犬猫用人参提取物被拒:提取物中高达73 %的成分不明,人参皂苷以分光光度法按Rg1计测定,无适用于预混料和饲料的方法;须于2026年10月5日前撤出
欧盟委员会实施条例(EU)2026/585于2026年3月16日发布,拒绝批准Panax ginseng C.A. Meyer根提取物作为调味物质用于猫和犬,并要求在2026年7月5日前撤出该添加剂和预混料,在2026年10月5日前撤出用其生产的饲料原料和配合饲料。由于申请人未提交添加剂的完整表征,EFSA无法评估其安全性。
- 申请人规格:总人参皂苷27–30 %(以人参皂苷Rg1计),干燥失重≤5 %,灰分≤5 %;5个批次为27.2–29.7 %,但没有分析证书。添加剂含有数量不明的麦芽糊精,因此提取物中高达73 %的成分仍然不明——EFSA无法评估拟议的最高20 mg/kg全价饲料用量下的安全性,也无法评估使用者安全。
- 方法:欧盟参考实验室建议官方控制采用分光光度法测定添加剂中的总人参皂苷(来自Deutsche Apotheker-Zeitung的程序,与意大利药典第10版等效)。对于预混料和饲料未推荐任何方法,因为在这些基质中明确测定该添加剂在实验上无法实现。
- 来自商业信息表的限值,没有分析数据:铅≤3.0、镉≤1.0、汞≤0.1 mg/kg,黄曲霉毒素B1≤5.0 µg/kg,黄曲霉毒素B1、B2、G1和G2总和≤10.0 µg/kg,乙醇≤0.5 %,需氧菌≤50 000 CFU/g(EFSA:非常高),酵母和霉菌≤500 CFU/g,25 g中不得检出沙门氏菌。90 %的颗粒可通过300 µm筛;未测定起尘潜力。
- 经过:档案于2010年11月5日送达EFSA;2018年6月EFSA要求补充数据(表征、安全性、功效),2019年10月申请人表示无法提供;意见于2021年3月17日通过。委员会于2021年10月12日给予申请人补充机会,并于2025年2月4日宣布拟予拒绝——未收到实质性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