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聚糖酶、枯草杆菌蛋白酶和α-淀粉酶(Avizyme® 1505,4a10)续展并扩展至全部家禽:三种以天青素交联底物为基础的比色法,育肥火鸡剂量由300/4 000/400降至187.5/2 500/250 U/kg
欧盟委员会实施法规(EU)2025/193于2025年2月3日公布,将内切-1,4-β-木聚糖酶(Trichoderma reesei CBS 143953)、枯草杆菌蛋白酶(Bacillus subtilis CBS 143946)和α-淀粉酶(Bacillus amyloliquefaciens CBS 143954)制剂用于育肥鸡、育肥火鸡、鸭和蛋鸡的授权续展至2035年2月23日,并批准用于其他家禽(持证人Genencor International B.V.),同时废止法规(EC)No 1087/2009和(EU)No 389/2011。
- 规格(附件,动物技术添加剂——消化促进剂):最低活性木聚糖酶1 500 U/g、枯草杆菌蛋白酶20 000 U/g、α-淀粉酶2 000 U/g;固体形态。菌株此前保藏于ATCC,编号PTA 5588、2107和3978(鉴于条款2)。每千克全价配合饲料(含水量12 %)最低剂量:鸭75 U木聚糖酶、1 000 U枯草杆菌蛋白酶、100 U淀粉酶;育肥家禽、种用和蛋用后备家禽(鸭除外)187.5/2 500/250 U;产蛋家禽(鸭除外)300/4 000/400 U。申请人要求将育肥火鸡剂量由300/4 000/400降至187.5/2 500/250 U(鉴于条款3)。
- 方法:添加剂、预混料和饲料中三种酶活性均采用比色法测定,即测量酶从市售天青素交联底物——小麦阿拉伯木聚糖(木聚糖酶)、酪蛋白(枯草杆菌蛋白酶)和淀粉聚合物(淀粉酶)——释放的水溶性染料。单位定义:1 U木聚糖酶在pH 4.2、50 °C下每分钟从小麦阿拉伯木聚糖释放0.48 μmol还原糖(以木糖计);1 U枯草杆菌蛋白酶在pH 7.5、40 °C下从酪蛋白释放1 μmol酚类化合物(以酪氨酸计);1 U淀粉酶在pH 6.5、37 °C下从不溶性淀粉底物释放1 μmol糖苷键。
- 安全性(鉴于条款5,e8797):该添加剂对靶动物、消费者和环境安全,对皮肤和眼睛有轻微刺激性,无皮肤致敏性但有呼吸道致敏性——因此须保护呼吸道、眼睛和皮肤。EFSA:中间产品中未检出生产菌株的活细胞和DNA;新数据确认了B. subtilis CBS 143946(446个核心蛋白系统基因组分析)和B. amyloliquefaciens CBS 143954(465个蛋白)的身份,后者基因组中还发现可能赋予氯霉素抗性的推定clbA基因(药敏谱已于2020年评估,结果在公开意见中被涂黑);对T. reesei菌株检测了产生单端孢霉烯和胶霉毒素的能力——在一株中间菌株的培养物中均未检出。
- 有效性(e8797):由于组成和使用条件未变,且申请人证明所提木聚糖酶单位定义适用于该产品,专家组维持2020年评估中三个剂量均有效的结论。过渡期:2025年8月23日前标签的添加剂和预混料、2026年2月23日前标签的饲料可使用至库存耗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