饲料用香茅精油(Cymbopogon nardus):以香茅醛3–6 %为标志物,按ISO 3849采用GC-FID测定,甲基丁香酚不超过1 %,最高含量2至30 mg/kg
欧盟委员会实施条例(EU)2026/2128于2026年9月21日发布,经重新评估后批准从Cymbopogon nardus (L.) Rendle叶片获得的精油作为调味物质用于所有动物物种的饲料,有效期至2036年10月11日。欧盟委员会以其中含有对烯丙基烷氧基苯类物质甲基丁香酚为由设定了最高含量。不允许经饮水使用。
- 规格:香茅醛3–6 %,香叶醇15–23 %,香茅醇3–8.5 %,柠檬烯7–11.5 %,(E)-甲基异丁香酚7–15 %,甲基丁香酚不超过1 %。添加剂中的植物化学标志物香茅醛按ISO 3849采用GC-FID测定。据EFSA,该规格依据斯里兰卡型香茅油标准ISO 3849:2003制定,并按选定成分的浓度作了调整。
- EFSA意见中的数据:1个以GC-FID分析的批次符合规格;以GC-MS分析的4个批次中,除柠檬烯为5.75–7.18 %(规格要求7–11.5 %)外,其余成分均在规格内。GC-MS最多检出104种成分,全部得到鉴定;规格中的5种成分平均占峰面积44.7 %。4个批次的甲基丁香酚为0.41–1.00 %(平均0.57 %),而EFSA植物纲要对该精油报告的含量为51–204 mg/kg。
- 最高含量(mg/kg全价饲料):鲑科鱼类30.0;育肥火鸡24.0;育肥猪、次要猪科物种育肥猪、6月龄以下育肥犊牛、育肥绵羊和山羊、育肥牛及其他育肥反刍动物以及育肥兔科20.0;肉鸡18.0;犬10.0;马科以及其他绵羊和山羊9.5;繁殖用猪和其他反刍动物6.0;产蛋及育成产蛋家禽、观赏鸟、仔猪和其他兔科3.5;猫及其他物种2.0。EFSA对仔猪、育肥猪及其他肉用猪科统一给出20 mg/kg;而法规对仔猪规定为3.5 mg/kg。
- EFSA认为该精油对皮肤和眼睛有刺激性、对皮肤有致敏性,并指出未加防护的使用者在操作时可能接触甲基丁香酚,因此应尽量减少暴露;法规要求在操作程序无法消除风险时采取皮肤、眼睛和呼吸道防护。该添加剂只能以预混料形式使用,与其他添加剂合用时对烯丙基烷氧基苯类总量有限制。按旧规定在2027年4月11日前生产的添加剂和预混料、2027年10月11日前生产的食品动物饲料以及2028年10月11日前生产的其他饲料可使用至库存耗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