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废气中的氟化氢(以 HF 计的含氟化合物)— CEN 参考方法:经采样探头和过滤器将气体采入吸收瓶,测定气态氟化物或气态加颗粒结合态氟化物,用离子计法、分光光度法或离子色谱法测定,CEN/TS 17340

环境 CEN/TS 17340

三句话速览

固定源废气中以氟化氢(HF)计的含氟化合物质量浓度的参考方法——用于定期监测以及固定安装的自动测量系统(AMS)的校准和控制:气体经采样探头和过滤器吸入吸收瓶,氟化物用离子计法、分光光度法或离子色谱法测定;第一种情况测定气态和颗粒结合态氟化物,第二种情况仅测定气态氟化物。该检测依据 CEN/TS 17340:2020 (specyfikacja techniczna CEN);适用范围——文件的界限(2020 版说明):标准压力和温度条件下 0,1 mg HF/m³ 至 10 mg HF/m³ 的氟化物浓度;HF 限值以 273 K 和 101,3 kPa 下的干气表示。整个程序共 7 个步骤;主要用于:固定源氟化氢(以 HF 计的含氟化合物)排放的定期监测——出现在 9 家实验室的认可范围中,14 处记载中有 13 处与 ISO 15713:2006 一同出现、永久安装的 HF 自动测量系统(AMS)的校准和控制——认可范围中 AMS 项下:AB 409、AB 753、AB 833、AB 974 和 AB 1624、测定气态氟化物加颗粒结合态氟化物(第一种情况)或仅测定气态氟化物(第二种情况)——须在报告中注明所用情况。

要点速览

  • 标准: CEN/TS 17340:2020 (specyfikacja techniczna CEN)
  • 类别: 环境
  • 操作步骤数: 7
  • 状态(查阅于 30.09.2026): CEN/TS 17340:2020——据 EVS“Valid from 15.10.2020”(历史中唯一版本),据 NEN“Current”;PKN 目录中没有(检索“17340”“CEN/TS 17340”“PKN-CEN/TS 17340”:“Brak wyników wyszukiwania”——无结果)
  • 版本: CEN/TS 17340:2020——CEN 技术规范,出版于 1.09.2020,71 页(据 NEN 为英文版);DIN CEN/TS 17340:2021-01——德文版,72 页;ICS 13.040.40;征求意见稿 prEN 17340:2018 是欧洲标准草案(CEN/TC 264“Air quality”)
  • 被测量(2020 版说明): 以 HF 计的含氟化合物质量浓度;第一种情况——气态和颗粒结合态氟化物,第二种情况——气态氟化物

概述

本标准涵盖的内容。2020 版的范围来自 NEN 和 DIN Media 目录中的说明(两者文字相同,查阅于 30.09.2026):该文件规定了测定以 HF 计的含氟化合物浓度的手工方法,分两种情况——第一种情况的被测量是气态和与颗粒结合的氟化物的浓度,第二种情况仅为气态氟化物的浓度;提出三种分析技术:离子计法、分光光度法和离子交换色谱法;规定了当该方法用作标准参考方法(SRM)进行定期监测以及对永久安装在烟囱上的自动测量系统(AMS)进行校准或控制时(出于法规或其他目的)需要测定的性能特性和需要满足的性能准则。适用于标准压力和温度条件下 0,1 mg HF/m³ 至 10 mg HF/m³ 的氟化物浓度;方法的定量限估计为采样气体体积 0,1 m³ 时 0,1 mg/m³;某些基质可能出现干扰,已知的干扰因素列于附录 C。范围注释:HF 的排放限值(ELV)以标准条件(Tstd = 273 K,Pstd = 101,3 kPa)下干气的 mg/m³ 表示。 我们没有 2020 版的正文。我们有 2018 年 11 月的征求意见稿 prEN 17340:2018——斯洛文尼亚版 oSIST prEN 17340:2018,标明与 prEN 17340 相同——其试读片段从扉页经目录、欧洲前言、第 1 和第 2 章直到定义 3.23 结束(第 11 页)。本条目中除范围说明以外的所有内容均来自该草案,并如此标注。该草案是欧洲标准的草案,而文件于 2020 年以技术规范形式发布,因此内容可能已有变化——范围说明已经变了:草案中两种情况都还包括“氢氟酸”,0,1–10 mg/m³ 的区间指“或多或少含尘烟气的 HF 浓度”;在 2020 版的说明中(NEN、DIN Media),两种情况中不再提到氢氟酸,区间指“氟化物浓度”,“quantification limit”改成了“limit of quantification”。爱沙尼亚 EVS 对 2020 版给出的范围说明仍是草案的措辞。

