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按PN-Z-04045-02测定工作场所空气中的甲醛——以及同一标准中关于同一甲醛的孪生部分
三句话速览
一项1976年的三页标准,于2011年10月17日撤销,今天仍被21个实验室引用。该检测依据 PN-Z-04045-02:1976 (wersja polska);范围中申报的技术:分光光度法——18条记录,而标准标题说的是用苯肼的比色法。我们不判定这一名称差异。整个程序共 6 个步骤;主要用于:测量工作场所空气中甲醛的浓度、对照NDS 0.37 mg/m³和NDSCh 0.74 mg/m³评价职业暴露、解读在甲醛旁边列有一项2011年已撤销标准的认可范围。
要点速览
- 标准: PN-Z-04045-02:1976 (wersja polska)
- 类别: 环境
- 操作步骤数: 6
- 状态(PKN卡片2026年9月23日状态): 已撤销——撤销日期2011年10月17日;1976年6月4日发布;3页;KT 159;ICS 13.040.30
- 卡片给出前身,不给出后继: “取代:PN-Z-04034:1966——波兰文版”;没有“被……取代”一行
- 关于同一物质的孪生部分: PN-Z-04045-04:1976——《用变色酸比色法测定工作场所的甲醛》,于同一天1976年6月4日发布,2006年8月23日撤销,2页。它在范围中有5条记录
概述
状态(PKN卡片2026年9月23日状态)。PN-Z-04045-02:1976——波兰文版——已撤销。发布日期1976年6月4日,撤销日期2011年10月17日,页数3,技术机构KT 159(工作环境中的化学和粉尘危害),ICS 13.040.30。卡片上写明了该标准所取代的文件(“PN-Z-04034:1966——波兰文版”),但没有“被……取代”一行——它撤销时没有指明后继标准。
同一系列的两个部分测定的是同一种甲醛。第02部分(本部分)说的是用苯肼的比色法。第04部分——PN-Z-04045-04:1976,于同一天1976年6月4日发布,较早撤销,即2006年8月23日,两页——标题为《用变色酸比色法测定工作场所的甲醛》。同一物质,同一工作场所,不同的显色试剂。认可范围中两者都有:第02部分23条记录,第04部分5条记录。
由此得出一件改变本条目安排的事情。如果在本条目下按缩短的编号“PN-76/Z-04045”检索实验室,会找到22个实验室的24条记录——但这个数字中包含五条引用第04部分、即变色酸法的记录。因此,本条目按更完整的写法“PN-76/Z-04045/02”检索:它得到14个实验室的15条记录,不会混淆两种方法。代价是会漏掉八条用其他分隔符书写第02部分的记录——“PN-76/Z-04045.02”(2)、“PN-76/Z-04045-02”(2)、“PN-76-Z-04045.02”(1)以及新方式的“PN-Z-04045-02:1976”(2)。第02部分的完整引用规模为21个实验室的23条记录;“实验室”标签页会显示其中14个实验室的15条。
标题说“比色法”,范围说“分光光度法”——与氯的情况相同。有十八条记录申报分光光度技术。我们不判定这是否是用更新的说法称呼的同一操作:我们没有标准文本。
测量范围。范围中申报的有:(0.025 – 5.5)mg/m³、(0.035 – 2)mg/m³、(0.037 – 5.30)mg/m³、(0.048 – 5.33)mg/m³、(0.05 – 5.0)mg/m³、(0.13 – 6.6)mg/m³,以样品中质量表示则为(0.00015 – 0.012)mg和(0.0003 – 0.8)mg。下限相差五倍。
这些数字针对什么。甲醛在限值清单中的NDS为0.37 mg/m³(0.3 ppm),NDSCh为0.74 mg/m³(0.6 ppm)——见附件1第260项,其文本由2026年3月26日条例(《法律公报》2026年第447项,自2026年4月2日起生效)赋予。同一项中还有“皮肤”标记和脚注:“Substancja może mieć działanie uczulające na skórę”[该物质可能具有皮肤致敏作用]。在这里,限值相对于测量范围而言很低:下限为0.13 mg/m³的实验室只能测到NDS的三分之一,而下限为0.025 mg/m³的实验室大约能测到十五分之一。在暴露评价中,这是决定性的差异,而在“范围”一栏中它看起来却像小事。
