芹菜籽油和葛缕子油用于饲料:条例(EU)2026/96规定呋喃香豆素(佛手柑内酯≤0.001%)和紫苏醛限量、饲料最高含量及GC-FID方法;用于猫和观赏鱼的添加剂撤市
欧盟委员会2026年1月15日通过、1月16日公布的实施条例(EU)2026/96批准芹菜籽精油(2b52-eo)和葛缕子精油(2b112-eo)作为调味物质用于家禽、猪、反刍动物、骆驼科动物、马科动物、兔、鲑科鱼类、次要鱼类和犬的饲料,有效期至2036年2月5日。因含紫苏醛和呋喃香豆素,条例规定了全价饲料中的最高含量,并对其余物种(包括猫和观赏鱼)撤销两种添加剂。
- 芹菜籽油(由芹菜Apium graveolens果实经水蒸气蒸馏制得):d-柠檬烯35–79%,β-芹子烯5–20%,洋川芎内酯A 1.5–22%,β-蒎烯0.3–2%,紫苏醛≤0.025%,呋喃香豆素——佛手柑内酯≤0.001%,补骨脂素、xanthoxin和异茴芹内酯<0.00025%,异欧前胡素<0.0005%。标志物柠檬烯按ISO 3760用GC-FID测定。
- 葛缕子油(由葛缕子Carum carvi干燥成熟果实制得):d-香芹酮45–65%,d-柠檬烯30–50%,紫苏醛≤0.5%;柠檬烯和香芹酮按《欧洲药典》1817号专论用GC-FID测定。在提交给EFSA的数据中(2024年6月27日意见),对来自两家供应商的六批芹菜籽油进行了呋喃香豆素分析——仅检出佛手柑内酯,各批含量均约为0.001%;未检出肉豆蔻醚(检出限0.001%)。
- 全价饲料中的最高含量,例如芹菜籽油:肉鸡1.6 mg/kg、火鸡2.1 mg/kg、育肥猪3.3 mg/kg、犬7.2 mg/kg;葛缕子油对相同动物分别为9、12、19和25 mg/kg。允许与其他植物性添加剂混合使用,前提是饲料中的紫苏醛(芹菜籽油还包括呋喃香豆素)水平不超过单一添加剂按最高含量使用时的水平。
- 对于猫、观赏鱼和其他物种,EFSA无法得出结论,申请人撤回了附件所列物种以外所有物种的申请。不允许用于饮水,因为条例(EC)第1831/2003号未规定调味物质可用于饮水。撤市物种的库存期限:添加剂至2027年2月5日,预混料至2027年5月5日,饲料至2028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