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监测数据的最大残留限量:条例(EU)2026/1314——1,4-二甲基萘0.03 mg/kg(第99百分位),矮壮素在平菇中2 mg/kg、在栽培食用菌中0.6 mg/kg;嗪草酮采用两项残留定义,其中包括DADK-嗪草酮
欧盟委员会2026年6月15日通过、6月16日公布的条例(EU)2026/1314修订了条例(EC)第396/2005号附件II、III和V中1,4-二甲基萘、矮壮素、嗪草酮、DADK-嗪草酮、特丁津和绿草定的规定。该条例自2027年1月6日起适用;此前已投放市场的产品继续适用原规定。
- 1,4-二甲基萘可在某些植物中天然存在。植物源产品(马铃薯除外)0.05 mg/kg的临时最大残留限量有效期至2024年8月2日;EFSA和食品企业提交的新监测数据显示残留高于定量限,因此设定0.03 mg/kg的临时限量(全部结果的第99百分位),七年后复审。
- 矮壮素会从经其处理的秸秆转移到未施药的栽培食用菌中。原平菇6 mg/kg、栽培食用菌0.9 mg/kg的限量改为临时限量2 mg/kg和0.6 mg/kg(分别为结果的第95和第97.5百分位),同样七年后复审。根据EFSA意见,牛奶以及禽类肌肉和脂肪中的矮壮素限量被下调。
- 嗪草酮自2024年11月24日起不再获批,其限量降至定量限并移入附件V。根据EFSA同行评审结论,植物源产品采用两项独立的残留定义——“嗪草酮”及其代谢物“脱氨基二酮嗪草酮(DADK-嗪草酮)”。
- 欧盟农药残留参考实验室提出了分析上可实现的定量限。特丁津的确证数据填补了数据缺口(甜玉米、葵花籽、牛和马科动物产品);绿草定填补了苹果、梨和桃的数据缺口,并为猪、牛、绵羊和山羊的组织及乳汁设定了新的绿草定限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