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兰指定五家饮用水和浴场水国家参考实验室——位于比亚韦斯托克、克拉科夫、波兹南、华沙和奥尔什丁
波兰卫生部长以2026年5月27日条例(《法律公报》2026年第707号)指定省级卫生防疫站实验室为人类饮用水和浴场水质量检测的国家参考实验室。该条例于2027年1月1日生效,法律规定的任务由这些实验室自2028年1月1日起承担。
- 饮用水:比亚韦斯托克——微生物检测,克拉科夫——放射性检测,波兹南——理化和感官检测(不含农药残留测定),华沙——农药残留测定。浴场水:奥尔什丁省级卫生防疫站环境与食品检测实验室。
- 2026年3月13日法律(《法律公报》2026年第605号)赋予参考实验室的任务包括:新方法和程序及其验证或确认的培训,可按PN-EN ISO/IEC 17043组织全国能力验证和实验室间比对,参加能力验证,研究新参数并开发方法,以及与欧盟委员会联合研究中心等机构合作。
- 参考实验室须就其承担职能的方法获得波兰认可中心(PCA)按PN-EN ISO/IEC 17025的认可。它可以裁决饮用水符合性监测和浴场水检测结果的分歧——费用由对结果提出异议的一方承担。
- 参考实验室还负责确认替代方法与参考方法的等效性(按PN-EN ISO 17994或PN-EN ISO 16140系列评估,在获认可的国内实验室开展试验),之后由首席卫生监察官向欧盟委员会提交认可申请;2027年底前该任务由国家公共卫生研究院(NIZP PZH)国家研究所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