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具:EN 71-1:2014+A1:2018附加限制——第3.19条和第4.15.1条对波浪车(wave roller)不提供符合性推定;德国指出车轮处存在挤压和切断手指的风险,CEN/TC 52曾询问插入缝隙的是5 mm还是12 mm的试验棒
欧盟委员会实施决定(EU)2025/1785于2025年9月10日公布,替换玩具安全指令2009/48/EC协调标准清单(实施决定(EU)2023/740)的第1行。EN 71-1:2014+A1:2018《机械和物理性能》仍列入清单,但就第3.19条(“驱动机构”定义)和第4.15.1条而言,对波浪车(wave roller)不提供符合该指令第10条第2款及附件II第I部分第3点的推定。
- 根据该决定,波浪车(wave roller)是一种儿童以坐姿骑乘、用脚转向和驱动、车轮处于儿童手可触及范围内的车辆。德国2024年1月的异议(2024年2月28日在通报系统公布):当车轮靠近座椅、儿童双手空闲且离地面很近时,缺少防止身体部位被挤压、切断、夹住和卡住的要求——手指可能被卷入车轮叉与车轮之间的缝隙。
- 德国认为,EN 71-1对儿童车辆的要求部分针对特定产品(自行车、滑板车),或只涉及某些部件(驱动机构、折叠和滑动机构),而第3.19条“驱动机构”的定义不涵盖波浪车(wave roller)。该标准缺少针对手指和手部挤压、切断及卡住点的基于危害的通用要求,包括转动车把时以及在车轮牵引力作用下的情形。
- 关于检测的争议:CEN/TC 52询问异议中所示试验棒的直径是5 mm还是12 mm——照片中插入车轮与车架缝隙的是较小的试验棒,而按标准试验方法的较大探头似乎无法放入,这意味着该车辆不符合第4.15.1.6 c)条(手指卡住的通用要求)。该委员会同时承认,修订中的第4.15条草案引入了关于手指挤压和切断的新要求。
- 结果:经依据条例(EU)No 1025/2012第22条设立的委员会(2024年4月18日)和玩具安全专家组讨论后,委员会采纳了德国的分析;EN 71-1的其他条款仍提供符合性推定。决定2023/740原第1行列出EN 71-1:2014+A1:2018时未附限制。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波浪车(wave roller)不能再仅依据第3.19条和第4.15.1条进行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