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家用电器标准的三项正式异议:荷兰2014年提出异议后,EN 60335-2-60:2003(漩涡浴缸)自2027年1月18日起撤销;EN 60335-1:2012第20.2条部分内容(类似B型试验探头的探头)不提供推定;EN 60335-2-27:2013附关于分类注释的说明
欧盟委员会实施决定(EU)2025/1457于2025年7月18日公布,就依据法规(EU)No 1025/2012第11条对低电压指令2014/35/EU协调标准(实施决定(EU)2023/2723)提出的三项正式异议作出决定:荷兰针对EN 60335-2-60:2003、德国针对EN 60335-1:2012、法国针对EN 60335-2-27:2013。第一项标准被撤销,另两项附限制予以保留。
- EN 60335-2-60:2003(洗浴和保健用漩涡浴缸,含A1、A2、A11和A12修正):荷兰于2014年12月指出,该标准未充分考虑IEC 60364系列的安装原则,在游泳池和户外水疗类设施中会增加触电风险(人体电阻降低、接触地电位)。2021年CEN和CENELEC与荷兰就新标准草案达成一致,但尚未提交委员会。委员会认定不满足附件I第1(c)点结合第2(a)、(b)和(d)点的要求,决定延期撤销该引用。
- EN 60335-1:2012(通用要求,含至A15:2021的修正和AC:2014):德国于2023年5月25日指出,用于检验运动部件可触及性、旨在模拟人手形状的试验装置未考虑人体基本尺寸,“仅类似于”应使用的装置。第155a行限制:第20.2条中涉及类似B型试验探头的试验探头的部分,不提供符合附件I第2(c)点的推定。该标准的EVS记录已载明这一限制。
- EN 60335-2-27:2013(皮肤紫外和红外辐照器具,含A1:2020、A2:2020和AC:2021-11):法国于2023年7月6日指出,按用途和用户类别对器具进行分类不符合附件I第1(a)点的目标。第176a行说明:第6.Z101条注释和BB.2条注释101描述了各类产品的使用场所和使用者,因而与投放市场无关,也不提供符合性推定。电气设备委员会于2024年6月25日讨论了全部三项异议。
- 日期:新增第155a行和第176a行自公布之日起适用;删除第155、176和206行(附件第1点)自2027年1月18日起适用。根据EVS记录,EN 60335-1:2012和EN 60335-2-60:2003已于2023年12月29日在爱沙尼亚撤销(记录历史中该日期下列有EN IEC 60335-1:2023和EN IEC 60335-2-60:2023),但在《欧盟官方公报》修改前仍保留符合性推定。对检测家用电器的实验室而言:使用第20.2条中类似B型试验探头的探头进行运动部件可触及性检验的结果,不提供符合附件I第2(c)点的推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