依据草案 prEN 17340:2018(目录、前言、第 1–3.23 条)。草案由 CEN/TC 264“Air quality”(秘书处 DIN)编制。它有七个规范性引用文件,其中包括 EN 15259:2007(测量断面和测量位置、测量目的、计划和报告)和 EN ISO 10304-1(用离子色谱法测定溶解阴离子,包括氟化物)。目录:第 5 章——测量原理;6——采样设备:带旁路的采样管线(第一种情况)和不带旁路的采样管线(第二种情况)、采样探头、过滤器外壳、颗粒过滤器、温度控制器、吸收瓶、样气泵、气体体积计;7——现场操作:测量计划、采样策略(测量断面和测量平面、测量点的最少数量和位置、采样时间和采样体积、测量孔和工作平台)、玻璃器皿和吸收液的准备、设备组装、现场空白、采样管线加热、泄漏检查、将探头插入管道、采样、冲洗采样系统和制备样品;8——分析:洗气瓶样品的制备、探头内和过滤器上收集的粉尘的处理方法、测定;9——方法的性能特性(采样、分析的不确定度来源、分析的性能准则、不确定度预算);10——结果表示:分别计算主管线(颗粒态氟)和副管线(气态氟)的干采样气体体积、干基 HF 浓度、换算为标准条件下的湿基以及换算为参比 CO2 和 O2 含量;11——报告。附录:A(资料性)——采样装置类型;B(规范性)——滤膜处理:碳酸钠处理、存在结合氟化物的元素时的处理方法、碱熔、高温水解(原理、试剂、设备、操作);C(规范性)——测定 HF 的三种分析技术:基质干扰、离子计法(原理、范围、试剂、设备、采样、校准、测定、结果)、分光光度法(包括干扰物质和空白试验)、离子色谱法(干扰、检出限、按 EN ISO 10304-1 的色谱系统、分离柱质量准则);D 和 E(资料性)——评价方法是否符合排放测量要求的示例,分别针对第一种和第二种情况;F(规范性)——pstd = 101,325 kPa 下水饱和气体的水蒸气浓度;G(资料性)——干气浓度和氧参比浓度下浓度的不确定度。 草案第 3 章中改变结果解读的定义:颗粒态 HF 是过滤器上的无机含氟化合物,用附录 C 的方法之一测定——来自被颗粒和过滤器截留的氢氟酸以及废气中颗粒态的含氟化合物;气态 HF 是未被过滤器截留而被吸收瓶吸收的含氟化合物;总 HF 为两者之和(3.12)。吸收效率(3.2)是第一个吸收瓶中分析物的量与整个吸收瓶系列中分析物总量之比。化学空白(3.7)是未暴露的吸收液(必要时加入分析前添加的试剂)中的氟离子含量;现场空白(3.10–3.11)用于证明在所有步骤中——从实验室准备设备、运输和安装直到分析——都没有发生显著污染,并证明操作者能达到测量所需的定量水平。手工方法的定量限(3.23)通常为空白测量标准偏差的十倍,前提是空白值可以忽略;排放限值(3.8)指 30 min、1 小时或 1 天的时段。

