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进口管控(2019/1793)审查:土耳其无花果干增查赭曲霉毒素A(30 %),土耳其孜然籽查吡咯里西啶生物碱(50 %),印度辣木和豇豆须附官方证书和分析结果,霉菌毒素样品按法规(EU)2023/2782抽取
欧盟委员会实施法规(EU)2025/1441于2025年7月23日公布,根据RASFF通报和2024年下半年官方控制进行半年度审查后,替换实施法规(EU)2019/1793的附件I、II和IV,并更新对已废止法规的引用——其中霉菌毒素的抽样和分析现按实施法规(EU)2023/2782进行。
- 提高和新增(农药残留):哥伦比亚甜百香果和百香果——20 %;埃及葡萄叶——50 %;埃及芒果——新增,20 %;印度葫芦(Lagenaria siceraria)——新增,20 %;斯里兰卡豇豆——30 %;土耳其番茄——新增,20 %。沙门氏菌:叙利亚芝麻酱和芝麻哈尔瓦——30 %。附件II:土耳其无花果干、混合物及无花果制品——黄曲霉毒素30 %,并新增赭曲霉毒素A危害,同为30 %;土耳其孜然籽——吡咯里西啶生物碱,50 %。
- 附件间调整:印度辣木(30 %)和印度豇豆(50 %)移入附件II——每批货物须附官方证书并附抽样和分析结果,生效前已发运的货物过渡期至2025年10月12日;埃塞俄比亚香辛料(黄曲霉毒素)移入附件I,查验比例30 %,无需证书。降低:土耳其葡萄柚从20 %降至10 %。
- 条文修改:附件I和II所列食品的霉菌毒素抽样和分析——按实施法规(EU)2023/2782(该法规废止了法规(EC)No 401/2006);附件II货物的要求——符合法规(EU)2023/915和指令2002/32/EC规定的霉菌毒素最大限量;删除关于五氯苯酚和二噁英的规定(因无商品因此列入)及证书样本第II.2.3点;证书第II.2.1点涵盖黄曲霉毒素和赭曲霉毒素A。小包装外袋标注识别码的豁免不再仅限于霉菌毒素。
- 更正(SPARQL):2025年8月11日的R(01)更正附件II第1点第15行(乌干达,芝麻,沙门氏菌,30 %)——波兰语版本文字与原文相同;2025年11月13日的R(02)仅有德语和荷兰语版本。后续见下一次审查即法规(EU)2026/194:土耳其葡萄柚从清单删除,印度胡椒和辣椒属果实(环氧乙烷)从附件II移至附件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