为什么已撤销的标准仍在范围中。卫生部长关于工作环境中有害健康因素检测和测量的条例第16条(统一文本——《法律公报》2025年第949项):“Badania i pomiary wykonuje się zgodnie z metodami określonymi w Polskich Normach, a w przypadku braku takich norm, metodami rekomendowanymi i zwalidowanymi przez laboratoria, o których mowa w § 15 ust. 1 i ust. 2 pkt 1”[检测和测量按照波兰标准规定的方法进行;如无此类标准,则采用第15条第1款和第2款第1项所述实验室推荐并确认的方法]。PKN撤销标准是否构成该条款意义上的“没有波兰标准”——我们不作判定。在范围中有两条记录,在标准旁边列出了实验室自有程序的编号(“PB-09 Edycja 7 z dnia 14.07.2023 r.”和“EV-IR/54 wydanie 1 z dnia 31.01.2020”[带版次和日期的程序编号])。
我们不提供的内容。我们没有标准文本。我们不提供采样方式、空气体积、含苯肼吸收液的组成、测量波长以及结果的计算。
同一物质的两个名称(2026年9月23日)。在认可范围中,甲醛有时也被称为“aldehyd mrówkowy”[蚁醛]。在范围副本上测量,检测名称或参数,含各种格的词形变化:“formaldehyd”92个实验室/243条记录,“aldehyd mrówkowy”8个/11条——在这11条记录中有6条的检测对象是水或废水。检索实验室时,最好两个名称都输入。
方法原理
空气中的甲醛被截留在吸收液中,与苯肼生成有色产物,其颜色强度是含量的量度——标准标题就是这样说的,称之为比色法。实验室在其范围中申报的是分光光度测量。空气中的浓度由样品中甲醛的质量除以所采集的空气体积计算得出,因此范围的下限取决于所采集的体积。我们不描述操作细节:我们没有标准文本。
应用领域
- 测量工作场所空气中甲醛的浓度
- 对照NDS 0.37 mg/m³和NDSCh 0.74 mg/m³评价职业暴露
- 解读在甲醛旁边列有一项2011年已撤销标准的认可范围
- 区分同一系列的两个部分:苯肼法(第02部分)和变色酸法(第04部分)
关键参数
| 参数 | 数值 |
|---|---|
| 状态(PKN卡片2026年9月23日状态) | 已撤销——撤销日期2011年10月17日;1976年6月4日发布;3页;KT 159;ICS 13.040.30 |
| 卡片给出前身,不给出后继 | “取代:PN-Z-04034:1966——波兰文版”;没有“被……取代”一行 |
| 关于同一物质的孪生部分 | PN-Z-04045-04:1976——《用变色酸比色法测定工作场所的甲醛》,于同一天1976年6月4日发布,2006年8月23日撤销,2页。它在范围中有5条记录 |
| 为什么本条目按较长的写法检索 | 前缀“PN-76/Z-04045”得到24条记录/22个实验室,但会把第04部分的五条记录——即另一种方法——带进来。前缀“PN-76/Z-04045/02”得到15条记录/14个实验室,不会混淆两种方法 |
| 引用规模——三个数字,因为有三个集合 | 第02部分按所有书写形式:23条记录/21个实验室;按“实验室”标签页所用写法:15/14;缩短的系列前缀:24/22,但混入了第04部分 |
| 写法 | “PN-76/Z-04045/02”——13条记录(另有2条附加了程序);“PN-Z-04045-02:1976”——2;“PN-76/Z-04045-02”——2;“PN-76/Z-04045.02”——2;“PN-76-Z-04045.02”——1 |
| 范围中申报的技术 | 分光光度法——18条记录,而标准标题说的是用苯肼的比色法。我们不判定这一名称差异 |
| 测量范围 | (0.025 – 5.5)、(0.035 – 2)、(0.037 – 5.30)、(0.048 – 5.33)、(0.05 – 5.0)和(0.13 – 6.6)mg/m³;以样品中质量表示为(0.00015 – 0.012)mg和(0.0003 – 0.8)mg |
