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联邦风险评估研究所(BfR)更新双酚A问答:食品接触材料禁令采用检出限1 µg/kg的方法核查,监测建议草案要求食品中超过10 µg/kg时查明来源
德国联邦风险评估研究所(BfR)于2026年9月7日发布全面修订的日常用品中双酚A(BPA)问答,取代2023年7月13日的版本,内容包括(EU) 2024/3190号条例的禁令、分析要求和拟议的监测。
- (EU) 2024/3190号条例的BPA使用禁令适用于胶黏剂、橡胶、离子交换树脂、塑料、印刷油墨、有机硅、清漆和涂层,不适用于纸和纸板。一般过渡期为18个月,部分用途为36个月,部分另有12个月的清货期;过渡期内适用原有限值,例如塑料向食品的迁移量不超过50 µg/kg。
- 根据2024/3190号条例第9条,核查材料是否含有或释放BPA时,应采用欧盟食品接触材料参考实验室开发或推荐的方法;检出限为1 µg/kg(附件II或参考实验室方法另有规定的除外),含量采用提取法核查,结果按(EU) No 10/2011号条例的规则表示。使用BPA制造的可重复使用制品首次投放市场的截止日期为2026年7月20日,专业食品生产设备为2028年1月20日,最迟可在市场上保留至2029年1月20日。
- 据BfR介绍,欧盟委员会相关委员会正在讨论关于监测材料中BPA、BPA向食品或模拟物迁移以及食品中BPA含量的建议;根据当前草案,食品中BPA超过10 µg/kg时应查明其来源。
- BfR已开始收集暴露数据;初步结果表明,大多数人通过膳食摄入的BPA低于BfR采用的每日每千克体重200 ng的耐受摄入量(TDI),儿童和青少年方面仍存在不确定性。玩具中BPA释放限值此前为每升汗液或唾液模拟物40 µg(2017/898号指令),热敏纸自2020年起限值为质量的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