厨房器具:欧盟委员会不在低电压指令下公布EN 60335-2-14:2006的引用——此前德国提出异议,认为用于检查能否触及搅拌机刀片的试验装置不符合人体尺寸
欧盟委员会实施决定(EU)2025/1464于2025年7月18日公布,就德国对EN 60335-2-14:2006(含修订A1:2008、A11:2012、A12:2016及勘误AC:2007、A11:2012/AC:2016)提出的正式异议作出决定。委员会认定该标准不符合指令2014/35/EU附件I的安全目标(第1点c项、第2点a项和c项、第3点b项),因此不在欧盟官方公报上公布其引用。
- 2014年12月15日异议的要点:该标准的规定不足以防止在刀片可被触及时搅拌机(手持式搅拌机除外)切割刀片意外启动。德国认为,按该标准用于评估刀片是否可触及的试验装置不反映人体尺寸,也未考虑人体测量数据。该异议当时仍依据指令2006/95/EC提出。
- 经过:该标准的引用最后一次通过通告2016/C 173/06公布(依据指令2006/95/EC);依据指令2014/35/EU的首份清单(通告2016/C 249/03)已不再包含该标准,因此不存在符合性推定。2021年8月12日,德国针对最近经EN 60335-2-14/A2:2021修订的该标准更新了异议;电气设备委员会于2024年6月25日对此进行了讨论。
- 对检测的影响:搅拌机制造商不能依据EN 60335-2-14:2006及其修订获得符合低电压指令的推定——须以其他方式证明符合基本要求。该决定未对该标准的较新版本作出评估。决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 根据爱沙尼亚EVS目录中的记录,EVS-EN 60335-2-14:2006自2023年11月1日起撤销,由EVS-EN IEC 60335-2-14:2023取代(依据IEC 60335-2-14:2016;2023年12月增补A1:2023和A11:2023);两条记录的指令栏均为“None”。范围:额定电压不超过250 V的家用电动厨房器具的安全——包括搅拌机、食品加工机、离心式榨汁机、绞肉机、不超过500 g的咖啡研磨机和切片机等。EVS记录中的标准历史未列出决定鉴于条款6提到的修订A2: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