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班牙鼠尾草油(2b413-eo)和狭叶薰衣草油(2b257-eo)获准用于饲料至2035年8月6日:标志物按ISO 3526和ISO 3515以GC-FID测定;鼠尾草油因樟脑限于14 mg/kg,薰衣草油因芳樟醇氧化物为7 mg/kg(猫)至39 mg/kg
欧盟委员会实施条例(EU)2025/1403于2025年7月17日公布,在对依据指令70/524/EEC批准的添加剂进行重新评估后,批准西班牙鼠尾草叶精油和狭叶薰衣草新鲜花穗精油作为调味物质用于所有动物物种,有效期至2035年8月6日——不得用于饮水,因为条例(EC)No 1831/2003未规定调味物质可用于饮水。EFSA在2024年9月17日的两份意见中认为两种精油对皮肤和眼睛有刺激性,并具有皮肤和呼吸道致敏性。
- 附件中的方法:西班牙鼠尾草油的植物化学标志物为1,8-桉叶素和樟脑,薰衣草油为乙酸芳樟酯和芳樟醇——均以气相色谱-火焰离子化检测(GC-FID)测定,分别依据ISO 3526和ISO 3515。规格:鼠尾草油——樟脑11–36 %,1,8-桉叶素10–30 %,α-蒎烯4–11 %,d-柠檬烯2–6 %,侧柏酮0.001 %(法规中无“≤”符号;EFSA在检出限0.001 %下未检出侧柏酮);薰衣草油——乙酸芳樟酯25–47 %,芳樟醇20–45 %,4-萜品醇0.1–8 %,(Z)-β-罗勒烯 < 10 %。
- 西班牙鼠尾草油(EFSA,五批,产自西班牙):GC-MS最多检出72个峰,已鉴定峰面积占99.3 %;GC-FID测得樟脑平均29.5 %(27.3–31.2),1,8-桉叶素25.5 %(24.0–26.9)。所有物种推荐14 mg/kg源于樟脑:d-樟脑在全价饲料中至5 mg/kg安全,按樟脑规格上限36 %折算为14 mg精油。其他成分的最低合并暴露边际(MOET)为191(CG 8组,肉鸡)。申请人建议15–35 mg/kg;未提供重金属、二噁英、农药和霉菌毒素数据。
- 狭叶薰衣草油(四批,产自保加利亚或西班牙):乙酸芳樟酯平均37.05 %(29.04–45.90),芳樟醇31.16 %(23.17–38.36),两批中测得香豆素——0.072 %和0.092 %。在建议的40 mg/kg下,肉鸡CG 13组(芳樟醇氧化物,Cramer II类)的合并边际仅为22,因此按MOET ≥ 100计算各物种用量,猫(葡萄糖醛酸化能力弱)按≥ 500。法规中的EINECS编号为289-995-2,EFSA意见中为283-995-2。干燥原料所得精油不在评估范围内。
- 薰衣草油推荐最高含量(mg/kg,含水量12 %的饲料):猫及其他物种7;肉鸡、育成蛋禽或种禽及观赏鸟9;育肥火鸡12;产蛋禽13;兔形目14;仔猪及次要猪种育肥猪16;育肥猪19;其他反刍动物22;繁殖用猪23;犬和观赏鱼30;绵羊、山羊、育肥牛和马科动物35;6月龄以下犊牛和鲑科鱼39。两种添加剂均只能通过预混料添加,并须对皮肤、眼睛和呼吸道采取防护。过渡期:2026年2月6日前贴标的添加剂和预混料,2026年8月6日(产食品动物)或2027年8月6日前贴标的配合饲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