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场所致癌物:钴(可吸入组分0.01 mg/m³、呼吸性组分0.0025 mg/m³)、以苯并[a]芘计的多环芳烃混合物(0.00007 mg/m³)、异戊二烯和1,4-二噁烷设定具有约束力的限值,接触焊接烟尘的作业纳入第2004/37/EC号指令适用范围
欧洲议会和理事会2026年10月21日第(EU) 2026/2450号指令于2026年10月30日在《欧盟官方公报》发布,是对保护工人免受致癌物、致突变物和生殖毒性物质危害的第2004/37/EC号指令的第六次修订。指令在附件三中为钴及其无机化合物、异戊二烯和1,4-二噁烷新增具有约束力的限值,首次为多环芳烃混合物设定限值,引入1,4-二噁烷的生物限值,并将接触焊接烟尘的作业纳入指令适用范围;指令于2026年11月19日生效,成员国须在2028年11月20日前完成转化。
- 钴及其无机化合物:可吸入组分0.01 mg/m³、呼吸性组分0.0025 mg/m³(8小时值,以钴计),并标注皮肤和呼吸道致敏;2032年11月20日前适用0.02和0.0042 mg/m³的过渡值。异戊二烯(CAS 78-79-5)限值为8.5 mg/m³(3 ppm),1,4-二噁烷(CAS 123-91-1)为7.3 mg/m³(2 ppm),短时间限值为73 mg/m³(20 ppm,参考时段15分钟),并有“皮肤”标注。
- 多环芳烃(PAH)混合物,特别是含苯并[a]芘的混合物,此前在附件三中只有“皮肤”标注——现设定限值0.00007 mg/m³(70 ng/m³,以苯并[a]芘计)。2033年11月20日前,九个行业适用0.00014 mg/m³:钢铁铸造(含铁合金生产)、铝生产、碳和石墨制品生产、炼焦、煤焦油蒸馏、耐火材料生产、铁路钢轨焊接、其他有色金属冶炼以及金属铸造。
- 生物监测:新版附件三a增加1,4-二噁烷具有约束力的生物限值——尿中HEAA((2-羟乙氧基)乙酸)45 mg/g肌酐,在接触结束或班末测定——并保留第(EU) 2024/869号指令规定的铅限值(2028年12月31日前为30 µg Pb/100 ml血,2029年1月1日起为15 µg/100 ml,采用吸收光谱法或结果等效的方法测定)。接触含1A或1B类致癌物、致突变物或生殖毒性物质的焊接烟尘的作业列入附件一——接触水平不得超过焊接过程中释放物质的限值。
- 根据欧盟委员会影响评估(SWD(2025) 193),欧盟有超过260万名工人接触所涉五种物质之一,已设限值的成员国钴限值介于10至500 µg/m³之间,企业的监测和行政成本估计在40年内约为5.35亿欧元。2025年7月的委员会提案中没有异戊二烯(评估认为接触水平已低于RAC意见中基于健康的限值)——该限值是在立法过程中增补的,多环芳烃的过渡期也从六年延长至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