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续批啶氧菌酯与磷化氢两种活性物质
欧盟委员会续批两种活性物质:第2026/1968号条例续批磷化氢,第2026/1976号条例续批啶氧菌酯。
- 2026年9月7日第2026/1968号实施条例续批磷化氢,即用于熏蒸储藏谷物和饲料的气体,该条例于9月8日公布。
- 2026年9月8日第2026/1976号实施条例续批啶氧菌酯,一种甲氧基丙烯酸酯类杀菌剂,该条例于9月9日公布。
- 两项法案均修订第540/2011号实施条例,即植物保护产品中获批活性物质清单。
- 对残留检测实验室而言,这两种物质继续在市场上使用,须保留在现行方法的范围和监控计划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