状态与版本(查阅于 30.09.2026)。EVS(爱沙尼亚):CEN/TS 17340:2020“Valid from 15.10.2020”,历史中只有这一版,ICS 13.040.40。NEN(荷兰):CEN/TS 17340:2020 英文版,状态“Current”,出版日期 2020 年 9 月 1 日,71 页。DIN Media:DIN CEN/TS 17340:2021-01——CEN/TS 17340:2020 的德文版,72 页,类型“Pre-Standard”(预标准)。PKN 目录:检索“17340”得到“Brak wyników wyszukiwania”(无结果),检索“CEN/TS 17340”和“PKN-CEN/TS 17340”也一样;同一检索在“15675”下能找到 PKN-CEN/TS 15675:2009,说明 PKN 发布的技术规范在其中可见——而这一份没有。因此认可范围中的写法“CEN/TS 17340:2020-09”并不指向波兰版;其中的月份与 NEN 给出的出版日期一致。联合引用中的另一文件 ISO 15713:2006 据 EVS 自 09.06.2006 起有效,历史中只有这一版——因此两份文件都未被撤销,也都不替代对方(查阅于 30.09.2026)。

条例的规定。气候与环境部长 2021 年 9 月 7 日关于排放测量要求的条例(合并文本 Dz.U. 2023 第 1706 项,据 ELI 现行有效,查阅于 30.09.2026)仅在附件 3 中提到 HF——适用于废物焚烧或协同焚烧装置和设备。连续测量(表 A,第 7 项):“红外吸收或其他光学方法”。定期测量(表 B,第 17 项——以定期测量代替连续测量时,§ 3 第 3 款第 2 项):“基于 ISO 15713 标准指南的任何手工方法”。通过平行测量对连续系统进行年度控制(注 1):“HF 按 ISO 15713 标准或等效的仪器方法”。该条例中没有 CEN/TS 17340 这个编号(按编号检索了全文;同一检索找到 ISO 15713 编号两次)。按 CEN/TS 17340 进行的方法是否属于“基于 ISO 15713 标准指南的手工方法”,条例没有定论。

认可范围中的情况。认可范围数据库副本(数据截至 17.09.2026,查阅于 30.09.2026):编号 17340 出现在 9 家实验室的 24 条记录中——AB 409、AB 412、AB 753、AB 833、AB 974、AB 976、AB 1028、AB 1624 和 AB 1880;副本中没有其他带这个编号的文件。这些实验室的现行 PCA 文件(下载于 30.09.2026)中有 14 处该编号的记载,没有暂停的项目;其中 13 处与 ISO 15713:2006 一同出现。唯一单独出现的记载在 AB 1624(2026 年 7 月 24 日第 16 版):废气的“测定氟化氢浓度的采样”和“氟化氢排放(计算值)”,位于没有“受监管领域测量”标题的范围页上;在另一页同样没有该标题的页面上,该实验室对 AMS 引用了两份文件,而在有该标题的页面上,对废气仅引用 ISO 15713:2006。实验室把版本写作“CEN/TS 17340:2020-09”(6 家实验室的 10 处记载)或“CEN/TS 17340:2020”(AB 409、AB 412 和 AB 1880 的 4 处记载)。 14 处记载中有 11 处包含测定 HF 的采样,10 处包含 HF 排放(计算值)。测量性方法——带范围和技术的“HF 浓度”——只在联合引用时出现,涉及三家实验室:AB 409(AMS:(0,045–200) mg/m³,电导检测离子色谱法)、AB 753(废气:(0,1–200) mg/m³,电位法;AMS:(0,1–200) mg/m³,离子选择电极法)和 AB 974(废气和 AMS:(0,02–200) mg/m³,电位法)。AB 974 另外还测定采入吸收液中的废气样品的 HF——每个样品 (0,02–20) mg,电位法——但仅依据 ISO 15713:2006。 本条目的“实验室”标签按以“CEN/TS 17340”开头的记载检索,显示 4 家实验室:AB 753、AB 976、AB 1624 和 AB 1880(在 labcoda.pl 上查询,30.09.2026)。其余五家在副本中只有一条“ISO 15713:2006 CEN/TS 17340:2020…”记载,因此可在 ISO 15713 条目的标签中看到。数据库副本与 PCA 文件有两处不同:在 AB 976,副本把 ISO 15713 归给采样行,把 CEN/TS 17340 归给“上述化合物的排放(计算值)”行,而文件中(2026 年 7 月 31 日第 28 版)两个编号上下并列在这一对行旁边;在 AB 1028,副本中“HF 排放(计算值)”行没有参考文件。因此在 PCA 文件中该编号对应 26 个方法行,而在副本中为 24 条记录。

