饲料中的PFAS:建议(EU)2026/1307——2026至2028年监测PFOS、PFOA、PFNA和PFHxS,饲料中定量限不高于0.1 μg/kg,后续调查还涵盖土壤和动物饮用水
欧盟委员会2026年6月11日发布、6月16日公布的建议(EU)2026/1307建议各成员国与饲料经营者合作,于2026、2027和2028年监测饲料中的全氟烷基物质。数据将用于了解PFAS从饲料向动物源性食品的转移,并为讨论饲料中可能设定的最高限量提供依据。
- 监测对象为PFOS、PFOA、PFNA和PFHxS,并在可能情况下包括建议(EU)2022/1431所列烷基链长度不同的相关化合物。条例(EU)2023/915为部分动物源性食品设定了PFAS最高限量——饲料或土壤中的PFAS可能导致超标。
- 范围包括:鱼类和其他水生动物及其制品、海藻粉和海藻来源的饲料原料、矿物来源饲料、青饲料、青贮、干草和鲜草、液体饲料,以及含鱼类或海藻的配合饲料。在对动物源性食品中PFAS含量偏高进行后续调查时,还应分析动物觅食的土壤和饮用水,并可检查包装材料是否为污染来源。
- 饲料中单个PFAS的定量限应不高于0.1 μg/kg;分析须符合条例(EU)2017/625第34条。饲料按条例(EC)No 152/2009采样(假定PFAS在批次中均匀分布),土壤酌情采用同样程序,饮用水按EN ISO 5667采样。结果须于2029年6月30日前以SSD2格式提交EFSA;数据应主要涉及非污染地区生产的饲料,来自污染地区的数据如明确标注也可提交。
- 此前的建议(EU)2022/1431针对2022至2025年的食品。对于鱼肉和陆生动物肉,其建议的定量限同为0.10 μg/kg;对于水果、蔬菜、淀粉类块根块茎以及婴幼儿食品则低得多:视化合物不同为0.001至0.004 μg/k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