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兰认可中心修订建筑产品公告认可方案——体系3实验室适用新规则
波兰认可中心(PCA)于2026年9月28日就DAN-01文件第4版草案征求意见,该草案已与新的建筑产品条例(欧盟)2024/3110相衔接。草案详细规定了各评估体系认可范围的确定规则,包括体系3中的检测实验室;意见征集截至2026年10月19日。
- DAN-01涉及对从事条例(欧盟)No 305/2011和2024/3110所涵盖活动的合格评定机构的认可;草案同时对原有和新的评估体系作出规定:体系1、1+和2+适用于产品认证机构,体系3适用于检测实验室,体系3+适用于验证机构。
- 申请体系3公告认可的实验室,应在至少一项基本要求范围内,就评估产品性能所需的全部基本特性的检测获得认可;认可范围也可包括使用制造商工厂设备或外部实验室设备进行的检测。
- 如依据计算、表格数据或产品文件评估性能,实验室须监督原始数据,记录输入数据、中间步骤和结果,确认并保护所用信息系统,并授权人员批准结果。
- 体系3+的公告认可将由PCA按照DAVG-01方案实施,该方案的正式修改将在DAN-01征求意见后进行;草案中的重要修改以红色标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