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机(生态设计2024/1834):转速核查允差由2 %放宽至5 %,新增“自身转速”定义,试验结果修正至标准空气条件,电输入功率在15–30 °C环境温度下测量
欧盟委员会条例(EU)2025/2481于2025年12月8日公布,修订关于电输入功率125 W至500 kW电机驱动风机生态设计要求的条例(EU)2024/1834(自2026年7月24日起适用)。修订涉及最佳效率点(BEP)和自身转速的定义、集成风机和替换风机的过渡规定、试验结果修正,以及市场监管机构核查时采用的转速允差。
- 核查:表3“核查允差”中“风机转速”一行改为“BEP处自身转速(r/min)”——测定值与申报值的偏差不得超过5 %(此前为2 %)。序言第6条:咨询表明,考虑到影响转速的其他参数的波动,宜采用更宽的允差。表中其余各行不变:效率在BEP处不低于申报值的93 %、部分负荷时不低于85 %,输入功率不高于107 %和110 %,流量和压力±5 %和±10 %,低噪声风机噪声不得超过32 dB达3 dB以上。
- 定义:自身转速指风机在额定电压和额定频率下运行时叶轮的转速;配变速驱动的,为风机达到的最高转速或制造商给出效率所对应的转速,且须符合安全运行;多速电机为向客户提供的最高转速。BEP在自身转速下确定。新增叶尖速度u_tip(m/s)和叶轮直径D_impeller(mm,叶片尖端处的最大直径);系数C_c为输入功率P_e(kW)的函数。
- 试验:试验结果按适用标准修正至标准空气条件,必要时修正至自身转速,修正细节写入技术文件;成员国主管机关以修正后的数值对照允差。输入功率P_e在电机端子或变速驱动处测量,依据EN IEC 60034-2-1:2014(电网直接供电电机)或EN IEC 61800-9-2:2017(配完整驱动模块),并适用关于环境温度的条款(5.10和7.10)——15 °C至30 °C。
- 曲线与日期:性能至少用三条性能曲线描述——自身转速下、自身转速的40–50 %下,以及两者之间的一条(±10个百分点)。条例(EU)第327/2011号自2026年7月24日起废止,但其附件I–III对集成于其他产品的风机继续适用至2027年7月24日,对替换风机继续适用至2037年7月24日。关于规避的第6条删除——由条例(EU)2024/1781第40条取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