与本规范并列的文件。在数据库副本中,废气、AMS 以及采入吸收液中的废气样品里的氟化氢或氟化物出现在 39 家实验室(183 个项目,按检测名称和参数名称统计)。其中 36 家的这些项目旁有 ISO 15713,8 家有 CEN/TS 17340——这 8 家每一家也都有 ISO 15713;第九家有 CEN/TS 17340 的实验室 AB 976,在副本中该编号位于“上述化合物的排放”一行旁,没有物质名称。这些项目旁的其他文件:PN-EN 14181——清单中含 HF 的自动测量系统校准(QAL2)和年度监督试验(AST)(13 家实验室)、实验室自有程序(10 家实验室)、US EPA Method 26 和 26A(AB 409、AB 550)、ISO 10304-1(AB 550)、PN-Z-04093-07(AB 877)和不含第 3 条的 PN-82/Z-04093.03(AB 719),以及灵活范围中的“标准”(AB 412)。PN-Z-04093 系列的这两项标准均已撤销,其目录卡片上没有“被替代”一栏:PN-Z-04093-07:1984(环境空气中收集在浸渍滤膜上的无机氟化合物,离子选择电极)——13-08-2015,PN-Z-04093-03:1982(工作场所的氟化氢和氟化物,微扩散比色法)——27-11-2012(查阅于 30.09.2026)。

容易得到看似正确结果的地方。第一,两种情况是两个不同的量:第一种情况的结果包括气态和颗粒结合态氟化物(按草案——过滤器上的 HF 与吸收瓶中的 HF 之和,主管线和副管线的气体体积分别计算),第二种情况只包括气态氟化物。ISO 15713:2006 按其范围说明测定气态氟化物——在过滤温度下挥发、与水反应生成可溶性氟化物的化合物,不包括氟碳化合物。因此第一种情况的结果与第二种情况的结果或按 ISO 15713 得到的结果不是同一个量,而认可范围并不区分这一点(例如 AB 409:“氟化氢、氟、氟化物(HF, F, F⁻)”)——报告中必须注明所用情况。第二,区间:CEN/TS 17340 覆盖 0,1–10 mg HF/m³,ISO 15713——据 EVS——覆盖低于 200 mg/m³ 的浓度(更高浓度须先检查洗气瓶的吸收效率);联合引用时认可范围中的区间达到 200 mg/m³,其下端 0,02 和 0,045 mg/m³ 低于 CEN/TS 17340 在 0,1 m³ 气体下估计的定量限。认可范围没有说明区间的哪一部分基于哪份文件。同一个数字——0,1 m³ 气体时 0,1 mg/m³——在 CEN/TS 17340 中是定量限,在 ISO 15713 的说明中是检出限——比较两份文件时,这不是同一个量。第三,参比条件:HF 结果若不注明是否针对干气、是否为 273 K 和 101,3 kPa、以及采用何种 O2 或 CO2 参比含量,就无法与限值比较;草案在第 10 章规定了这些换算,并在附录 F 中给出饱和气体的水蒸气浓度。第四,计算:“HF 排放(计算值)”是用本方法测得的浓度乘以另行测量的气体体积流量(在这九家实验室的认可范围中——另有“气体体积流量”或“气体流速和体积流量”项目,依据其他文件),因此即使浓度正确,流量的误差也会传递到排放量上。