| 数字所对照的限值 | 甲醛:NDS 0.37 mg/m³(0.3 ppm),NDSCh 0.74 mg/m³(0.6 ppm),“皮肤”标记,脚注“Substancja może mieć działanie uczulające na skórę”[该物质可能具有皮肤致敏作用]——附件1第260项,按《法律公报》2026年第447项的文本(自2026年4月2日起) |
| 范围的离散相对于NDS意味着什么 | 在NDS为0.37 mg/m³时,下限为0.13 mg/m³的实验室只能达到限值的三分之一,下限为0.025 mg/m³的则约为十五分之一 |
| 进行测量的法律依据 | 卫生部长关于有害因素检测和测量的条例第16条(统一文本《法律公报》2025年第949项)——采用波兰标准中的方法,如无此类标准则采用经确认的方法 |
| 标准旁边的自有程序 | “PB-09 Edycja 7 z dnia 14.07.2023 r.”和“EV-IR/54 wydanie 1 z dnia 31.01.2020”——在范围中与标准位于同一字段 |
| 我们不提供的内容 | 采样条件、空气体积、吸收液组成、波长和计算——我们没有标准文本 |
标准
- 标准编号
- PN-Z-04045-02:1976 (wersja polska)
- 标准名称(波兰语)
- Ochrona czystości powietrza — Badania zawartości aldehydów — Oznaczanie formaldehydu na stanowiskach pracy metodą kolorymetryczną z fenylohydrazyną
分步操作程序
-
核查范围中列的是系列中的哪一部分
区分第02部分(苯肼,2011年10月17日撤销)和第04部分(变色酸,2006年8月23日撤销)。两者都涉及工作场所的甲醛,两者都出现在认可范围中。
-
确定进行测量的依据
如果方法描述来自实验室的自有程序,其编号和版次应列在参考文件中、标准旁边。关于检测和测量的条例第16条允许在没有波兰标准的情况下使用经确认的方法。
-
采集空气样品
在程序规定的条件下使空气通过吸收液,并记录空气体积——没有它,甲醛的质量就无法换算为浓度。
-
显色并测量颜色
与显色试剂反应后,对照校准曲线测量颜色强度。范围申报的是分光光度技术;标准标题说的是用苯肼的比色法。
-
换算为空气中的浓度
用样品中甲醛的质量除以所采集的空气体积。各实验室下限的差异就在这里产生——在可测定质量相同的情况下,空气体积越大,下限越低。
-
与限值对照
与NDS 0.37 mg/m³和NDSCh 0.74 mg/m³比较(附件1第260项,按《法律公报》2026年第447项的文本)。同时核查范围的下限是否能确定暴露评价所要求的限值的一部分。
所需设备与仪器
| 设备 | 示例 | 参考价格 |
|---|---|---|
| 带吸收器的空气采样装置 | 抽取的空气体积决定范围的下限;我们不提供标准对该装置的要求,因为我们没有标准文本 | — |
| 分光光度计 | 范围中有18条记录在本标准旁边申报了这一技术;我们不提供波长 | — |
| 用于标准溶液的容量玻璃器皿 | 比色法需要用已知甲醛浓度的溶液绘制校准曲线 | — |
| 实验室的检测程序 | 范围中有两条记录在标准旁边列出了实验室自有程序的编号——标准撤销后,承载操作描述的是它 | — |
试剂、培养基与耗材
| 试剂 | CAS | 详情 |
|---|---|---|
| 苯肼 | — | 标准标题中提到的显色试剂(本系列第02部分);我们不提供其浓度和用法——我们没有标准文本 |
| 变色酸——本系列另一部分的试剂 | — | 同一系列第04部分的试剂,同样用于工作场所的甲醛;在此列出,是为了在解读范围时不混淆两种方法 |
职业健康与安全
- 甲醛在清单中有“皮肤”标记和可能具有皮肤致敏作用的脚注——采样时须进行皮肤防护,而不仅是呼吸防护
- 同一系列的两个部分涉及同一种甲醛,区别在于试剂——引用“PN-76/Z-04045”而不写部分编号,无法说明实验室执行的是哪种方法
- 按缩短的系列编号检索实验室会混淆两种方法:结果中会出现执行变色酸测定的实验室
- 该标准自2011年10月17日起已撤销,卡片上没有后继标准——引用它而不注明实验室的自有程序,无法说明今天的方法描述来自何处
- 在NDS为0.37 mg/m³时,下限为0.13 mg/m³的测量范围无法确定限值的较低部分——此时“低于定量限”的结果所表示的含义比看起来要少
常见问题
该检测依据哪项标准?
