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AS发布CNAS-CL01-A018:2026建设工程检测领域应用说明:2027年起原始数据不得直接覆盖,人员要求更新,转换期至2029年3月31日
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于2026年9月30日发布通知,修订发布CNAS-CL01-A018:2026《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建设工程检测领域的应用说明》,自2027年1月1日起实施。
- 转换期为2027年1月1日至2029年3月31日;自2027年1月1日起CNAS接收依据新版的认可申请,2028年7月1日之后不再接收依据2021版的申请,自2027年3月1日起现场评审可按新版进行。CNAS-CL01-A018:2021于2029年4月1日起废止;截至2029年3月31日仍不能完成转换及评审的实验室,CNAS将暂停直至撤销其认可资格。
- 新增第7.5.2条规定:原始数据不得被直接覆盖或改动,修改操作应全程留痕可追溯。现场检测设备在使用前和返回后应对其功能和溯源状态进行核查(原为功能和校准状态)。
- 技术主管、质量主管、检测报告审核人和授权签字人均不得超过法定退休年龄;技术主管和质量主管须在本实验室连续工作2年以上,授权签字人须连续工作1年以上。从事建设工程检测的人员应为实验室签约聘用的专职人员——2026版规定不得同时在其他任何检测机构中从业(原为不得在其他同类检测机构中执业)。
- 新增水运和公路检测要求,例如至少8人持有国家承认的水运结构与地基试验检测师证书、至少10人持有道路工程试验检测师证书;建筑防雷工程检测还应同时满足CNAS-CL01-A003(电气检测领域应用说明)。据CNAS 2025年8月27日实验室认可规范文件清单,原A018:2021版自2021年5月1日起实施。