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质铁获批为低风险活性物质至2040年5月26日:总铁≥ 989 g/kg,砷≤ 0.003、汞≤ 0.001、铅≤ 0.01 g/kg;EFSA:缺乏单质铁的专属测定方法,因此纯度指总铁
欧盟委员会实施法规(EU)2025/845于2025年5月6日公布,批准单质铁(CAS号7439-89-6)作为植物保护产品低风险活性物质,期限为2025年5月26日至2040年5月26日,并作为第52项列入法规(EU)No 540/2011附件D部分。依据是EFSA 2024年10月2日的结论。
- 规格(附件I):铁≥ 989 g/kg(以总铁计);原药中具毒理学关注的杂质——砷不超过0.003 g/kg,汞不超过0.001 g/kg,铅不超过0.01 g/kg;无CIPAC号。使用条件中须在适当时纳入风险缓解措施。鉴于条款10:该物质不属于关注物质,符合法规(EC)No 1107/2009附件II第5点的条件。
- 过程:评估报告草案于2021年7月2日提交,补充信息后于2022年4月25日提交更新版;EFSA结论——2024年10月2日;审查报告于2024年12月4日、法规草案于2025年3月11日提交常设委员会。据EFSA,报告成员国为奥地利,申请由ADAMA Agriculture B.V.于2018年6月28日提交。
- EFSA的分析方法结论(e9056):989 g/kg最低纯度依据工业化生产批次提出,但由于所用方法对单质铁不具专属性,该值对应总铁——因此列为数据缺口:须用专属方法测定至少五批原药中的单质铁含量;制剂也缺少专属方法。原药和制剂中砷、汞、铅的测定方法已具备;由于未提出监测用残留定义,不要求植物、动物源性食品、环境和体液中的残留分析方法。
- EFSA的其他结论:代表性用途——在田间和保护设施内对所有可食和非食用作物、观赏植物和公共草坪撒施的颗粒状杀软体动物剂;毒理学评估主要依据文献、铁作为人体膳食补充剂的数据以及相关化合物(磷酸铁、焦磷酸铁、硫酸亚铁)的数据。制剂中一种助剂的身份也仍为数据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