该检测依据的标准为 PN-Z-04045-02:1976 (wersja polska) — 《Ochrona czystości powietrza — Badania zawartości aldehydów — Oznaczanie formaldehydu na stanowiskach pracy metodą kolorymetryczną z fenylohydrazyną》。
该方法的原理是什么?
空气中的甲醛被截留在吸收液中,与苯肼生成有色产物,其颜色强度是含量的量度——标准标题就是这样说的,称之为比色法。实验室在其范围中申报的是分光光度测量。
测量范围和准确度是多少?
状态(PKN卡片2026年9月23日状态):已撤销——撤销日期2011年10月17日;1976年6月4日发布;3页;KT 159;ICS 13.040.30;卡片给出前身,不给出后继:“取代:PN-Z-04034:1966——波兰文版”;没有“被……取代”一行;关于同一物质的孪生部分:PN-Z-04045-04:1976——《用变色酸比色法测定工作场所的甲醛》,于同一天1976年6月4日发布,2006年8月23日撤销,2页。它在范围中有5条记录;为什么本条目按较长的写法检索:前缀“PN-76/Z-04045”得到24条记录/22个实验室,但会把第04部分的五条记录——即另一种方法——带进来。前缀“PN-76/Z-04045/02”得到15条记录/14个实验室,不会混淆两种方法。
完成检测需要多长时间?
整个程序共 6 个步骤。标准未对每个步骤给出时长——实际用时取决于实验室自身的操作程序。
需要哪些设备?
带吸收器的空气采样装置、分光光度计、用于标准溶液的容量玻璃器皿、实验室的检测程序。
该检测用于哪些场景?
测量工作场所空气中甲醛的浓度;对照NDS 0.37 mg/m³和NDSCh 0.74 mg/m³评价职业暴露;解读在甲醛旁边列有一项2011年已撤销标准的认可范围;区分同一系列的两个部分:苯肼法(第02部分)和变色酸法(第04部分)。
需要采取哪些安全防护措施?
甲醛在清单中有“皮肤”标记和可能具有皮肤致敏作用的脚注——采样时须进行皮肤防护,而不仅是呼吸防护;同一系列的两个部分涉及同一种甲醛,区别在于试剂——引用“PN-76/Z-04045”而不写部分编号,无法说明实验室执行的是哪种方法;按缩短的系列编号检索实验室会混淆两种方法:结果中会出现执行变色酸测定的实验室;该标准自2011年10月17日起已撤销,卡片上没有后继标准——引用它而不注明实验室的自有程序,无法说明今天的方法描述来自何处;在NDS为0.37 mg/m³时,下限为0.13 mg/m³的测量范围无法确定限值的较低部分——此时“低于定量限”的结果所表示的含义比看起来要少。
哪家实验室可以开展此项检测?
该检测由通过 ISO/IEC 17025 认可的实验室开展。在 LabCoda 上可按标准编号检索 PN-76/Z-0404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