滚筒式干衣机:自2027年1月1日起能效标签标示A–E可修复性等级(指数R > 9.00为A级),设八个优先部件及参考拆卸步骤数,核查公差4 %,不再按法规公式计算“eco”程序最终含湿率
欧盟委员会授权法规(EU)2025/1353于2025年11月20日公布,修订关于家用滚筒式干衣机能源标签的授权法规(EU)2023/2534。法规引入可修复性指数及其计算和核查方法,并修改产品信息表、技术文件和核查程序;自公布后第四日起生效。
- 标签与等级:自2027年1月1日起,每台干衣机须按新附件IIIa加贴标示可修复性等级的标签——A:R > 9.00;B:7.00 ≤ R ≤ 9.00;C:5.00 ≤ R < 7.00;D:3.00 ≤ R < 5.00;E:R < 3.00。供应商自2025年11月24日起即可使用新标签和信息表(第3条第1a款);2027年1月1日前投放市场的干衣机可无时间限制地在无指数情况下销售(鉴于条款4)。信息表须列出指数R及四项分项得分:拆卸深度(S_DD)、紧固件(S_F)、工具(S_T)和维修信息(S_RI)。
- 方法(附件IV第5节):S_DD、S_F和S_T按八个优先部件计算,各部件平均拆卸步骤数(MDS)为:水泵16.1、滚筒轴承18.9、滚筒皮带40.9、门3、电机49.4、主印刷电路板13.7、风扇7.7、电机电容器24.9。拆卸深度:DD ≤ 0.70 × MDS得10分,不超过0.90得7分,不超过1.10得4分,不超过1.30得1分,超过得0分。紧固件:可重复使用10分,可免费再供应7分,需额外付费再供应4分,可拆除0分;工具:基本工具或无需工具10分,随备件提供5分,市售工具0分。评估从完全组装、直立放置并断开所有供排水系统的产品开始。
- 核查(附件IX):可修复性指数的测定值低于申报值不得超过4 %(作为比较:能耗和程序时长为6 %,噪声为2 dB);如不合格,主管机关对另一台样机进行测试,而非其他参数的三台,不合格时仅涉及被测型号,不涉及等效型号。技术文件中删除了“eco”程序平均最终含湿率的详细计算方法:鉴于条款13指出,追求0 %会导致过度干燥、织物受热损伤和能耗过高——改用协调标准中的方法及其公差。
- 与基础法规(EU)2023/2534比较:基础法规将“eco”程序定义为将棉织物从初始含湿率60 %干燥至最终含湿率0 %,将最终含湿率列为按三个满载和四个半载周期计算的参数之一(新文本从该句中删去此项),并在第7条第2款要求委员会于2025年1月1日前提交可修复性评分——新法规废止该款,并在第7条审查(2030年1月1日前)中增加评估是否将热泵列为优先部件。附件III中关于欧盟生态标签的引用也被删除,因为“不再授予欧盟生态标签”(鉴于条款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