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2027—2029年农药残留控制计划:条例(EU) 2026/748——每种产品每年683份样品,波兰51份,定性筛查不超过样品的15%
2026年4月1日公布的欧盟委员会实施条例(EU) 2026/748确立了2027、2028和2029年欧盟植物源和动物源食品农药残留多年度协调控制计划。该条例自2027年1月1日起适用,取代条例(EU) 2025/854规定的计划。
- 成员国须对附件一所列农药/产品组合进行采样和分析:植物源产品(如苹果、橙子、香蕉、番茄、马铃薯、小麦、糙米、葡萄酒、橄榄油)和动物源产品(牛脂、禽脂、猪脂、牛奶、鸡蛋、牛肝)。许多物质仅在特定产品和年份检测——例如环氧乙烷在2029年仅检测干豆和糙米。
- 每种产品每年最低样品数合计683份——较小国家为12份,波兰51份,德国106份。EFSA估计,以至少32种产品的683份样品,可在0.75%误差范围内估算高于1%的MRL超标率。此外还须采集婴幼儿食品样品——在计划各年份中分别为10份加工谷基婴儿食品、10份其他婴幼儿食品以及婴儿配方和较大婴儿配方食品各5份——以及有机产品样品(如有,按市场份额比例,至少一份)。
- 定性筛查方法最多可用于15%的样品,阳性结果须用定向方法定量确认。单残留方法可由已验证该方法的其他官方实验室完成。法规援引欧盟委员会网站公布的SANTE/11312/2021 v2质量控制和验证指南,采样遵循指令2002/63/EC。
- 结果须于次年8月31日前以样品描述标准第2版格式报送EFSA;对复杂残留定义,凡单独测定的分析物均须单独报告。2026年采集的样品继续适用条例2025/854,直至2027年9月1日;该条例同样规定683份样品,其中波兰51份。
来源: Rozporządzenie wykonawcze Komisji (UE) 2026/748 z dnia 31 marca 2026 r. (Dz.U. L 2026/748, 1.4.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