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MCPD和缩水甘油酯:婴幼儿食品设限、油脂限量下调——并明确间接法规则
欧盟委员会条例(EU)2026/1825(2026年7月30日公报)自2027年1月1日起,对婴幼儿辅食和婴幼儿谷物加工食品设定3-MCPD及其脂肪酸酯总和(50 µg/kg)和缩水甘油脂肪酸酯(25 µg/kg)的最高限量,并下调用于生产此类食品的油脂限量。
- 对于用于生产此类食品的植物油脂、鱼油及其他海洋生物油,自2027年1月1日起,3-MCPD及其酯总和限量由750 µg/kg降至500 µg/kg,缩水甘油酯限量由500 µg/kg降至250 µg/kg。
- 新设脂肪含量超过5 %并添加油脂的多成分食品限量:3-MCPD总和每千克脂肪1 250或2 500 µg(视所用油脂而定),缩水甘油酯每千克脂肪1 000 µg;3-MCPD限量不适用于挂糊预炸及油炸的肉类和鱼类,因为油炸过程中此类污染的形成因素尚不清楚。
- 序言指出,官方控制实验室通常采用间接法测定缩水甘油酯,由于分析转化,该方法会同时测得3-MBPD脂肪酸酯和3-MIPD脂肪酸酯,尤其在海洋生物油中;因此缩水甘油酯限量适用于缩水甘油酯、3-MBPD酯和3-MIPD酯之和,采用直接法时适用于该总和的下限浓度。
- 依据为EFSA 2016年的意见及2017年针对3-MCPD的更新:缩水甘油酯具有遗传毒性和致癌性,EFSA将3-MCPD及其酯的每日耐受摄入量定为2.0 µg/kg体重;条例还明确「其他油脂」限量适用于精炼橄榄油。
来源: Dziennik Urzędowy Unii Europejskiej — rozporządzenie Komisji (UE) 2026/18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