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住宅和公共建筑房间内 A 声级的测量——PN-87/B-02156 的方法及其今天的状态
三句话速览
一项测量供人停留房间内 A 声级的国家方法:在扩散场中至少三个测点,评价时间白天 8 小时或夜间半小时,结果取房间内最高的声级并减去本底修正值。该检测依据 PN-B-02156:1987 (PN-87/B-02156);所测的量:A 声级——稳态噪声取平均值,非稳态噪声取「slow」特性下的最大值。整个程序共 8 个步骤;主要用于:住宅和公共建筑的验收——技术装备噪声的评价(通风、热力站、电梯、车库门、泵)、居民对自建筑管线或服务性用房透入住宅的噪声的投诉、存档性和比对性检验——当需要对照旧的检验报告时,用同一方法重复先前的测量。
要点速览
- 标准: PN-B-02156:1987 (PN-87/B-02156)
- 类别: 环境
- 操作步骤数: 8
- 所测的量: A 声级——稳态噪声取平均值,非稳态噪声取「slow」特性下的最大值
- 测点: 至少 3 个,位于扩散场中;距墙或强反射面 ≥1 m,离地板 1.2 m,距窗 1.5 m
- 评价时间 T: 白天:6.00–22.00 内最不利的连续 8 h;夜间:22.00–6.00 内最不利的 0.5 h;公共建筑——房间的使用时间
概述
本标准的对象——引 PKN 目录卡片的说法——是住宅、集体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中供人停留的房间内,以及这些建筑技术用房中设备的 A 声级的测量和评价方法。该标准于 1987 年 7 月 6 日发布,共 4 页,由第 253 号建筑声学技术委员会主持,代替 PN-B-02151:1970。用这一方法测量自外部透入房间的噪声以及来自建筑技术装备的噪声:通风、热力站、电梯、车库门、泵。
标准的状态必须了解,因为它常常是误解的来源。PKN 已于 2012 年 12 月 17 日撤销 PN-B-02156:1987。在此之前,2009 年 3 月 12 日修订技术条件之后,该条例指明的正是这项标准,用于评价建筑技术装备的噪声排放——这在当时就受到批评,有人指出欧洲标准 PN-ISO 16032(当时的编号如此;今天为 PN-EN ISO 16032)才是对被测设备工作条件有明确规定的方法。自 2024 年 8 月 1 日技术条件变更之后,PN-B-02156:1987 不再被条例援引:建筑设备噪声的测量按 PN-EN ISO 10052 用标准方法进行,或在有争议的情况下按 PN-EN ISO 16032 用较精确的方法进行,容许声级则由 PN-B-02151-2:2018-01 给出。不过标准的撤销并不使列有它的认可失效:实验室仍可把它保留在范围之内,并应委托方的明确要求进行检验,但结果已不再用于证明符合技术条件。
旧方法与新方法之间的差别不是表面的。按 PN-87/B-02156 只测量 A 声级:稳态噪声测平均值,非稳态噪声测时间计权特性「slow」下的最大值。测点为三个,位于扩散场中,而最终结果取房间内最高的声级(在欧洲标准中为各次测定的平均声级)。等效声级不是按设备的工作循环确定,而是按夜间半小时、白天 8 小时的时间段确定,并计入设备停歇的间隔。其后果是:对同一声源,两种方法给出的数字不同——在建筑技术研究所的比对研究中,按 PN-87/B-02156 修正后的声级几乎总是小于按 PN-EN ISO 16032:2006 确定的声级。
方法原理
在房间内关闭门窗的条件下测量 A 声级,测点至少三个,分布在扩散场中:距墙或其他强反射面不近于 1 m,离地板 1.2 m,距窗 1.5 m;传声器置于距操作者 0.5 m 处,膜片朝向天花板,房间内只有操作声级计的两个人。稳态噪声确定平均声级,非稳态噪声——确定时间计权特性「slow」下的最大声级。评价时间 T 的选择应使其中出现该情形或该声源所特有的全部声级变化:在住宅、集体居住建筑、医院和疗养院中,白天为 6.00–22.00 时段内最不利的连续 8 小时,夜间为 22.00–6.00 时段内最不利的 0.5 小时;在公共建筑中——为某一人群按用途使用该房间的时间,使用时间超过 8 小时时取最不利的 8 小时。从结果(房间内最高者)中减去因声学本底影响而产生的修正值,按噪声声级与本底声级之差为 0 至 −3 dB;在未布置家具的房间中还要另外减去因房间吸声而产生的修正值。只有当所测 A 声级与声学本底声级之差大于 3 dB 时,才可以对噪声作出评价。
