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包装禁用 PFAS:三个必须实测的限值
自 2026 年 8 月 12 日起,食品接触包装若超过 PFAS 限值即不得投放欧盟市场。该项目尚无检测标准,委员会给出的是两级检测路径。
- 欧盟包装法规的三个限值:单一 PFAS 物质 25 ppb、其总和 250 ppb(两者均以靶向分析测定,不计聚合型 PFAS),以及包含聚合型在内的 PFAS 总量 50 ppm。
- 推荐的检测顺序与直觉相反:先测总氟。低于 50 ppm 即可判定符合,高于则进入靶向分析。
- 总氟采用燃烧-离子色谱法(CIC)测定,靶向分析采用液相色谱-质谱联用(LC-MS/MS),存在前体物时需先行降解。
- 难点恰恰出现在限值附近:25 ppb 处是测量不确定度决定产品是否合规,因此实验室本底、试剂纯度和一次性耗材都会起作用。
- 该项目没有协调标准。委员会的措辞是"可靠的分析方法",举证责任因此落到实验室自行完成的方法确认上。
- 包装生产者需要为每一种包装类型取得认可实验室的检测报告——这是持续重复的样品流,而非一次性检测。
来源: EUR-Le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