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TEX:EN 14983:2024(地下矿井瓦斯抽采设备和防护系统)列入协调标准清单;2007年版的符合性推定已于2026年10月1日失效
欧盟委员会实施决定(EU)2025/597于2025年4月1日公布,将EN 14983:2024《地下矿井的防爆与爆炸防护——瓦斯抽采设备和防护系统》作为第42a行列入指令2014/34/EU的协调标准清单(实施决定(EU)2022/1668),并自2026年10月1日起删除载有EN 14983:2007版的第42行。
- 依据:2023年7月20日致CEN和CENELEC的指令2014/34/EU标准化请求C(2023) 4798;CEN据此修订了EN 14983:2007,委员会与CEN共同评估新版本后认定其符合该指令附件II的要求。自决定公布之日起(决定于同日生效),符合EN 14983:2024即可推定符合基本要求。
- 过渡期:为使制造商有时间准备采用新版本,第42行(EN 14983:2007)的删除被推迟——附件第1点自2026年10月1日起适用。自该日起,只有EN 14983:2024可为瓦斯抽采设备和防护系统提供符合ATEX指令的推定。
- 根据EVS-EN 14983:2024记录(自2024年11月1日起有效,取代EVS-EN 14983:2007;ICS分类73.100.20,对应指令2014/34/EU)的范围:规定矿井瓦斯抽采设备和防护系统的要求,包括其结构和监测要求,并引用EN 1127-2:2014。该标准不适用于利用截止装置之后的瓦斯利用系统。
- 对检测瓦斯抽采设备的实验室和公告机构而言,目前只有2024年版可提供符合性推定;决定未列出2007年版与2024年版之间的技术差异,EVS记录也只给出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