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工粪肥制成的RENURE肥料:指令(EU)2026/288允许每年每公顷额外施用80 kg氮,并对铜、锌、沙门氏菌和大肠埃希菌设限
欧盟委员会2026年2月9日发布、2月10日公布的指令(EU)2026/288修订硝酸盐指令91/676/EEC:成员国可允许在畜禽粪肥每年每公顷170 kg氮上限之外施用RENURE肥料(从粪肥中回收的氮),另设每年每公顷80 kg氮的单独上限。转化期限为2028年3月2日;该规定仅在选择适用的成员国生效。
- 符合条件的粪肥加工产品有三种:废气洗涤产生的铵盐(氨吹脱和洗涤)、反渗透得到的矿物浓缩液,以及富氮磷酸盐(鸟粪石)。材料须批次质量稳定,矿质氮占总氮比例不低于90%,或有机结合碳与总氮之比不高于3。
- 上限:铜300 mg/kg干物质,锌800 mg/kg干物质;有机碳含量超过1%的材料中,25 g或25 ml内不得检出沙门氏菌(n = 5,c = 0),大肠埃希菌或肠球菌采用n = 5、c = 5、m = 0、M = 1000 CFU/g或ml的方案。
- 若氮或P₂O₅含量超过干物质的1%,肥料须附带含量信息,与申报值偏差不超过25%。成员国须制定严格的质量标准以确保各批次养分含量一致,对RENURE采用矿物肥料当量系数1,并通过注入施肥或立即翻入土壤等方式减少氨损失。
- 相关标准和工艺以JRC 2020年的评估为依据。适用该规定的成员国在粪肥氮超过每公顷170 kg上限75%的地区(全国或NUTS 2区域)须防止牲畜数量和粪肥产量增加,并每年向委员会报告RENURE用量。欧盟委员会曾于2025年9月19日对硝酸盐委员会支持该草案表示欢迎,此后草案经过议会和理事会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