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A-4/22:2025——EA食品和饲料农药残留分析认可指南:依据SANTE/11312/2021验证,灵活范围须有公开检测清单,涵盖多个产品组时能力验证频次降低
欧洲认可合作组织(EA)于2025年9月25日批准EA-4/22 G:2025新版,自发布起实施,不设过渡期。该文件统一了认可机构评审农药残留检测实验室的准则——方法、验证、质量控制、合同评审、报告和灵活范围。
- 技术准则依据欧盟委员会文件SANTE/11312/2021;优先采用标准化方法和欧盟参考实验室方法,确证采用质谱。每种农药的定量限应低于所测基质中的法定限量,或低于客户设定的更低限量;复杂残留定义适用SANCO/12574/2014。
- 质量控制分三个层次:每批至少在定量限或报告限水平做回收率,每个样品加替代物,检查仪器响应和校准曲线;定期开展盲样、平行样和标准物质控制;以及能力验证——监督期内每年参加。涵盖三个以上食品或饲料组时,参加周期为五年(2018年版为两年)。
- 采用灵活范围时,实验室须维护公开检测清单(PLT),列明产品类别和组、已验证基质、农药、定量限或检出限及方法。组内新基质至少须通过定量限水平的回收率加以核查,新农药须经验证。在认可范围内普遍出具不带认可标识的结果属严重违规。
- 新版提及有机生产(条例(EU)2018/848和2021/1165),此类检测关注的是是否检出残留。SANTE/11312/2021现已有v2026版,自2026年1月1日起实施:新增子样变异性准则、空白中存在本底时的验证要求,以及复杂残留定义的不确定度计算示例;保留70–120%回收率、RSDr ≤ 20%和50%默认扩展不确定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