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采矿一氧化氮容许浓度:豁免延长至2029年
2026年9月11日家庭、劳动和社会政策部条例(2026年法律公报第1211项)将地下采矿和隧道施工中一氧化氮的单独职业接触限值有效期延长至2029年8月21日。
- 修改的是2018年6月12日《工作环境中有害健康因素最高容许浓度与强度》条例第4条:将“至2026年8月21日”改为“至2029年8月21日”。
- 地下采矿和隧道施工部门继续适用一氧化氮 3,5 mg/m³(时间加权)和 7 mg/m³(短时间)的限值。
- 条例于2026年9月15日公布并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自2026年8月22日起生效——豁免适用不中断。
来源: Dziennik Ustaw 2026 poz. 1211 — rozporządzenie zmieniające rozporządzenie w sprawie NDS i ND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