应用领域
- 住宅和公共建筑的验收——技术装备噪声的评价(通风、热力站、电梯、车库门、泵)
- 居民对自建筑管线或服务性用房透入住宅的噪声的投诉
- 存档性和比对性检验——当需要对照旧的检验报告时,用同一方法重复先前的测量
- 应委托方明确要求进行的测量,而委托方明知该标准已撤销、结果不用于证明符合技术条件
关键参数
| 参数 | 数值 |
|---|---|
| 所测的量 | A 声级——稳态噪声取平均值,非稳态噪声取「slow」特性下的最大值 |
| 测点 | 至少 3 个,位于扩散场中;距墙或强反射面 ≥1 m,离地板 1.2 m,距窗 1.5 m |
| 评价时间 T | 白天:6.00–22.00 内最不利的连续 8 h;夜间:22.00–6.00 内最不利的 0.5 h;公共建筑——房间的使用时间 |
| 本底修正 | 按声级之差为 0 至 −3 dB;只有噪声与本底之差大于 3 dB 时才可能评价 |
| 最终结果 | 房间内最高的声级(在 PN-EN ISO 各标准中为各次测定的平均声级) |
| 标准状态 | 已于 2012 年 12 月 17 日被 PKN 撤销;自 2024 年 8 月 1 日起不再被技术条件援引——由 PN-EN ISO 10052 和 PN-EN ISO 16032 取代,容许值按 PN-B-02151-2:2018-01 |
标准
- 标准编号
- PN-B-02156:1987 (PN-87/B-02156)
- 标准名称(波兰语)
- Akustyka budowlana — Metody pomiaru poziomu dźwięku A w budynkach
分步操作程序
-
对象与声源的识别
确定要评价的是哪一种声源:自外部透入的噪声,还是来自建筑技术装备的噪声。绘制房间平面图,标出声源和拟定测点的位置。
-
评价时间 T 的选择
在住宅、集体居住建筑、医院和疗养院中:白天取 6.00–22.00 内最不利的连续 8 h,夜间取 22.00–6.00 内最不利的 0.5 h。在公共建筑中——取某一人群使用该房间的时间;使用时间超过 8 h 时取最不利的 8 h。评价时间的选择应使其中出现该情形或该声源所特有的全部声级变化。
-
房间的准备
测量在门窗关闭的条件下进行。房间内只允许有操作声级计的两个人。测量自外部透入的噪声时,应关掉房间内部的噪声源。
-
测点的布置
在扩散场中确定至少三个测点:距墙或其他强反射面不近于 1 m,离地板 1.2 m,距窗 1.5 m。传声器置于距操作者 0.5 m 处,膜片朝向天花板。
-
A 声级的测量
稳态噪声确定平均声级,非稳态噪声——确定时间计权特性「slow」下的最大声级。等效声级按夜间 0.5 h 或白天 8 h 的时间段确定,并计入设备停歇的间隔,而不是按设备的工作循环确定。
-
声学本底的测量
在被测声源关闭的情况下于同一些测点测量本底声级。只有当所测 A 声级与本底声级之差大于 3 dB 时,才可以对噪声作出评价。
-
修正与结果
取房间内最高的声级作为结果,并从中减去因声学本底影响而产生的修正值(按声级之差为 0 至 −3 dB)。在未布置家具的房间中还要另外减去因房间吸声而产生的修正值。
-
比较与报告
把结果与容许值对照。注意:今天给出容许值的是 PN-B-02151-2:2018-01(指标 LAeq,nT 和 LAFmax,nT 按 PN-EN ISO 10052 或 PN-EN ISO 16032 确定),而不是已被取代的 PN-87/B-02151/02。报告中应直接写明测量是用一项已撤销标准的方法进行的,并写明结果不能证明什么。
所需设备与仪器
| 设备 | 示例 | 参考价格 |
|---|---|---|