我们不提供的内容。我们没有 CEN/TS 17340:2020 的正文:检索没有找到 2020 版的试读本(例如斯洛文尼亚的 SIST-TS),iTeh 的目录页由脚本生成,无法给出内容。2018 年草案中我们有目录、前言、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和直到 3.23 的定义——没有第 4–11 章和附录。因此我们不提供吸收液的组成和体积、吸收瓶数量、探头和过滤器温度、流量、采样时间和体积、吸收效率准则、滤膜处理条件(碳酸钠、碱熔、高温水解)、三种分析技术的操作步骤及其干扰、性能准则和不确定度预算。我们不知道 2020 版是否保留了草案的章节结构。认可范围没有说明各实验室采用哪种情况,只有其中三家在 HF 浓度处注明了测定技术。

方法原理

从管道中抽取一定体积的废气,经采样探头和过滤器进入装有吸收液的吸收瓶系列。第一种情况(带旁路的采样管线)测定颗粒结合态氟化物——来自探头内和过滤器上收集的粉尘,经滤膜处理后——以及吸收瓶中的气态氟化物,结果为两者之和;第二种情况(不带旁路的管线)只测定穿过过滤器的气态氟化物。溶液中的氟化物用离子计法(离子选择电极)、分光光度法或离子色谱法测定,结果以标准条件(273 K,101,3 kPa)下干气中 HF 的质量浓度表示,需要时换算为 O2 或 CO2 参比含量。结构和定义——依据草案 prEN 17340:2018;范围、情况和技术——也依据 2020 版的说明。

应用领域

关键参数

参数数值
状态(查阅于 30.09.2026)CEN/TS 17340:2020——据 EVS“Valid from 15.10.2020”(历史中唯一版本),据 NEN“Current”;PKN 目录中没有(检索“17340”“CEN/TS 17340”“PKN-CEN/TS 17340”:“Brak wyników wyszukiwania”——无结果)
版本CEN/TS 17340:2020——CEN 技术规范,出版于 1.09.2020,71 页(据 NEN 为英文版);DIN CEN/TS 17340:2021-01——德文版,72 页;ICS 13.040.40;征求意见稿 prEN 17340:2018 是欧洲标准草案(CEN/TC 264“Air quality”)
被测量(2020 版说明)以 HF 计的含氟化合物质量浓度;第一种情况——气态和颗粒结合态氟化物,第二种情况——气态氟化物
适用范围——文件的界限(2020 版说明)标准压力和温度条件下 0,1 mg HF/m³ 至 10 mg HF/m³ 的氟化物浓度;HF 限值以 273 K 和 101,3 kPa 下的干气表示
定量限——取决于采样气体体积(2020 版说明)0,1 m³ 气体时 0,1 mg/m³(估计值);在 ISO 15713:2006 的说明中,同一体积下的同一数字是检出限
氟化物测定技术离子计法、分光光度法、离子色谱法(草案附录 C;色谱系统按 EN ISO 10304-1);认可范围中 HF 浓度处:电位法和离子选择电极法(AB 753、AB 974)、电导检测离子色谱法(AB 409)
采样系统(2018 年草案,目录)探头、带颗粒过滤器的过滤器外壳、温度控制器、吸收瓶、泵、气体体积计;第一种情况——带旁路的管线,第二种情况——不带旁路;数值要求不提供
滤膜处理(2018 年草案,附录 B)碳酸钠处理;存在结合氟化物的元素时的处理方法;碱熔;高温水解——条件不提供
条例(Dz.U. 2023 第 1706 项,附件 3,查阅于 30.09.2026)HF 定期测量:“基于 ISO 15713 标准指南的任何手工方法”;AMS 年度控制:“ISO 15713 或等效的仪器方法”;CEN/TS 17340——条例中没有
引用规模(认可范围数据库副本,数据截至 17.09.2026;PCA 和标签——30.09.2026)9 家实验室,副本中 24 条记录;PCA 文件中该编号 14 处记载,13 处与 ISO 15713:2006 一同出现;“实验室”标签(以“CEN/TS 17340”开头的记载)——4 家实验室
认可范围中的区间(与 ISO 15713 联合引用)(0,045–200) mg/m³——AB 409;(0,1–200) mg/m³——AB 753;(0,02–200) mg/m³——AB 974;上端 200 mg/m³ 超出 CEN/TS 17340 的适用范围(至 10 mg HF/m³)
现有文本的覆盖范围草案 prEN 17340:2018(oSIST prEN 17340:2018):扉页、含附录的目录、前言、第 1–2 章和直到 3.23 的定义(第 11 页);2020 版——仅有目录中的范围说明

