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所有包装必须可回收
自 2026 年 8 月 12 日起,投放欧盟市场的包装必须可回收,生产者须提供证明。这为材料实验室带来持续的新委托。
- 该法规取代原有指令,直接适用,无需转化为各国法律。
- 包装必须可收集、可分选、可处理,生产者须以技术文件而非一纸声明加以证明。
- 评估细化到单个部件——标签、胶黏剂、封盖、着色剂——正是它们导致包装被分选线剔除。
- 在欧盟可回收性等级公布前,符合性依据协调标准和实验室检测来证明。
- 材质鉴别、再生料含量测定、迁移试验与批次可加工性检测的需求上升。
- 法规同时限制过度包装并规范标识——每项要求最终都落到一个需要测量的数值上。
来源: EUR-Le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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