率限值、炉灶在烹饪时的试验条件、将浓度折算到烟气氧含量的方法、向房间输出功率的测定方法以及结果计算规则。

方法原理

将炉灶安装在试验台上,用产品分部分允许清单中的燃料手动加燃料燃烧,按系列通用部分测量热工量和烟气成分。产品分部分2-3在此基础上增加与器具主要功能——烹饪——以及次要功能即房间供暖相关的要求,对带锅炉的器具还包括生活热水制备和集中供暖供水。产品分部分中另有一部分为性能恒定性评估和验证程序。

应用领域

关键参数

参数数值
产品分部分的对象手动加燃料、主要功能为烹饪的家用炉灶
次要功能向器具安装所在的房间供热——这是产品分部分2-3与其他部分的区别
一体式锅炉允许:提供生活热水和/或集中供暖
允许使用的燃料木柴、未经处理的压缩木材、木质颗粒、褐煤压块、矿物固体燃料、泥炭压块
排除不适用于配备辅助燃烧空气风机的器具,也不适用于机械给料的器具——颗粒炉灶归入产品分部分2-6
AVCP产品分部分规定了炉灶特性的性能恒定性评估和验证程序
ICS分类97.040.20(炊事器具)和97.100.30(固体燃料采暖器具)——两个代码,与该系列其他产品分部分不同
文件状态(PKN目录卡截至22-09-2026的状态)现行版本——目录卡上没有撤销标题,没有撤销日期一行,也没有指明替代文件。标准状态是条目中唯一可能在我们不参与的情况下发生变化的字段,因此这里给出的是读取目录卡的日期
版本与取代PN-EN 16510-2-3:2023-06,发布于01-06-2023;取代PN-EN 12815:2004及五项修改单(Ap1:2004、A1:2005、A1:2006、AC:2007、AC:2014-09)
共同使用始终与通用部分PN-EN 16510-1一起使用——产品分部分不包含系列通用的试验方法
限值和试验条件我们不予给出——我们没有产品分部分的文本(43页,英文版)

标准

标准编号
PN-EN 16510-2-3:2023-06 (wersja angielska; wprowadza EN 16510-2-3:2022 [IDT])
标准名称(波兰语)
Mieszkaniowe urządzenia spalające paliwo stałe — Część 2-3: Kuchenki
标准名称(英语)
Residential solid fuel burning appliances — Part 2-3: Cookers

分步操作程序

  1. 确定器具功能的主次

    核查声明的用途:如果主要功能是烹饪、房间供暖是次要功能——器具属于产品分部分2-3。如果相反——属于产品分部分2-1或2-2。

  2. 核查燃料和空气的供给方式

    必须手动加燃料。带辅助燃烧空气风机或机械给料的器具不在范围内——机械给料的颗粒炉灶归入产品分部分2-6。

  3. 核查燃料

    燃料必须属于适用范围中列出的六种之一,并符合器具制造商的说明。

  4. 在试验台上安装炉灶

    按制造商说明和系列通用部分的要求安装。安装和抽力的细节我们不予给出——它们在标准文本中。

  5. 额定条件下的试验

    手动加燃料,同时测量热工量和烟气成分;带锅炉的器具还测量传递给水的功率。条件和持续时间我们不予给出。

  6. 排放测量

    CO、NOx、OGC和粉尘;结果折算到标准所采用的烟气氧含量。折算方法由标准给出。

  7. 结果汇总和AVCP部分

    在报告中引用产品分部分PN-EN 16510-2-3连同通用部分PN-EN 16510-1,并注明试验是否在性能恒定性评估和验证框架内进行。如果文件引用的是PN-EN 12815:2004连同任何修改单,该引用整体过时。

所需设备与仪器

设备示例参考价格
带烟道的采暖器具试验台炉灶安装、试验烟囱、按系列通用部分的抽力稳定系统—
热工量测量线路炉面和烤箱温度、烟气温度、燃料质量,带锅炉器具的水循环参数—
烟气分析仪(CO、NOx、OGC)用于测定排放的测量线路;OGC采用火焰离子化检测—
烟气粉尘测量系统采样到滤膜上;采样方法由系列通用部分规定—
分析天平测量前后称量滤膜—
散热装置用于配备锅炉的炉灶——测量传递给水的功率—

试剂、培养基与耗材

试剂CAS详情
试验燃料—取自产品分部分适用范围中允许的清单,并符合器具制造商的说明;参数由标准规定——我们不予给出,因为我们没有文本
分析仪用标准气体—已知成分的混合气,用于校准测量线路
粉尘采样滤膜—颗粒物载体;对滤膜的要求在标准文本中

职业健康与安全

常见问题

该检测依据哪项标准?

该检测依据的标准为 PN-EN 16510-2-3:2023-06 (wersja angielska; wprowadza EN 16510-2-3:2022 [IDT]) — 《Residential solid fuel burning appliances — Part 2-3: Cookers》。

该方法的原理是什么?

将炉灶安装在试验台上,用产品分部分允许清单中的燃料手动加燃料燃烧,按系列通用部分测量热工量和烟气成分。产品分部分2-3在此基础上增加与器具主要功能——烹饪——以及次要功能即房间供暖相关的要求,对带锅炉的器具还包括生活热水制备和集中供暖供水。

测量范围和准确度是多少?

产品分部分的对象:手动加燃料、主要功能为烹饪的家用炉灶;次要功能:向器具安装所在的房间供热——这是产品分部分2-3与其他部分的区别;一体式锅炉:允许:提供生活热水和/或集中供暖;允许使用的燃料:木柴、未经处理的压缩木材、木质颗粒、褐煤压块、矿物固体燃料、泥炭压块。

完成检测需要多长时间?

整个程序共 7 个步骤。标准未对每个步骤给出时长——实际用时取决于实验室自身的操作程序。

需要哪些设备?

带烟道的采暖器具试验台、热工量测量线路、烟气分析仪(CO、NOx、OGC)、烟气粉尘测量系统、分析天平、散热装置。

该检测用于哪些场景?

固体燃料家用炉灶的初始型式试验(ITT);配备锅炉、向生活热水或集中供暖系统供热的炉灶试验;系统3下的性能恒定性评估和验证(AVCP);建筑产品性能声明试验;PN-EN 12815:2004及其修改单撤销后更新认可范围中的引用。

需要采取哪些安全防护措施?

炉面和烤箱门温度很高——穿防护服、戴防护手套;一氧化碳无气味且有致命毒性——须配备CO探测器并使试验室有效通风;固体燃料燃烧烟气含有多环芳烃——通过封闭系统采样;带锅炉的器具——带压热水;试验前检查试验台的密封性和安全阀;灰渣和未燃尽燃料须冷却后清除,放入不燃容器。

哪家实验室可以开展此项检测?

该检测由通过 ISO/IEC 17025 认可的实验室开展。在 LabCoda 上可按标准编号检索 PN-EN 165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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