标准

标准编号
CEN/TS 17340:2020 (specyfikacja techniczna CEN)
标准名称(波兰语)
Emisja ze źródeł stacjonarnych — Oznaczanie stężenia masowego związków fluoru wyrażonych jako HF — Standardowa metoda odniesienia
标准名称(英语)
Stationary source emissions — Determination of mass concentration of fluorinated compounds expressed as HF — Standard reference method

分步操作程序

  1. 测量目的、计划和测量位置

    按草案第 7.1–7.2 条进行计划和采样策略:测量断面和测量平面、测量点的最少数量和位置、采样时间和体积、测量孔和平台;草案规范性引用 EN 15259:2007。数值不提供——第 7 章不在已读文本之内。

  2. 选择情况

    第一种情况(气态和颗粒结合态氟化物,带旁路的管线)或第二种情况(仅气态氟化物,不带旁路的管线)——这是两个不同的被测量;在计划和报告中记录所作选择。

  3. 准备和组装

    按草案第 7.3–7.7 条:准备玻璃器皿和吸收液、组装设备、现场空白(证明所有步骤均无显著污染并能达到定量水平)、加热采样管线、泄漏检查。

  4. 采样

    按草案 7.8:将探头插入管道、采样、冲洗系统和制备样品;从气体表读取的气体体积进入结果。时间、流量和体积不提供。

  5. 分析

    按草案第 8 章和附录 B–C:吸收瓶中的样品;探头和过滤器中的粉尘经处理(碳酸钠、碱熔或高温水解);用离子计法、分光光度法或离子色谱法测定氟化物,并做化学空白。

  6. 结果计算

    按草案第 10 章:干气体积(第一种情况主管线和副管线分别计算)、干基 HF 浓度、换算为标准条件下的湿基以及 CO2 或 O2 参比含量(饱和气体的水蒸气浓度——附录 F)。

  7. 不确定度和报告

    按草案第 9 和第 11 章:方法的性能特性和不确定度预算(示例——附录 D 和 E,分别针对每种情况);报告中注明所用情况、测定技术和结果的参比条件。HF 排放(计算值)还需要按其他文件测得的气体体积流量。

所需设备与仪器

设备示例参考价格
采样管线:探头、带颗粒过滤器的过滤器外壳、温度控制器依据草案(第 6.2–6.5 条);第一种情况——带旁路的管线,第二种情况——不带旁路;采样管线需加热(7.6)。材料和温度不提供——第 6 章不在已读文本之内—
吸收瓶装有吸收液的吸收瓶系列(草案定义 3.1 和 3.2);吸收效率 = 第一个吸收瓶中分析物的量除以整个系列中的量。吸收瓶数量和所需效率不提供—
样气泵和气体体积计采样气体体积直接进入结果和定量限(0,1 m³ 时 0,1 mg/m³);第一种情况下主管线和副管线的干气体积分别计算(草案 10.1.2–10.1.3)—
氟化物测定仪器离子选择电极(离子计法)、分光光度计或按 EN ISO 10304-1 配置的离子色谱仪(草案附录 C);滤膜高温水解——附录 B.4.3 中的装置,其说明不提供—

试剂、培养基与耗材

试剂CAS详情
吸收液—配制——草案 7.3;组成和浓度不提供。化学空白(3.7)是未暴露的吸收液(必要时加入分析前添加的试剂)中的氟离子含量
碳酸钠497-19-8用于处理载尘滤膜(草案附录 B.1);用量和条件不提供
分析技术和高温水解所用试剂—列于草案附录:C.2.3(离子计法)、C.3.4(分光光度法)、C.4.4(离子色谱法)和 B.4.2(高温水解)——内容不提供

职业健康与安全

常见问题

该检测依据哪项标准?

