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6:欧7实施前的最终注册期限及与联合国第154号、第168号法规接轨的型式认证试验
欧盟委员会2026年7月24日公布的(EU)2026/1791号条例将欧6车辆的最终注册期限写入(EU)2017/1151号条例,并使WLTP和RDE试验程序与联合国第154号和第168号法规接轨。符合欧6e-bis的乘用车和轻型商用车(M1、N1)可注册至2027年11月28日。
- M2和N2类:欧6e-bis注册至2027年12月31日;欧6e-bis-FCM自2027年1月1日起适用于新车型、自2028年1月1日起适用于所有新车,可注册至2029年5月28日。纯电动车和燃料电池车适用相同的最终期限(M1、N1为2027年11月28日,M2、N2为2029年5月28日)。
- 小批量制造商的期限更晚:M1和N1的欧6e-bis至2027年12月31日;欧6e-bis-FCM以及纯电动和燃料电池车至2030年6月30日(M1、N1)和2031年6月30日(M2、N2)。欧7自2027年11月29日起适用于M1和N1新车,自2029年5月29日起适用于M2和N2新车。
- 氢燃料车辆仅测定燃料消耗,从而使WLTP方法与联合国第154号法规一致;蒸发排放(4型试验)和车载诊断的符合性检验优先适用该法规,并删除(EU)2017/1151号条例附件I第4.6点和第4.7点。
- 实际行驶排放(RDE)试验中,便携式排放测量系统(PEMS)的相关规定与联合国第168号法规附件4接轨,漂移修正计算以及基于进气质量流量和空燃比的计算方法与其附件7第5.0点和第7.3点接轨。该条例于公布后第20天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