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首批永久性二氧化碳移除认证方法:条例(EU) 2026/285——生物炭每批须经实验室检测,H/Corg不超过0.7并设金属限值
2026年4月17日公布的欧盟委员会授权条例(EU) 2026/285依据条例(EU) 2024/3012(CRCF),为三类永久性碳移除制定认证方法:直接空气捕集与封存(DACCS)、生物源CO₂捕集与封存(BioCCS)以及生物炭碳移除(BCR)。
- 欧盟委员会于2026年2月3日通过这些方法;经议会和理事会审查后,该法规于4月17日在《官方公报》公布,并于公布后第二十日生效。欧盟委员会称,这是首套界定何为一吨移除量、如何确保永久性以及如何应对泄漏和责任等关键风险的欧盟规则;项目现可申请认证。
- 对生物炭,每个生产批次都须进行实验室检测:有机碳含量、氢与有机碳的摩尔比(H/Corg)、按热值计的能量密度以及受限物质。H/Corg大于0.7的批次不签发移除单位。原料中非生物源碳可能超过2%时,须用放射性碳法测定生物源碳比例。
- 永久性可通过随机反射率评估:每批至少三份样品送交授权实验室,以热化学分析测定活性组分,并用反射光显微镜测定R₀不低于2%的物质比例。若认证机构未规定其他方法,法规本身给出方法:样品经树脂包埋并抛光,每份样品测量500个点的反射率。另一途径是利用H/Corg和施用地年平均温度的衰减函数(200年估算)。
- 用于农业和林业土壤的生物炭须经分析证明符合以下限值等:铅120、镉1.5、铜100、镍50、汞1、锌400、铬90、砷13克/吨干物质,以及多氯联苯0.2克/吨和二噁英/呋喃0.00002克毒性当量/吨(WHO-TEQ 2005),即20纳克毒性当量/千克。生产商每个生产日须从每批留取1升备份样品,并至少保存两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