该检测依据的标准为 CEN/TS 17340:2020 (specyfikacja techniczna CEN) — 《Stationary source emissions — Determination of mass concentration of fluorinated compounds expressed as HF — Standard reference method》。

该方法的原理是什么?

从管道中抽取一定体积的废气,经采样探头和过滤器进入装有吸收液的吸收瓶系列。第一种情况(带旁路的采样管线)测定颗粒结合态氟化物——来自探头内和过滤器上收集的粉尘,经滤膜处理后——以及吸收瓶中的气态氟化物,结果为两者之和;第二种情况(不带旁路的管线)只测定穿过过滤器的气态氟化物。

测量范围和准确度是多少?

状态(查阅于 30.09.2026):CEN/TS 17340:2020——据 EVS“Valid from 15.10.2020”(历史中唯一版本),据 NEN“Current”;PKN 目录中没有(检索“17340”“CEN/TS 17340”“PKN-CEN/TS 17340”:“Brak wyników wyszukiwania”——无结果);版本:CEN/TS 17340:2020——CEN 技术规范,出版于 1.09.2020,71 页(据 NEN 为英文版);DIN CEN/TS 17340:2021-01——德文版,72 页;ICS 13.040.40;征求意见稿 prEN 17340:2018 是欧洲标准草案(CEN/TC 264“Air quality”);被测量(2020 版说明):以 HF 计的含氟化合物质量浓度;第一种情况——气态和颗粒结合态氟化物,第二种情况——气态氟化物;适用范围——文件的界限(2020 版说明):标准压力和温度条件下 0,1 mg HF/m³ 至 10 mg HF/m³ 的氟化物浓度;HF 限值以 273 K 和 101,3 kPa 下的干气表示。

完成检测需要多长时间?

整个程序共 7 个步骤。标准未对每个步骤给出时长——实际用时取决于实验室自身的操作程序。

需要哪些设备?

采样管线:探头、带颗粒过滤器的过滤器外壳、温度控制器、吸收瓶、样气泵和气体体积计、氟化物测定仪器。

该检测用于哪些场景?

固定源氟化氢(以 HF 计的含氟化合物)排放的定期监测——出现在 9 家实验室的认可范围中,14 处记载中有 13 处与 ISO 15713:2006 一同出现;永久安装的 HF 自动测量系统(AMS)的校准和控制——认可范围中 AMS 项下:AB 409、AB 753、AB 833、AB 974 和 AB 1624;测定气态氟化物加颗粒结合态氟化物(第一种情况)或仅测定气态氟化物(第二种情况)——须在报告中注明所用情况。

需要采取哪些安全防护措施?

氟化氢剧毒且具腐蚀性——在排放源处以及处理样品和吸收瓶时须保护呼吸道、眼睛和皮肤;已读的草案片段不含安全警告;采样在测量平台上进行,涉及高温气体和加热的采样管线——须防烫伤并遵守高处作业规则;专业提示:第一种情况(气态和颗粒结合态氟化物)和第二种情况(仅气态)的结果是两个不同的量,而联合引用时认可范围中的区间达到 200 mg/m³,超出 CEN/TS 17340 的适用范围(0,1–10 mg HF/m³)——报告中须注明所用情况、技术和参比条件。

哪家实验室可以开展此项检测?

该检测由通过 ISO/IEC 17025 认可的实验室开展。在 LabCoda 上可按标准编号检索 CEN/TS 17340。

🔍 查找可开展此项检测的实验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