| 带 A 计权滤波器和「slow」时间计权特性的声级计 | 标准只使用 A 声级;取代它的欧洲方法要求 0 级或 1 级精度的仪器 | — |
| 传声器三脚架 | 传声器离地板 1.2 m、距操作者 0.5 m,膜片朝向天花板 | — |
| 声校准器 | 在一系列测量之前和之后核查测量通道 | — |
| 量尺(卷尺) | 绘制房间平面图并确定测点相对于墙、窗和地板的位置 | — |
| 秒表或时间记录器 | 控制评价时间 T 以及被测设备停歇的间隔 | — |
职业健康与安全
- 夜间在住宅中测量意味着在有人居住的房屋内工作——应与住户商定进入的范围、在场的时间和设备的关停,并把结果和照片当作受住宅隐私保护的数据对待。
- 为测量而强制运行设备(电梯、车库门、热力站、水泵)只能由有资格操作它们的人来做;不得擅自干预建筑的各种管线。
- 建筑的技术用房有时是噪声超过工作环境容许值的区域——在电梯机房、通风机房或热力站停留期间应佩戴护耳器。
- 该标准已撤销:接受委托之前应书面告知委托方,结果不能证明符合 2024 年 8 月 1 日起施行的技术条件,并商定是否应按 PN-EN ISO 10052 或 PN-EN ISO 16032 进行测量。
- 不要把 PN-B-02156(测量方法)与 PN-B-02151(要求和容许值)弄混——在报告中弄错编号是形式上的不符合项,而不是编辑上的小事。
常见问题
该检测依据哪项标准?
该检测依据的标准为 PN-B-02156:1987 (PN-87/B-02156) — 《Akustyka budowlana — Metody pomiaru poziomu dźwięku A w budynkach》。
该方法的原理是什么?
在房间内关闭门窗的条件下测量 A 声级,测点至少三个,分布在扩散场中:距墙或其他强反射面不近于 1 m,离地板 1.2 m,距窗 1.
测量范围和准确度是多少?
所测的量:A 声级——稳态噪声取平均值,非稳态噪声取「slow」特性下的最大值;测点:至少 3 个,位于扩散场中;距墙或强反射面 ≥1 m,离地板 1.2 m,距窗 1.5 m;评价时间 T:白天:6.00–22.00 内最不利的连续 8 h;夜间:22.00–6.00 内最不利的 0.5 h;公共建筑——房间的使用时间;本底修正:按声级之差为 0 至 −3 dB;只有噪声与本底之差大于 3 dB 时才可能评价。
完成检测需要多长时间?
整个程序共 8 个步骤。标准未对每个步骤给出时长——实际用时取决于实验室自身的操作程序。
需要哪些设备?
带 A 计权滤波器和「slow」时间计权特性的声级计、传声器三脚架、声校准器、量尺(卷尺)、秒表或时间记录器。
该检测用于哪些场景?
住宅和公共建筑的验收——技术装备噪声的评价(通风、热力站、电梯、车库门、泵);居民对自建筑管线或服务性用房透入住宅的噪声的投诉;存档性和比对性检验——当需要对照旧的检验报告时,用同一方法重复先前的测量;应委托方明确要求进行的测量,而委托方明知该标准已撤销、结果不用于证明符合技术条件。
需要采取哪些安全防护措施?
夜间在住宅中测量意味着在有人居住的房屋内工作——应与住户商定进入的范围、在场的时间和设备的关停,并把结果和照片当作受住宅隐私保护的数据对待。;为测量而强制运行设备(电梯、车库门、热力站、水泵)只能由有资格操作它们的人来做;不得擅自干预建筑的各种管线。;建筑的技术用房有时是噪声超过工作环境容许值的区域——在电梯机房、通风机房或热力站停留期间应佩戴护耳器。;该标准已撤销:接受委托之前应书面告知委托方,结果不能证明符合 2024 年 8 月 1 日起施行的技术条件,并商定是否应按 PN-EN ISO 10052 或 PN-EN ISO 16032 进行测量。;不要把 PN-B-02156(测量方法)与 PN-B-02151(要求和容许值)弄混——在报告中弄错编号是形式上的不符合项,而不是编辑上的小事。
哪家实验室可以开展此项检测?
该检测由通过 ISO/IEC 17025 认可的实验室开展。在 LabCoda 上可按标准编号检索 PN-B-021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