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菌灵和甲基硫菌灵:全部最大残留限量降至定量限,苯菌灵单独设值并采用新的残留物定义
欧盟委员会条例(EU)2026/1546(2026年7月9日公报)将多菌灵和甲基硫菌灵的全部最大残留限量降至定量限,并移入法规(EC)No 396/2005附件V。修订自2027年1月29日起适用。
- 残留物定义随之调整:多菌灵的定义不再包括苯菌灵,苯菌灵在附件V中单独设定参考最大残留限量;动物源性产品中的多菌灵改为多菌灵与5-羟基多菌灵之和(以多菌灵计),甲基硫菌灵则单独测定。
- 柑橘类水果、芒果、木瓜和秋葵的进口容许量被取消:柑橘相关的农业实践已不再获准,EFSA 2024年的联合评估认定多菌灵在葡萄柚、橙、芒果和木瓜中,甲基硫菌灵在上述水果及橘子中存在不可接受的风险。
- 多菌灵的批准已于2014年11月30日到期,甲基硫菌灵于2020年未获续批;2025年11月14日,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撤销了多菌灵、苯菌灵和甲基硫菌灵总和的全部CXL;EFSA认为有证据表明这两种物质均具有非整倍体诱发性。
- 2027年1月29日前已上市的产品继续适用原最大残留限量,但葡萄柚、橙、木瓜和芒果中的多菌灵以及上述水果和橘子中的甲基硫菌灵除外。
来源: Dziennik Urzędowy Unii Europejskiej — rozporządzenie Komisji (UE) 2026/15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